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省庆阳文学院(《北斗》编辑部)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4年甘肃省庆阳文学院(《北斗》编辑部)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庆阳市《关于印发<庆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庆组发〔2021〕7号)规定,庆阳市文联下属事业单位庆阳文学院(《北斗》编辑部)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人数

公开选调九级管理职员2名。

二、选调范围

(一)选调范围为市直、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管理工作人员。

(二)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有意愿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也可以参加选调。

三、选调条件

参加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实绩突出,作风优良,热爱文艺事业,在编在岗;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三)选调人员应当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以下条件:

1、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在本职岗位上表现突出、特别优秀,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热爱文艺事业,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或具有一年以上刊物编辑工作经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违反政治纪律或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尚在试用期的各类人员;

8、未经有关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资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人社部门录用文件复印件(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

(3)转正定级表复印件(单位盖章);

(4)《庆阳文学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

(5)文字写作,或刊物编辑一年以上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7)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政意见;

(8)近期二寸免冠蓝底照片5张。

2、报名方式。8月8日—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考人员在市文联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地址:西峰区长庆大道164号市政府3号集中办公区720室。

(二)资格审查

市文联党组安排专人进行审查。审查时,按照选调公告发布的各项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确认,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时反馈。选调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人数比例不低于3: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保持电话畅通,等候电话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公开测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市文联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文艺理论等综合素质,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由市文联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甘肃党建庆阳市平台和庆阳文联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2、面试。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市文联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文艺素养,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市文联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现场统计并公布面试成绩。

3、测试成绩。测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成绩公布。测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通过庆阳文联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

根据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按照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市文联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通过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和与考察对象面谈、政治素质测评、干部职工满意度测评的方式进行,由考察组成员评价打分(百分制)。其中,政治素质20%、工作业绩30%、工作能力20%、工作作风20%、干部职工评价10%。

综合成绩=测试成绩×60%+考察评分×40%。

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听取执纪执法部门意见,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调的情形。政治和廉政方面有问题的一票否决。

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照测试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人选确定

市文联根据综合成绩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定。

(六)体检

市文联负责对拟选调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

在市文联及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反映的,经调查核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办理手续

公示无影响选调情形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工作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报考人员报名后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甘肃党建、庆阳文联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选调工作有关信息。对因通讯不畅或未关注公开选调工作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庆阳市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4、未尽事宜按照公开选调工作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庆阳市文联办公室):0934-8669138

监督电话(庆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纪检监察组):0934-8272388。

附件1:《庆阳文学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庆阳文学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庆阳市文联

2024年7月31日

原标题:庆阳文学院(《北斗》编辑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qy.gsdj.gov.cn/#/artical/506639?index1=3&index2=1

2024年芜湖镜湖区区直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招聘2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公司受镜湖区人社局委托,招聘区直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组织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各环节刊登网站: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镜湖区区直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20名,详见附件:《2024年度镜湖区区直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定向招聘退役士兵是指服役期满2年(含)以上且退出现役的表现良好的人员;

5.服务岗位安排,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9月10日(含)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学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镜湖区在编和编外工作人员;

7.有不良征信记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9.在镜湖区近三年内考核不合格人员或因其他原因被辞退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报名(网址: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公告页面右上角“去报名”。请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手机端仅可查看信息)。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2.统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9月19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3.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用人单位于2024年9月23日12:00前对报考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考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前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审查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查未通过的,只可修改或补充相关报名信息及材料后重新按原岗位提交1次,不得更换岗位,限在9月20日17:00前完成重新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

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其中: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求上传原件。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4. 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3日17:00前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报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经延长报名时间后仍不满足的,则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因报考人数较少难以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相关公告将在芜湖人才网官网公布。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24日9:00-11:00联系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5.笔试准考证下载。考生完成网上笔试费用缴纳后,请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下载笔试准考证时间及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发布。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考生自行下载的笔试准考证中详细说明。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时政、经济、法律、言语理解与表达,公文写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操作基础等,满分100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的,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公告将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公示版块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请勿在“我的招考”页面进行查询)

2.资格复审

请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于笔试成绩一并以公告形式发布。面试入围人员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

(1)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需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进行参加面试确认。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请及时关注。

(2)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面试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3)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4.成绩合成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上述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符合岗位中优先条件的,优先进入体检环节(需在资格审核环节提供符合优先条件的证明材料),同等条件下,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环节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纪检部门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其中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4年10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由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资待遇

(一)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管理,由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镜湖区各单位工作。

(二)按有关规定办理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一金(住房公积金)。

(三)享受镜湖区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七、建立后备人员递补机制

为保障区直机关和街道、社区工作正常开展,建立招聘递补制度。在本次招考结束后3个月内,如果招考的岗位出现缺额情况,则从进入面试环节但未被录取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补录。

八、纪律要求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九、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3.本单位对所有考生提交的信息材料负保密责任,已提交的相关应聘材料概不退还。

考务咨询:0553-3991379

监督电话: 0553-3880205

系统操作问题技术支持:0553-3991818

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度镜湖区区直(含驻区)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职位代码 拟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其他要求 备注
1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01 1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男性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02 1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女性  
2 区人民法院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03 2 专业不限 大专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定向招聘退役士兵  
3 区商务局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05 1 经济学专业、商务经济学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4 区住建局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07 1 工程管理专业、土木工程专业、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男性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11 1 工程管理专业、土木工程专业、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女性  
5 区人社局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15 1 法学类、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言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财务管理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男性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18 1 法学类、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言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财务管理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女性  
6 区发改委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22 1 经济学专业、经济统计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土木工程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主要从事经济发展、项目管理等工作,需要加班
7 区委统战部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25 1 财务管理专业、行政管理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8 区委宣传部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28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数字媒体技术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需要值夜班
9 区委社会工作部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30 1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10 区财政局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33 1 汉语言文学专业、行政管理专业、新闻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11 区工商联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35 1 汉语言文学专业、经济学专业、工商管理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12 区纪委监委机关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37 1 专业不限 大专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定向招聘退役士兵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39 1 法学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言专业、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主要从事执纪执法辅助工作;
较好公文写作能力:
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13 区生态环境分局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41 1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男性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42 1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女性  
14 区医保分局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44 1 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原标题:2024年度镜湖区区直单位 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ahwhrcw.cn/zpkl/ggxxDetail/?id=12426&zkId=21468

2024年下半年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人公告

2024年下半年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人公告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军人、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关中级职称(含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1983年9月18日(含)后出生),高级职称(含相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1978年9月18日(含)后出生)。

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含)周岁(1978年9月18日(含)后出生)。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7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军人学历可适当放宽(详见附件)。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六)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七)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方网站(网址:http://dva.hlj.gov.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7日(含)。笔试结束后,按照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方网站(网址:http://dva.hlj.gov.cn/)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可适当降低比例。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9月26日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2/3+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 笔试

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选择参加《综合应用能力》“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的考生应注意:该科目由医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医学基础所有应试人员必答;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具体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2月下旬。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通知中查询本人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方网站(网址:http://dva.hlj.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方网站(网址:http://dva.hlj.gov.cn/)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方网站(网址:http://dva.hlj.gov.cn/)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51-87979829;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51-82326662;

监督举报电话:0451-87979831;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特此公告。

附件: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21BE67C9377E28C2E0630A0012AC1076&selected=zpxx

2024年金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金华市婺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

2024年金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金华市婺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1人

因工作需要,金华市婺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2024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4.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查询并再次报名→网上缴费→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9月13日09:00至9月20日16:00止

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s://www.zjwjrc.com),进入网站后点击“人才招聘-考生登入”,凭二代身份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选择“公开招聘”,完善“个人信息”后,点击“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13日09:00至9月20日17:00止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可在“公开招聘-状态查询”查看结果。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9月23日09:00-17: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公开招聘-状态查询”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在该时间段再次提交后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9月24日09:00至9月25日17:00止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s://www.zjwjrc.com),选择“公开招聘-状态查询-缴费”进行网上缴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50元。未及时缴费确认,视为放弃报名。

5.招聘计划核减

招聘计划数核减办法:当缴费确认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时,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数的核减或取消将在网上(婺城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报名费。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00至10月19日09:00止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s://www.zjwjrc.com),选择“公开招聘-状态查询-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准考证。

7.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满分100分,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笔试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1)笔试(占总成绩50%):笔试考相关专业知识,各试卷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时间为2024年10月19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2)资格复审。笔试结束之后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能通过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应聘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资格复审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等以及其他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3)面试(占总成绩的50%):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不足以上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体检、考察及录用

(1)体检。按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色觉异常(色弱或色盲)的,体检结果为不合格,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的结论为准。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政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

(3)公示录用。体检、考察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名额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拟录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有问题但查实后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录用手续;有问题反映并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一经录用,根据岗位执业资质规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岗位。在婺城区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不含规培期),并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有工作单位的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未办理录用手续视作放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在录用后两年以内取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两年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的则解除聘用合同。

四、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后请适时到婺城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网址:www.wuch.gov.cn)查询相关的考试成绩、资格复审、体检、录用等有关信息,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如果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或地址等资料有变化,请及时与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2225108),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资格证书、上岗证、工作经历、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户口迁入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9月13日(含)止。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人员;40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人员;45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3.参加并通过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的考生,还未取得结业证书的,可使用考试通过证明替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以及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5.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进行设定。

6.招聘对象范围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9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内的;

(3)涉嫌违法违纪违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服务期内的定向生、服务期内的委培毕业生、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以及本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录用情形的。

8.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9.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员应在规定时间(2024年9月13日前)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未在2024年9月13日前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10.资格条件中执业医师包括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四个类别。

11.有关专业、学历、学位等具体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按照招聘计划中招聘单位的联系电话在工作日进行咨询。

本公告由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表:2024在编招聘岗位详细总表.xls

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婺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9日

原标题:2024年金华市婺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uch.gov.cn/art/2024/9/9/art_1229713696_41841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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