2024新疆克拉玛依市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46人)

2024新疆克拉玛依市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46人)

为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人才,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克拉玛依市事业单位计划面向高校招聘4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二)应聘人员须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一)受过党内警告或学校处分的;

(二)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三)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具体情况详见《克拉玛依市事业单位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填写《2024年克拉玛依市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个人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岗位代码+本人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证明。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30日。

(二)考核

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参加考核,考核采取线上或线下面试、试讲、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考核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并签订协议。

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政审。

(五)公示聘用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

1《克拉玛依市事业单位岗位需求计划表》

2《2024年克拉玛依市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招聘报名表》

克拉玛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6日

原标题:2024年克拉玛依市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rc114.com/html/news/2024/0424/55174.htm

2024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14人公告

2024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引进高层次人才1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党委研究,2024年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和深厚文化底蕴的高校,其前身是始建于1906年的新疆师范学堂,1955年更名为“乌鲁木齐第一师范”,1978年9月新疆教育学院在乌鲁木齐第一师范的基础上成立,此后,新疆广播电视师范大学、新疆工业技术学校、新疆幼儿师范学校相继并入我校,2012年学校更名为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学校现有3个校区(亚心校区、光明校区、五星校区),占地面积119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44.6万平方米;普通专科学生近1.2万人、普通本科学生266余人;专任教师661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84人,占职称教师总数27.8%;硕士及以上学历教师371人,占比56.1%,“双师型”教师占比54.6%。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4人(目前在职1人,退休3人),入选自治区天山英才培养计划4人。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等11个教学单位,涵盖旅游管理、学前教育等49个招生专业。

二、引进方式及对象

(一)岗位要求,详见《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2)。

(二)以上人员按照“绿色通道”引才。

(三)其他流程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执行。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愿意扎根西部,为边疆教育事业做贡献。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取得对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四)符合引进人才岗位的年龄要求见岗位表(附件2)。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四、引才范围

(一)领军人才

获得省级以上“杰出青年”“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政府人才建设工程、奖励计划的学者或能工巧匠,有主持过省级以上特色专业、教学创新团队等学科专业(群)建设标志性成果的经历,在本专业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力和一定的话语权,同时近年来研究成果丰硕,能引领我校相应专业(群)、教学、培训等团队进入自治区先进层次。

(二)专业带头人

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三)学术骨干

1.第一层次:专业符合学校发展要求,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且已有一定数量的省部级以上成果。

2.第二层次:专业符合学校发展要求,博士研究生,且有一定成果。

3.第三层次:紧缺专业急需的副教授,有一定的科研及实践成果。

五、引进人才待遇及政策支持

(一)领军人才待遇面议

(二)专业带头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提供周转房一套(在职期间免费使用,其它费用自理)。

2.入编后提供一次性安家费35万元。

3.提供专项津贴20万元(分摊到服务期按月发放)。

4.科研启动经费:文科10万元,理科15万元。

5.职称待遇:按原职称聘任。

6.配偶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其以上学位者,可根据所学专业协调安排在校内相关单位从事教学科研或专业技术工作,并按调入或招聘方式办理入职手续,享受学校正式工作人员的生活待遇;子女可在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就读。

7.其他待遇可面议。

(三)学术骨干

第一层次(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1.提供周转房一套(服务期内免租金,其它费用自理)。

2.入编后提供一次性安家费30万元。

3.提供专项津贴10万元(分摊到服务期按月发放)。

4.科研启动经费:文科8万元,理科10万元。

5.职称待遇:按原职称聘任或按照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办法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配偶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其以上学位者,可根据所学专业协调安排在校内相关单位从事教学科研或专业技术工作,并按调入或招聘方式办理入职手续,享受学校正式工作人员的生活待遇;子女可在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就读。

第二层次(博士研究生)

1.提供周转房一套(服务期内免租金,其它费用自理)。

2.入编后提供一次性安家费25万元。

3.提供博士专项津贴8万元(分摊到服务期按月发放)。

4.科研启动经费:文科6万元,理科8万元。

5.按照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办法参加职称评审,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配偶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其以上学位者,可根据所学专业协调安排在校内相关单位从事教学科研或专业技术工作,并按调入或招聘方式办理入职手续,享受学校正式工作人员的生活待遇;子女可在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就读。

7.内聘副教授两年。内聘期间,按学院要求完成相应教学、科研任务,享受副教授校内津贴待遇。

第三层次(紧缺专业急需的副教授)

1.提供周转房一套,服务期内免租金,其它费用自理,如在此期间买房,则从交房之日延长半年或到服务期限为止。

2.入编后提供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3.提供副教授专项津贴10万元(分摊到服务期按月发放)。

4.科研启动经费:文科6万元,理科8万元。

5.职称待遇:按原职称给予聘任,并按照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办法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子女可在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就读。

六、报名时间

本公告2024年有效。

七、报名方式

按照要求提交《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等材料,文件命名为“应聘学院+姓名+专业名称”发送至邮箱xjyzzrsb@126.com 。

八、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九、考核试讲

学校将及时回复应聘信息,组织专家进行试讲,试讲合格分数线60分,择优确定人选,按照自治区关于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考核合格人员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审核通过人员将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情况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体检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组织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可在学校选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复查作为最终结果。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十一、考察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能力素养、道德品质等。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十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情况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公示无异议的,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

十三、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组织人事部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新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按规定转递个人档案至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如未按要求转递的,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四、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有关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委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1-5901469

十五、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兵团十二师西山农场榆泉南路550号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组织人事部。

邮政编码:830000

(二)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0991-8898128(杜老师、何老师)

点击查看>>>

1.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3.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2024年4月29日

原标题: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xjei.edu.cn/news/index.php?c=show&id=13926

2024新疆大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人公告(第二批)

2024新疆大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人公告(第二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新疆大学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大学的前身是始创于1924年的新疆俄文法政专门学院。抗战时期,俞秀松、林基路、杜重远等一批教育家、艺术家和进步人士,先后来学校担任领导、任教和讲学。经过一代代新大人的艰苦奋斗,新疆大学已经成为一所有着悠久办学历史、光荣革命传统、鲜明办学特色的综合性大学。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的领头羊和排头兵,2017年新疆大学被列入首批一流大学建设行列,2018年被列入部省合建高校,走上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2021年,继续入选第二轮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3年5月7日(含)后出生;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8年5月7日(含)后出生;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3年5月7日(含)后出生;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即1978年5月7日(含)后出生。

8.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附件1);

10.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11.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2)、《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3)、《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4);

1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8日18:00—2024年5月17日18:00,为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选拔优秀人员到校工作,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在网上进行报名。

(二)考核时间

报名结束后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四、公开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网络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大学主页认真阅读《公告》《新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选择多个岗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所有招聘岗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新疆大学招聘网(https://rsxtr.xju.edu.cn/hr80,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注册报名,并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和岗位,并按照提示上传以下扫描件:新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5)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所在学校提供可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扫描件;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材料的扫描件。

①应聘人员注册后详细填写基本信息,其中包括基本资料、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所填信息要求完整、准确,如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②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及政策咨询电话:0991-8585997、8582230。

③网络报名过程中,应聘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请咨询各岗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见《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④报名截止时间内,需完成网络报名和附件上传工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⑤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相关费用

本次招聘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大学党委组织(人事)部组织,资格审查中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按时提交各项材料,资格审查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大学主页(http://www.xju.edu.cn)上发布。

请在网络报名结束后及时关注新疆大学主页的通知公告(页面中间右侧位置)。

(三)考核

本次报考岗位均采取考核方式进行。具体事项网络报名结束后,将在新疆大学主页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1.考核由新疆大学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相应环节。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报名结束后在新疆大学主页公布,不再单独通知。

2.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迟到15分钟不予进场。

3.考核环节按照岗位性质,采取试讲、实际操作、专业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等方式选一项或者多项组合进行。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4.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5.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6.考核结束后,在新疆大学主页上公布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四)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新疆大学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大学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要求

新疆大学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大学另行指定三甲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如体检合格者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参加体检等后续环节的人员。

(五)考察

1.新疆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

2.考察环节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公示

新疆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大学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我校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七)聘用

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将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须从报考相同岗位入闱考核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并对调剂补录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规〔2019〕4号),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四)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大学主页及时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六)新疆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91-8581939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信息发布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xinjiang.gov.cn/,下同)、新疆大学主页(http://www.xju.edu.cn,下同)发布。

 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在新疆大学官网发布。

八、政策解读

(一)本招聘公告由新疆大学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91—8585997。

(二)有关岗位方面的具体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内岗位所对应的政策咨询电话。

(三)本次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点击下载>>>

1.新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3.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4.职业教育专业目录

5.新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新疆大学

2024年5月7日

原标题:新疆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文章来源:http://rst.xinjiang.gov.cn/xjrst/c112746/202405/f772d2cb7ecb4e808420ee09d7fc9a74.shtml

2024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14人公告

2024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引进高层次人才1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党委研究,2024年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和深厚文化底蕴的高校,其前身是始建于1906年的新疆师范学堂,1955年更名为“乌鲁木齐第一师范”,1978年9月新疆教育学院在乌鲁木齐第一师范的基础上成立,此后,新疆广播电视师范大学、新疆工业技术学校、新疆幼儿师范学校相继并入我校,2012年学校更名为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学校现有3个校区(亚心校区、光明校区、五星校区),占地面积119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44.6万平方米;普通专科学生近1.2万人、普通本科学生266余人;专任教师661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84人,占职称教师总数27.8%;硕士及以上学历教师371人,占比56.1%,“双师型”教师占比54.6%。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4人(目前在职1人,退休3人),入选自治区天山英才培养计划4人。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等11个教学单位,涵盖旅游管理、学前教育等49个招生专业。

二、引进方式及对象

(一)岗位要求,详见《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2)。

(二)以上人员按照“绿色通道”引才。

(三)其他流程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执行。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愿意扎根西部,为边疆教育事业做贡献。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取得对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四)符合引进人才岗位的年龄要求见岗位表(附件2)。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四、引才范围

(一)领军人才

获得省级以上“杰出青年”“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政府人才建设工程、奖励计划的学者或能工巧匠,有主持过省级以上特色专业、教学创新团队等学科专业(群)建设标志性成果的经历,在本专业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力和一定的话语权,同时近年来研究成果丰硕,能引领我校相应专业(群)、教学、培训等团队进入自治区先进层次。

(二)专业带头人

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三)学术骨干

1.第一层次:专业符合学校发展要求,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且已有一定数量的省部级以上成果。

2.第二层次:专业符合学校发展要求,博士研究生,且有一定成果。

3.第三层次:紧缺专业急需的副教授,有一定的科研及实践成果。

五、引进人才待遇及政策支持

(一)领军人才待遇面议

(二)专业带头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提供周转房一套(在职期间免费使用,其它费用自理)。

2.入编后提供一次性安家费35万元。

3.提供专项津贴20万元(分摊到服务期按月发放)。

4.科研启动经费:文科10万元,理科15万元。

5.职称待遇:按原职称聘任。

6.配偶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其以上学位者,可根据所学专业协调安排在校内相关单位从事教学科研或专业技术工作,并按调入或招聘方式办理入职手续,享受学校正式工作人员的生活待遇;子女可在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就读。

7.其他待遇可面议。

(三)学术骨干

第一层次(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1.提供周转房一套(服务期内免租金,其它费用自理)。

2.入编后提供一次性安家费30万元。

3.提供专项津贴10万元(分摊到服务期按月发放)。

4.科研启动经费:文科8万元,理科10万元。

5.职称待遇:按原职称聘任或按照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办法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配偶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其以上学位者,可根据所学专业协调安排在校内相关单位从事教学科研或专业技术工作,并按调入或招聘方式办理入职手续,享受学校正式工作人员的生活待遇;子女可在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就读。

第二层次(博士研究生)

1.提供周转房一套(服务期内免租金,其它费用自理)。

2.入编后提供一次性安家费25万元。

3.提供博士专项津贴8万元(分摊到服务期按月发放)。

4.科研启动经费:文科6万元,理科8万元。

5.按照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办法参加职称评审,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配偶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其以上学位者,可根据所学专业协调安排在校内相关单位从事教学科研或专业技术工作,并按调入或招聘方式办理入职手续,享受学校正式工作人员的生活待遇;子女可在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就读。

7.内聘副教授两年。内聘期间,按学院要求完成相应教学、科研任务,享受副教授校内津贴待遇。

第三层次(紧缺专业急需的副教授)

1.提供周转房一套,服务期内免租金,其它费用自理,如在此期间买房,则从交房之日延长半年或到服务期限为止。

2.入编后提供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3.提供副教授专项津贴10万元(分摊到服务期按月发放)。

4.科研启动经费:文科6万元,理科8万元。

5.职称待遇:按原职称给予聘任,并按照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办法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子女可在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就读。

六、报名时间

本公告2024年有效。

七、报名方式

按照要求提交《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等材料,文件命名为“应聘学院+姓名+专业名称”发送至邮箱xjyzzrsb@126.com 。

八、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九、考核试讲

学校将及时回复应聘信息,组织专家进行试讲,试讲合格分数线60分,择优确定人选,按照自治区关于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考核合格人员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审核通过人员将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情况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体检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组织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可在学校选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复查作为最终结果。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十一、考察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能力素养、道德品质等。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十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情况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公示无异议的,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

十三、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组织人事部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新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按规定转递个人档案至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如未按要求转递的,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四、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有关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委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1-5901469

十五、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兵团十二师西山农场榆泉南路550号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组织人事部。

邮政编码:830000

(二)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0991-8898128(杜老师、何老师)

点击查看>>>

1.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3.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2024年4月29日

原标题: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xjei.edu.cn/news/index.php?c=show&id=13926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