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广东深圳市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公告

2024年7月广东深圳市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有关规定,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公开选聘2名事业单位管理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光明区委政策研究室为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加挂深圳市光明区发展研究中心牌子。

二、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光明区委政策研究室选聘九级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详见《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2024年7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规定的选聘条件;

7.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范围:限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报名,报名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报名时提供学生证及学信网查询的学籍信息。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2.报考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依据《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

3.报考年龄:报考年龄及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选聘报名首日;

4.报考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

5.报考学历: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以及学位证书。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由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7月31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18:00,如有调整将于报名截止前发布调整公告。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填写好的报名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qwbmsk@szgm.gov.cn,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报名资料均不受理。

(3)咨询电话:0755-88196834,联系人:周女士。

(4)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材料

(1)《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2024年7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表内要附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手写签名的扫描件);

(2)《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2024年7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表内要附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可编辑电子版)

(3)《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2024年7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3)

(4)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5)学历证书扫描件及认证证明(学信网电子认证);

(6)学位证书扫描件及认证证明(学信网电子认证);

(7)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8)证明本人符合选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相关研究成果等。

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复印件或扫描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入笔试环节,通过短信方式发送面试通知。报名资料由选聘单位留存。资格审核仅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审查结果为准。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生凭本人报名表、笔试短信通知、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2)笔试方式和成绩公布:笔试题型为材料撰写,由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命制。笔试合格线为65分,成绩合格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将笔试成绩告知应聘人员。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安排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s://www.szgm.gov.cn)公布。

(2)面试方式和成绩公布:面试采用结构化+自主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发放。面试成绩分值采用百分制,设置75分合格线,按笔试成绩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3.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合格线为70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体检人选。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具体地点将通过短信方式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1.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由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在30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察。

2.主要内容

(1)资格复审:根据本公告及《岗位表》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核确认,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复审结果。

(2)考察:由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成立考察组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s://www.szgm.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2.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按规定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选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等情形空出的选聘名额,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可另行招考,或或从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9〕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三)对在公开选聘过程中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报考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由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2日

原标题:-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2024年7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content/post_11452537.html

2024年河北省地矿局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115名公告

2024年河北省地矿局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115名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11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此次河北省地矿局选聘工作人员的19个事业单位中,除河北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为财政性资金定额定项补助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均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事业单位。河北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具有地学特色、专业门类齐全的高职院校,从事全日制高职高专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单位主要从事野外矿产勘查和环境生态保护等工作,承担国家和省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地质项目,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省地矿局局属事业单位拟选聘工作人员115名,其中博士研究生7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08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6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地矿局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4年9月(含9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地勘单位受主业限制,工作场地大多为野外一线,环境艰苦,吸引力不强,高层次人才较为紧缺,拟选聘一批与单位主责主业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河北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正处于改建时期,为进一步提高单位工作水平,满足教学工作需要,拟选聘一名教师岗位的博士学历毕业生。

五、选聘范围

单位主责主业相关专业硕士毕业生、博士毕业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地矿局网站(www.hebdkj.cn)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由河北省地矿局或招聘单位在相关高校网站发布宣传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24日。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点击查看

2.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并准确填写《河北省地矿局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报名时须提供下列内容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资格证书、《河北省地矿局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证明本人工作经历与业绩的其他材料,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要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或国企正式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注:国外院校毕业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的将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三)测评考核

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相关专业知识答辩及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现场量化打分,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按照报考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依据岗位选聘计划与拟选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省地矿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省地矿局网站(www.hebdkj.cn)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66880300(河北省地矿局人事教育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880726(河北省地矿局机关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此公告由河北省地矿局人事教育处负责解答。

附件1.河北省地矿局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附件2.河北省地矿局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河北省地矿局

2024年9月6日

原标题:河北省地矿局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ebdkj.cn/dkj3w/news/27/45364.html

2024年龙岩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人公告

2024年龙岩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人公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下半年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制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的人员均为上杭县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招聘岗位22个,计划招聘人数26人,详细招聘信息见《2024年下半年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考生可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或“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招考”网页(http://www.shanghang.gov.cn/bm/rsj/zwgk/sydwzp/)查阅。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93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岗位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录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下同)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单位辞退(解除合同)未满5年的;

7.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已解除协议的除外);

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内或最低服务年限的;

9.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在岗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服务期满人员)报考的,须经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同意报考证明”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如未能及时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报考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7日8:00至9月13日17:00

(二)网上报名

1.报名登录网址为福建就业网(https://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

2.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考者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3.报考者应按规范格式填写简历栏,如实反映各阶段的就学、就业、待业等状态,期间不能中断。简历从高中(中专、中职)阶段起填写,按照高中(中专、中职)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报名之日。

4.报考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照片建议jpg格式、规格100KB以下、高宽比4:3,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画面70%左右。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随意自拍的半身照或全身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5.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凡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6.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原则上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之内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应于2024年9月14日17:00前通过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其他岗位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对于招聘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报考的,报考者可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主管机关反映和申诉。

(四)考试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9月7日8:00至9月16日17:00登录报名平台完成参加考试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的报考者(平台将在2024年9月16日17:00准时关闭考试确认操作程序),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考试确认手续的报考者,请于9月23日9:00后自行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

四、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经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方可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

1.面试前上杭县人社局将负责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工作,审核报考者提供的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书面原件材料。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2.资格复审对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报考者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将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招考”网页(http://www.shanghang.gov.cn/bm/rsj/zwgk/sydwzp/)发布。

五、考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二)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报名后达不到3:1比例的紧缺专业或急需补充人员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要求开考的书面申请,经上杭县人社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开考。

(三)笔试(满分按100分计)

1.笔试时间及科目:2024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地点:详见考生的《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合格线:各笔试科目按相关岗位招聘人数3倍确定为面试人选考生最低卷面成绩的80%确定;如相关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均未达到招聘人数3倍,该笔试科目的笔试合格线另行研究确定。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含加分,下同)及合格线将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招考”网页(http://www.shanghang.gov.cn/bm/rsj/zwgk/sydwzp/)公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四)加分

1.按照我省有关规定,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村官计划、省和设区市组织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且服务期满(含2024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进行笔试加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未达合格线者不得加分。

2.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9月29日8:00-10月10日17:00)登录网上报名平台,上传《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见附件)和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及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笔试加分优惠政策。

3.上杭县人社局将对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及所加分值进行公示。

(五)面试(满分按100分计)

1.从笔试卷面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成绩(即笔试卷面成绩+笔试加分,下同)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相关岗位如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

2.拟面试人选经上杭县人社局资格复审合格的予以核发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要求等见面试通知单。

3.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由上杭县人社局负责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报考者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相关岗位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合格线则为70分。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后的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

1.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相关岗位拟确定的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分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并列的,以笔试卷面成绩(即不含加分)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遇笔试卷面分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相关岗位从业人

员的身体条件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

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招考”网页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前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在公示期内受到举报反映有关问题且经核实后确实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因特殊原因招聘单位不要求递补的,应提出不符合递补的理由,并报县人社局同意。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人社部门审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2.被聘用的人员应按照人社部门规定的时间,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考试规则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本招聘方案规定的开始报名之日前取得(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等资格条件,认定截止时间为本招聘方案规定的开始报名之日。报考者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2.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审核和认定: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考生自行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阅)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岗位中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2)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拥有“双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且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何一个学历(位)报考,所学的专业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5)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6)考生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7)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的岗位。

(8)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岗位条件为:经济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经济学学士以上学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方可报考。

(9)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社会化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若是评审的,评审组织须按权限经相应级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

(10)关于工作经历或经验的认定,报考者(含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社保缴费记录清单;自主创业人员,可提交营业执照。无法提交上述材料的报考者,可提供就业单位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就业情况的佐证材料(例如工资流水清单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考察时做最终确认;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3.招考范围限在“全市”的,是指:①本招聘方案规定的开始报名之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或取得龙岩市居住证的人员;②龙岩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生;③市内外高校的龙岩生源应往届毕业生;招考范围限在“全省”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4.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由招聘主管机关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6.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主动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五个工作日下午17:30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由上杭县人社局确认,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7.考生在体检前主动放弃的岗位,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8.非医疗卫生单位的体检由上杭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医疗卫生单位的体检工作由上杭县总医院或上杭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可申请延期体检,申请时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提交与上杭县人社局约定延缓体检的书面材料(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9.报考者按照招聘主管机关发出的调档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将个人档案寄到有关部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在规定期限内确有困难的,须提前向上杭县人社局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延长期限。

10.此次公开招聘的所有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为五年。

11.因报考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及体检合格后主动放弃或政审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12.招聘单位因工作需要等原因更名、合并的,聘用时按编制部门批复文件的单位机构名称进行办理聘用等手续。

十一、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并由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招考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考试有关信息发布请及时关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不再另行通知。

3.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方案,熟悉报考有关要求,确保顺利参考。

4.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5.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记入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聘用后不报到的,有服务期要求但在服务期(含试用期)内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

十二、保障服务

1.关于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与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直接联系,联系电话详见网站发布的《岗位表》。

2.招聘工作政策等相关问题,请咨询上杭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联系电话:0597-3316695。

3.报名技术问题可登录报名平台左侧的“在线客服”或咨询客服电话:400-619-6823。

4.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福建就业网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本次公告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下半年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

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6日

原标题:2024年下半年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文章来源:https://www.shanghang.gov.cn/bm/rsj/zwgk/sydwzp/zkfb/202409/t20240906_2151543.htm

2024年安阳汤阴县所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65名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人才队伍结构,加大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安阳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安人社办〔2024〕4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上级有关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65名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对象

具体引进单位、专业、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汤阴县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二)引进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含2017年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2017年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需为全日制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卫健系统“51111工程”、“369人才工程”大学生、在汤阴县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等;

6.汤阴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引进办法和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4年9月5日在“岳乡先锋”公众号、汤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ngyin.gov.cn)和“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引进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形式。

1、报名时间及要求

现场报名:(1)2024年9月7日至8日,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现场(郑州国际会展中心)报名。

(2)2024年9月9日至9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在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路东段)一楼西事业单位管理股报名。

网上报名:2024年9月7日至9月13日可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邮箱号:tyxrcyj2024@126.com),发送主题请标注为“姓名+汤阴县人才引进报名”。

报名要求:(1)应聘人员按照引进岗位的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考,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名称的,毕业证记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对于《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考生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情况、所学专业填写报名信息,对隐瞒事实、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即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人员。

报名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汤阴县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表中照片处需导入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的近期免冠正面单色背景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复印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

(2)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编在岗人员(包括现仍在报名时填写的单位工作、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而现在有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不一致等情形)报考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公章),同时须提供转正定级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已从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离职且现在没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公章)。

(4)2017年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另需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始终,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应聘人员与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五年内不得参加汤阴县组织的各类引进招聘(录)考试,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形不成竞争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如有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情况,将在汤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岗位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截止后的次日下午18: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须提交打印的《2024年汤阴县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在表中注明改报岗位并签名确认,经审验后予以改报(届时将同时电话通知,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未联系到或逾期未改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改报资格)。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在汤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等能力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汤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时,如有人员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室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的平均分,达不到平均分的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引进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引进人才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考察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以依次递补。

(六)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发布公告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拟聘用人员在我县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三、组织领导

成立2024年汤阴县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专班。人才引进工作在工作专班及其办公室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四、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人才引进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人才引进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考务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特别提示:

考生在本次应聘期间应登录汤阴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了解引进最新信息并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本次引进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引进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2024年汤阴县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专班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2—6208911(工作时间内)。

监督电话:0372—6203568(工作时间内)。

附件1:《2024年汤阴县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附件2-4

附件2:《2024年汤阴县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

2024年汤阴县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专班

2024年9月5日

2024年汤阴县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序号 招聘单位主管
部门
招聘单位 供给
性质
招聘
岗位
岗位
代码
拟聘
人数
资格条件
专业 学历 年龄
1 中共汤阴县委社会工作部 汤阴县社会工作事务中心 全供 管理 5001 1 社会工作(0352)、法学(0301)、社会学(0303) 普通高等教育(含2017年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2017年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需为全日制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2 中共汤阴县委社会工作部 汤阴县社会工作事务中心 全供 管理 5002 1 中国语言文学(0501)、法律(0351)、教育学(0401)
3 党委直属 汤阴县融媒体中心 全供 管理 5003 1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软件工程(0835)、网络空间安全(0839)、电子信息(0854)、信息资源管理(1205)
4 党委直属 汤阴县精忠报国培训中心 全供 专技 5004 1 哲学(0101)、数字经济(0258)、政治学(0302)、社会学(0303)、民族学(0304)、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中共党史党建学(0307)、教育(0451)、中国史(0602)
5 政府直属 汤阴县口岸与物流发展中心 全供 管理 5005 1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工商管理学(1202)、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会计(1253)、工程管理(1256)、法学(0301)
6 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汤阴县政务发展研究中心 全供 管理 5006 1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
7 汤阴县财政局 汤阴县国有资产投资服务中心 全供 管理 5007 1 金融(0251)、资产评估(0256)、会计(1253)、数字经济(0258)
8 汤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汤阴县产业服务中心 全供 管理 5008 1 经济学(02)、统计学(0714)
9 汤阴县民政局 汤阴县民政事务保障服务中心 全供 管理 5009 1 信息资源管理(1205)、安全科学与工程(0837)
10 汤阴县民政局 汤阴县民政事务保障服务中心 全供 管理 5010 1 审计(1257)、心理学(0402)、社会工作(0352)
11 豫北航空经济协作区管理委员会 豫北航空经济协作区
发展服务中心
全供 管理 5011 1 金融(0251)、中国语言文学(0501)、新闻传播学(0503)、新闻与传播(0552)、建筑学(0813)、土木工程(0814)、城乡规划(0853) 普通高等教育(含2017年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2017年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需为全日制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12 汤阴县商务局 汤阴县商务事务保障中心 全供 管理 5012 1 经济学(02)、法学(03)、管理学(12)
13 汤阴县商务局 汤阴县商务事务保障中心 全供 管理 5013 1 会计(1253)、中国语言文学(0501)、国际商务(025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
14 汤阴县农业农村局 汤阴县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 全供 管理 5014 1 法律(0351)、法学(0301)、会计(1253)
15 汤阴县文广体旅局 汤阴县文物保护中心 全供 专技 5015 1 博物馆(0651)、考古学(0601)、中国史(0602)、文物(1451)、法学(0301)、法律(0351)
16 汤阴县水利局 汤阴县水利保障服务中心 全供 专技 5016 2 土木工程(0814)、水利工程(0815)、土木水利(0859)
17 汤阴县科学技术局 汤阴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全供 管理 5017 1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生物工程(0836)、生物医学工程(0831)、电子信息(0854)、材料与化工(0856)、生物与医药(0860)
18 汤阴县科学技术局 汤阴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全供 管理 5018 1 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网络空间安全(0839)、资源与环境(0857)、能源动力(0858)
19 汤阴县科学技术局 汤阴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全供 管理 5019 1 公共管理学(1204)、农林经济管理(1203)、法律(0351)、知识产权(0354)、国际商务(0254)、数字经济(0258)、工商管理(1251)、资产评估(0256)
20 汤阴县科学技术局 汤阴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全供 管理 5020 1 法学(0301)、教育学(0401)、心理学(0402)、中国语言文学(0501)、外国语言文学(0502)、新闻传播学(0503)、新闻与传播(0552)
21 汤阴县科学技术局 汤阴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全供 管理 5021 1 会计(1253)、审计(1257)、理论经济学(0201)、应用经济学(0202)、金融(0251)、应用统计(0252)、税务(0253)
22 汤阴县自然资源局 汤阴县自然资源事务保障服务中心 全供 管理 5022 1 法律(0351)、城乡规划(0853)、测绘科学与技术(0816)
23 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 差供 专技 5023 14 临床医学(1002、1051) 普通高等教育(含2017年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2017年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需为全日制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报考年龄为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24 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 差供 专技 5024 2 护理(1054)
25 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 差供 专技 5025 1 中医(1057)
26 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 差供 专技 5026 1 中西医结合(1006)
27 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 差供 专技 5027 1 药学(1007、1055)
28 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 差供 专技 5028 1 口腔医学(1003、1052)
29 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 差供 专技 5029 7 中医(1057)
30 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 差供 专技 5030 3 临床医学(1002、1051)
31 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汤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汤阴县卫生监督所) 全供 专技 5031 2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工商管理(1251) 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 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汤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汤阴县卫生监督所) 全供 管理 5032 1 公共管理学(1204)、工商管理(1251)
33 汤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汤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中心 全供 管理 5033 1 经济学(02)、法学(03)
34 汤阴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汤阴县粮食保障服务中心 全供 专技 5034 2 应用统计(0252)、资产评估(0256)、法律(0351)、中国语言文学(0501)、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
35 汤阴县国防动员事务中心 汤阴县人民防空事务保障服务中心 全供 专技 5035 1 法学(0301)、中国语言文学(0501) 普通高等教育(含2017年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2017年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需为全日制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6 汤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汤阴县发展和改革事务中心 全供 管理 5036 1 理论经济学(0201)、应用经济学(0202)、数字经济(025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中国语言文学(0501)
37 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汤阴县创业服务中心 全供 管理 5037 1 法学(03)、管理学(12)、文学(05)、经济学(02)
38 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汤阴县劳动保障事务中心 全供 管理 5038 1 法学(03)、管理学(12)、文学(05)、经济学(02)
39 汤阴县古贤镇人民政府 汤阴县古贤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全供 管理 5039 2 资源与环境(0857)、会计(1253)
合计           65      

原标题:2024年汤阴县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angyin.gov.cn/sitesources/tyweb/page_pc/zwgk/zwdt/tzgg/article065be310c025461490122422a83130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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