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淮北市市本级招聘就业见习239人公告

2024年安徽淮北市市本级招聘就业见习239人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就办[2024]1号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见习工作,现将2024年淮北市市本级招募就业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二、见习期限

3—12个月。

三、见习岗位补贴标准

见习期间,企业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每月1400元给予见习基地补贴。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100元/人。

四、岗位发布

5月29日起,在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安徽公共招聘网、淮北人社公众号发布《2024年市市本级就业见习岗位信息汇总表(第一批)》(见附件)。

五、报名方式

线上:扫描二维码(详见官网),填写就业见习申请表。

 

线下:淮北市杜集区梧桐中路19号科创中心双创基地1号淮北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人社综合窗口S36号。

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见习资格。

六、岗位对接方式

1.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岗位需求情况,结合单位实际工作需要选用见习人员。

2.见习人员与意向单位主动对接,自荐申请岗位。

岗位匹配实行双向选择机制,不得通过考试竞争选拔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

七、组织上岗

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及时与见习人员签订《安徽省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明确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待遇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后即可上岗。

八、见习管理

见习单位负责见习人员的见习指导、日常管理等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

相关规定执行。对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单位管理的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可以终止或提前解除见习协议。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提出考核意见,并出具见习证明。

九、咨询电话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61-3050620;

濉溪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电话:0561-7505613;

相山区人社部门电话:0561-3193517;

杜集区人社部门电话:0561-3091298;

烈山区人社部门电话:0561-4685592.

附件2024年市本级就业见习岗位信息汇总表(第一批).xlsx

淮北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5月27日

原标题:2024年淮北市市本级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huaibei.gov.cn/gggs/57769679.html

2024年6月广东深圳市福田区委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特聘

2024年6月广东深圳市福田区委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特聘岗位工作人员招聘1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专项研究类特聘岗位工作人员1名,用人单位为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政治素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

3.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核、适岗考核、体检、协议年薪协商及考察、公示等程序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

(一)报名

报名网站:https://zp.hongbohr.com/。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6日(星期日)18:00。

报名程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选用岗位信息,网上填写报名申请材料,并按规定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底电子照片及相关材料(报名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1.线上资格初审

线上资格初审:本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经验、资格证书等报名材料与招聘条件、报考岗位要求进行匹配筛选,择优按岗位拟聘人数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参加适岗考核的人员。通过人数少于1:5大于1:3的,可调整该岗位适岗考核;通过人数少于1:3的,该岗位适岗考核取消。本单位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参加适岗考核的考生。

2.心理素质测评

考生在参加适岗考核前需进行线上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聘用结果的参考。

(三)现场资格审核及适岗考核

1.现场资格审核

入围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考生需按要求准备好报名材料的纸质版原件和复印件于资格审核当日(时间另行通知)提交本单位复核,材料不符合者取消专业能力测试资格。

2.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以笔试形式开展,合格分数为60分,具体时间及地点待通知。

3.面试及面谈

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及面谈形式、具体时间及地点待通知。

考生总成绩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计算,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视情况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最终体检人选名单在“福田政府在线-福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通知公告”公布。

(四)体检

体检由本单位统一组织,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协议年薪协商及考察

本单位将与体检合格考生沟通协议年薪,协议年薪协商一致的,将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福田政府在线-福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通知公告”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向人事主管部门备案后办理入职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到用工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工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入职资格。

(八)其他

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协议年薪协商不一致的、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拟聘情况的,本单位可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也可调整招聘岗位数量。

四、管理方式及相关待遇

专项研究类特聘人员实行协议年薪包干制,具体按照福田区特聘人员相关管理办法及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宜

(一)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经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选用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相关黑名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保密工作要求。聘用人员到岗后需第一时间签署保密工作协议,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如违反保密规定,以任何形式泄露国家机密或工作秘密的,本单位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在各招聘环节中,会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对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发布通知。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用人单位咨询电话:0755-82922068。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755-23606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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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6月公开招聘特聘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6月公开招聘特聘岗位工作人员报名材料清单

3.无犯罪记录证明承诺书(签名需手签)

4.2024年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

原标题: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6月公开招聘...

文章来源:https://www.szft.gov.cn/xxgk/bmtzgg/content/post_11337484.html

2024年福建宁德蕉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二批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4人

2024年福建宁德蕉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二批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4人公告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4年蕉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3〕82号)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调整2024年蕉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4〕52号)精神,蕉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蕉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要求和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得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宁德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3.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学位,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学位条件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认证。

2024届毕业生的岗位所需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除上述情形外,原则上岗位所需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6月10日。报考人员在2024年6月10日前通过考试但未取得相关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通过考试的结论,方可视为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条件,但此类对象须取得相关证书后方可行文批复并聘用。计划表中规定的证书含所列以上各类证书。

4. 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在蕉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ocheng.gov.cn/)公开发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8日期间,通过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

1.《蕉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简历表》(见附件2)及《2024年宁德市蕉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报名情况表》(见附件3);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

4.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等材料;

5. 现场报名的应携带以上材料上班时间到蕉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鹤峰中路30号)报名,联系人:郑女士,电话:0593-2822062。电子邮件报名的请将相关材料扫描件打包以“2024年公开招聘+姓名”方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2627956242@qq.com,并在发送后主动与蕉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电话联系,以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接收。资格初审通过考生由中心通知。

四、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专业技能面试。面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6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专业技能面试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包括专业素养、专业能力、沟通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如果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70分为及格。若同岗位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一样,需加试一题,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工作

1.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2.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选组织实施体检和开展查阅人事档案、信用查核、政审等考核工作。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成绩达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拟聘用人选经体检、考核合格后,在蕉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5.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符合省、市人才政策条件的人员,予以申报相应的人才津贴。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蕉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有关面试事项的通知。

附件:

1.2024年蕉城区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2.蕉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简历表

3. 2024年宁德市蕉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报名情况表

原标题:宁德市蕉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蕉城区第二批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计划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jiaocheng.gov.cn/zfxxgkzl/zfxxgkml/zfgbmxxgk/jcqwsjkj/gkml/tzgg_51709/202405/t20240528_1940388.htm

2024年江苏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公告

2024年江苏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公告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位于扬州市邗江南路19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详见附件)。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含)后出生)。

(五)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六)报考专职辅导员岗的人员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主要负责人;

2.有1年(12个月)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36个月)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其他人员按社会人员报名。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720。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9:00—2024年6月1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5日9:00—2024年6月11日17: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6月5日9:00—2024年6月12日12: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4年6月5日9:00—2024年6月12日16:00;

5.缴费时间:2024年6月5日9:00—2024年6月12 日17: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并缴费后不予退回;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 6月14日9:00起至2024年6月18日8:00登录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720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均在准考证上注明,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笔试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在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咨询“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技术电话400-838-9296联系。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由院级党委出具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高校、企事业单位任职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招聘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所列剩余计划数将调整到其它岗位,并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主页(http://glxy.yzu.edu.cn)公布。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登录到“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时间另行通知;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安排:应聘人员考核方式为笔试、资格复审、心理测试和面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主页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二)笔试:01—04岗笔试内容结合招聘岗位工作要求,从高校辅导员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05岗位笔试内容结合招聘岗位工作要求,考察专业能力。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主页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在面试之前,将对通过笔试的相关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以供核验:①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专)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已取得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硕(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②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或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专)科、硕(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③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④资格审核时或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其它材料。资格复审材料不全者、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考核资格。

(四)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五)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本人。

(六)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七)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之间的所有招考工作,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3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体检、考察

(一)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主页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学院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则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考察。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五、公示与聘用

(一)学院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后将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主页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考核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因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或拟录用人选明确放弃的,或其他导致岗位空缺时,则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公示。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间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三)聘用审批后,在3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取消聘用资格。

六、用人方式与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性质为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人事代理。根据学院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七、招聘政策咨询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解读,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18252712960、18252712961

联系人:见原文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18252712963

联系人:见原文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2024年6月4日

附件【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原标题: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glxy.yzu.edu.cn/info/1037/40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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