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东中共韶关市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选聘)工作人员6人公告

2024广东中共韶关市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选聘)工作人员6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中共韶关市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韶关市综治事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聘)单位简介

韶关市综治事务中心是中共韶关市委政法委员会下属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基层社会治理、平安韶关、法治韶关建设的网络技术支持和政法信息化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选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选聘)6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要求详见《中共韶关市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受聘人员纳入财政补助一类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选聘)范围及对象

(一)公开招聘(选聘)范围

1.公开招聘范围: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岗位代码202401)。

2.公开选聘范围:韶关市[含各县(市、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岗位代码202402)。

(二)招聘(选聘)对象

招聘(选聘)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中共韶关市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选聘岗位(岗位代码202402)报考人员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两年以上任职经历,或者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经历,或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五年以上任职经历;

(2)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选聘岗位(岗位代码202402)报考人员另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服务年限、试用期限等有限制性要求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信访核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含党纪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以下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处罚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选聘)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选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选聘)公告

在韶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g.gov.cn/)发布招聘(选聘)公告信息,同步在“韶关政法”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招聘(选聘)程序及方法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sgzfwyhzp2024)报名。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招聘(选聘)条件,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提交资料。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5月22日17:00,超过此时限不予受理。

3.报名材料:

所有报考者在报名时应上传:

(1)《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聘)人员报名表》,报名表相片为本人近期清晰的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附件2,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并签署好姓名后扫描成.pdf格式);

(2)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电子版;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电子版;

(4)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电子版;

(5)报考人员为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交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电子版(附件4)。选聘岗位(岗位代码202402)报考人员还需提交事业单位列编证明原件、岗位聘用证明原件电子版;

(6)要求具备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等其它证明材料(须提供现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电子版,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件原件的电子版)。

4.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应聘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2)招聘(选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选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选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选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若招聘(选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选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本次招聘(选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落实回避要求。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4)国(境)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名时未取得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交相应的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24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余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招聘(选聘)岗位中的年龄要求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选聘)的报名截止日。

(6)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电子版。报考选聘岗位(岗位代码202402)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7)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资格初审

中共韶关市委政法委员会将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在5月16日9:00-5月22日20:00进行线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是否通过初审,工作人员将以短信的方式进行通知。报名期间,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查收短信。如未收到短信通知,请自行到报名系统查看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职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不得更改。

(四)考试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1.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2024年5月23日9:00至5月24日17:00,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完成确认的考生才能打印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考试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2.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于2024年5月28日9:00至5月30日17:00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

本次招聘(选聘)的考试方式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占总成绩的5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查人员名单(笔试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政法”微信公众号公布。

(2)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3)根据招聘(选聘)的岗位情况,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个岗位招聘(选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4)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不得参加面试。若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选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共韶关市委政法委员会申请复核。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选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5)参加资格复审考生为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未提交同意报告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在资格复审阶段,需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选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科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面试

面试工作由中共韶关市委政法委员会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以及应变和沟通能力。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通知于资格审查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政法”微信公众号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2)面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合格线60分。应聘者面试完后,由评委进行打分,现场公布分数,考生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总成绩。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合并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选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4)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政法”微信公众号公布。

4.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六)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项目和通用标准未明确判定标准的,可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安排在另一间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人员,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由中共韶关市委政法委员会发出入围人员考察预告,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g.gov.cn/)和“韶关政法”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中共韶关市委政法委员会书面申辩,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中共韶关市委政法委员会提出异议,监督投诉电话:0751-8468009,恕不接受匿名投诉。

(九)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应当自公示期满起30日内,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在同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五、工作咨询及监督

(一)本公告由招聘(选聘)单位主管部门中共韶关市委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工作咨询电话:0751-8468009。

(二)本次公开招聘(选聘)工作全过程接受韶关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监督及举报电话:0751-8878636(韶关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考生如有异议,需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中共韶关市委政法委员会提出,并写明联系人真实姓名和联系人电话。匿名材料恕不受理(中共韶关市委政法委员会地址:韶关市浈江区熏风路9号)。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办理,由中共韶关市委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中共韶关市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在编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中共韶关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5月11日

原标题:中共韶关市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sg.gov.cn/ywzt/rsrc/sydw/content/post_2631074.html

2024广西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关于招聘农业统计员1人公告

2024广西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关于招聘农业统计员1人公告

根据覃塘区农业农村局工作要求,为加强覃塘街道农业统计队伍建设,完成覃塘街道农业统计员的配备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农业统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农业统计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二)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吃苦耐劳,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优先;

(三)沟通协调和组织能力强、电脑办公技能扎实、有统计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20-35周岁,男女不限。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5日前。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下载附件《覃塘区覃塘街道公开招聘农业统计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一式两份;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到覃塘街道办事处农业农村中心报名。

2.网上报名:请应聘者自行下载《覃塘区覃塘街道公开招聘农业统计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和近期1寸免冠照的扫描件,发送到覃塘街道办事处邮箱qt108@163.com,发送主题需注明“应聘覃塘街道公开招聘农业统计员”字样。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20日前。资格审查合格的,列为面谈人选,由覃塘街道农业农村中心电话通知其本人,如未接到电话通知,则未被列为面谈人选。

(四)面试

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统一面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四、工资待遇

招聘的农业统计员为劳动合同工,试用期1个月,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含五险)。

五、聘用时间

被聘用人员与覃塘区覃塘街道办事处签订合同,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聘用期限结束后,如愿意继续聘用的,可优先聘用。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与覃塘区覃塘街道农业农村中心联系(联系人:黄家年,电话:18078005880)

 附件:覃塘区覃塘街道公开招聘农业统计员报名登记表

                        覃塘区覃塘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3日

原标题:覃塘区覃塘街道关于招聘农业统计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gqt.gov.cn/xxgk/ttzp/t18515451.shtml

2024广东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分支机构第1次招聘27人公告

2024广东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分支机构第1次招聘27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有关规定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工作需要,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分支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详见《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分支机构2024年第1次公开招聘单位简介》(附件1)。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分支机构2024年第1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2)。

三、报考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准入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招聘人员类型要求

“2024年毕业生”是指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招聘人员类型为“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应聘人员不得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或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等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材料。招聘人员类型为“不限”、“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的岗位,应聘人员可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合作办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四)专业要求

招聘专业代码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应聘人员的报考学历、专业必须符合岗位对应的学历层次及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若岗位同时有学位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同时取得报考学历、专业相对应的学位。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中的专业领域认定为准),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专业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所学专业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完全相同的直接进行选择,所学专业为旧专业的按对应的专业名称选择,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选择相近专业。以非最高学历报考的选择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专业。未如实填写的,造成报名系统无法识别以及其他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五)年龄要求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年龄、学历限制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要求为准。

(六)工作经历要求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单位书面材料),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应聘人员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工作经历时间以服务期为准。

应聘人员以全日制方式学习的,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或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人事聘用关系的,不视为工作经历,缴纳的社会保险不纳入工作经历时间计算。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7日(星期五)上午9时至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下午17时止。

2.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所有应聘人员登录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ks.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797),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职位(需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应聘人员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考及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方可开考。免笔试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具体岗位见岗位需求表),应聘人员所报考岗位未注明“本岗位免笔试”的均需参加笔试,设有开考比例。

5.港澳居民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6.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无法在考察阶段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二)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上午9时至2024年6月19日下午17时,所有应聘人员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三)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免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不参加笔试。

(四)笔试

1.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待定并将另行通知。届时请所有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于指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为应聘人员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各环节,须同时使用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40%计入综合成绩。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参加笔试的全部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将上传至报名系统,应聘人员可自行登录查询。

5.应聘人员报考《岗位需求表》中已标明免笔试岗位的,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报考其他所有岗位的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人员范围为:

(1)报考免笔试岗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

(2)非免笔试岗位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按前述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若出现同分,并列进入。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凭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系统下载核准后签名),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须提供的资料:以下证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2024年毕业生:身份证、户口簿、报名登记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身份证、户口簿、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相应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单位书面材料)等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材料。

(3)合作办学、港澳台、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3.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4.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对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5.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网站(http://www.baiyunshan.com.cn)公布。

(六)面试

1.面试人员范围为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面试成绩当场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名确认。如应聘人员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4.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七)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免笔试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非免笔试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的应聘人员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与考察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考察不合格者,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网站(http://www.baiyunshan.com.cn)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五、聘用、薪酬待遇

(一)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如工龄满1年以上试用期为6个月,工龄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相关标准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员等级高于应聘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职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到岗后,服从单位具体岗位安排进行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因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而被取消资格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五)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应聘人员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七)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八)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七、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政治处负责最终解释。

广州市白云山麓湖景区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020-66612888-8107

广州市白云山云台景区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020-66612888-8207

广州市白云山鸣春谷景区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020-66612888-8307

广州市白云山摩星岭景区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020-66612888-8407

广州市白云山明珠楼景区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020-66612888-8550

广州市白云山云溪景区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020-86183195

广州市白云山雕塑景区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020-66612888-8707

广州市白云山护林工作站联系电话:

020-66612888-7108

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政治处联系电话:

020—37229482

涉及网上报名系统问题的,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

020-83494609

应聘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时间段内联系咨询相关事项。涉及招聘公告、招聘政策、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疑问的,可咨询各招聘单位,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监督电话:020—87217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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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

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2024年6月3日

原标题: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分支机构2024年第1次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baiyunshan.com.cn/bys/jqgg/202406/20e3b3c69f3f4519a5ada003d3a31f3a.shtml

2024广东河源市连平县绣缎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人员1人公告

2024广东河源市连平县绣缎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人员1人公告

根据《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平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连府办〔2024〕6号),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连平县绣缎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普通类)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连平县绣缎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诚实守信,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2.河源市户籍。

3.学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基础,熟悉公文写作和办公软件操作。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6日以后出生)。

6.有工作经历优先。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4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扫描件为PDF格式,文件名为“编外人员报名+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lpxdzzb@163.com。

①本人填写的《连平县绣缎镇人民政府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签名扫描件)和《连平县绣缎镇人民政府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信息采集表》及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②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

(三)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报名咨询电话:0762-4642835。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位适应度、形象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满分100分。

连平县绣缎镇人民政府将根据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政治面貌及人岗匹配度等,从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择优确定面试人员。经审核确定为面试人员的,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

五、确定聘用人员

(一)体检。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政审。通过体检的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参加政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政审时应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个人征信报告和无犯罪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三)公示。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单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和资格复审发现有问题不宜聘用的,依次递补。

六、聘用人员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试用期为2个月。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县财政有关编外人员(普通类)的规定执行。

七、未尽事宜,由连平县绣缎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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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连平县绣缎镇人民政府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附件2 连平县绣缎镇人民政府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信息采集表

连平县绣缎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

原标题:连平县绣缎镇人民政府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anping.gov.cn/zwgk/zfdt/tzgg/content/post_6084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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