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下半年浙江舟山市普陀区医共体第一批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0人

2024下半年浙江舟山市普陀区医共体第一批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0人公告

为推进普陀区医共体快速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普陀区医共体2024年下半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普陀区医共体是以普陀医院为牵头单位,普陀区第二人民医院及10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公立医疗机构共同体。

牵头单位普陀医院始建于1917年,是浙江省内建立最早的三家公立医院之一,系浙江大学附属邵逸夫医院分院、浙江海洋大学附属医院、波音公司首家海外工厂国际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2013年12月顺利搬入东港新院,2016年11月高分通过JCI评审,成为本地区首家通过JCI认证的医院,2022年8月通过新一轮省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复评。并与普陀区大健康产业园深度合作,开展输血治疗中心、生物制药研发等项目。

普陀医院总建筑面积16万余平方米,其中6.3万平方米、配备PECT、直线加速器等设备的综合医学中心将于2024年底竣工。现有员工近1300人,其中高级职称卫技人员近250名,全国劳模1人,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人均年收入市内领先。

普陀医院设21个病区,40余个专业专科,心血管和消化病防治研究所各一家,实际开放床位915张,年门急诊量130万人次左右,住院人次约3.5万。医院设施设备先进,配备目前全市最先进的1.5T核磁共振2台、平板DSA2台,64排螺旋CT及车载CT6台,数字化X线直接成像系统,钬激光泌尿碎石机,数字化三维断层乳腺钼靶X线机,以及目前国际最先进的电子内镜系统、高清腹腔镜系统,眼底激光治疗仪等高端医疗设备;百万元以上医疗设备40套,设备总资产近3亿元。拥有800平方米、舟山最大、设备最先进的内镜中心和舟山最大的血液透析中心。主院区内具有直升机停机坪,构建了海陆空一体化急救体系。

医院以消化内科、眼科、神经内科、内分泌、肝胆胰外科、神经外科、重症医学科、微创普外科、妇产科等省市级重点学科和龙头学科,能熟练开展高难度颈椎手术、断肢再植术、颅脑外科手术、肿瘤介入治疗、ERCP、各种支架植入术等各类高难度手术及腹腔镜、宫腔镜、胸腔镜等微创手术。

经过几代人辛勤耕耘,普陀医院现已成为舟山市东南部规模最大、设施最全、技术力量最雄厚的公立三级综合医疗中心。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医务人员50名,其中普陀医院38名、普陀区第二人民医院(普陀医院六横分院)4名、普陀医院其他分院7名、普陀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委托招聘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详见《舟山市普陀区医共体2024年下半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其中医共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1、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委托招聘岗位见附件1-2)。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仪表端正,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24年8月5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5.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7.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能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具体由普陀区医共体牵头单位普陀医院负责实施。

(一)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报名

1)时间:2024年8月14日至8月16日

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如因特殊情况需推迟报名时间,将另行通知。)

2)地点: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文康街19号普陀医院住院部12楼1210室人事科,咨询电话:0580-3030030、0580-3860382。

3)报名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1)《舟山市普陀区医共体2024年下半年第一批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1份;同时提交有效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请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与复印件1份;就业协议书原件或网签证明。

(5)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1份。

(6)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7)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8)已签订定向委培协议的报考人员,需出具相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9)其他岗位所需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需明确工作岗位,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并提供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10)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报名时必须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证件;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电子邮件报名:报名人员将上述报考材料(须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zsptrmyy@163.com,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报考岗位名称+毕业院校+专业+姓名+手机号码”,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5日17:00。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必须在2024年8月16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交到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文康街19号普陀医院住院部12楼1210室人事科进行审查。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普陀医院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供上述报考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交工作人员审核。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各个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原则上报考人数临床医生1和临床医生2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2倍,临床医生3、中医生2和临床医生4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5倍,护士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其他岗位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2倍。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相关规定核减,具体另行公告。

(二)考试方法和时间

1.考试方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中医生2岗位需要技能考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和技能考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确定面试和技能考试人员)。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除中医生2岗位外,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中医生2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面试、技能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合格分均为60分,面试、技能考试或总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列入体检对象。

2.考试内容:笔试考核专业理论知识为主,面试主要了解综合素质和思维能力等,技能考试考核岗位基本技能为主。

3.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在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数1:1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本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普陀医院负责组织实施。

(四)填报志愿

经体检合格者,护士3岗位由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选择聘用单位,如考生选择自动放弃填报志愿的,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各聘用单位对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标准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及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普陀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普陀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各招聘职位均不再递补。

2.所有聘用人员均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中普陀医院及普陀医院六横分院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编制。

3.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内经考核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4.聘用人员聘用后3年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和任职资格,否则,将按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局、舟山市普陀区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对公立医疗卫生单位三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医务人员处置的通知》(舟普卫党组〔2022〕9号)等相关规定处理。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6.所有聘用人员应服从医院工作分配,对不服从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7.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普陀区人社局0580-3012192,普陀区卫健局0580-3052118;普陀医院纪委0580-3030755。

五、信息发布平台

1.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聘: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229699512/index.html)

2.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区卫生健康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信息-公告公示: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229699210/index.html)

3.普陀医院网站(http://www.zspt-hospital.com/)

其中,普陀医院网站为发布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请应聘者自行关注。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陀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普陀医院人事科:0580-3030030(兼传真);0580-3860382;

普陀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0580-3013253。

点击查看>>>

1.舟山市普陀区医共体2024年下半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2.舟山市普陀区医共体2024年下半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舟山市普陀区医共体理事会

2024年8月5日

原标题:舟山市普陀区医共体2024年下半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utuo.gov.cn/art/2024/8/5/art_1229699206_3871527.html

2024下半年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人公告

2024下半年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人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有关规定,市粮食和物资局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救灾物资储备站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赛达大道480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

(四)主要职能:负责华北地区中央救灾物资的代储保管养护;负责天津市常年救灾物资的接收、登记、仓储、消毒、包装、运输及日常捐赠物资和资金管理。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管理岗九级,人数1名。从事物资物流管理及参加救灾物资抢运工作。

以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天津市救灾物资储备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符合岗位年龄要求,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其中,30周岁以下指1993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6. 专业须为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条件对应的主修专业,专业指导目录参考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报考人员需参与物资抢运工作,抢运工作期间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适合男性工作。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且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4年9月10日,在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s://lswz.tj.gov.cn)发布招聘方案。

考生也可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查看招聘信息。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三)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可通过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左下方的“社会化委托考试”栏目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

招聘单位网上资格审查时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9月18日9:00至9月26日16: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

每个岗位的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如果报考人数达到3人的,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后,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3:1的岗位可开考;如果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不能开考,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上述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我站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在线下进行,如出现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联系有关考生是否改报本单位其它岗位或其他单位已开考岗位,改报不成功的予以退费。改报时间:9月27日9:00至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各为150分),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10月30日9:00起,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将无法进行下载)。

笔试时间:11月2日(周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信息。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公布成绩:2024年12月7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满分为300分,合格线为15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如出现成绩并列考生,同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持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等材料到我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将另行电话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出现空缺的,我站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过程中出现成绩并列考生,同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面试工作由我单位自行组织实施。面试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73号)规定进行。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报考人员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进入面试人选空缺的,招聘单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生成绩相同导致进入面试人选超过1:3比例的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12月21日。进入面试人员须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六)成绩汇总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由我站组织实施。体检的标准、项目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非我站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八)考察

考察由我站组织实施,考查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九)公示及聘用

我站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规定方式在发布招聘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我站应当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进行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果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持报名表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022-83983135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3837166

点击查看>>>

天津市救灾物资储备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lswz.tj.gov.cn/SY8181/TZGG2382/202409/t20240910_6722448.html

2024下半年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聘46人公告【编制】

2024下半年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聘46人公告【编制】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台州科技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是一所由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公益二类(全额补助)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拟公开招聘人员4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zjtz.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2.高校人才网(www.gaoxiaojob.com);

3.台州科技职业学院网站(www.tzvcst.edu.cn,“人才引进”栏目)。

其中,台州科技职业学院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义务;

3.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等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以《台州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下半年招聘计划(一)》(附件1)、《台州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下半年招聘计划(二)》(附件2)为准。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是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按照门类、类、具体专业进行设定。单位将结合专业目录和招聘岗位实际需求,对专业条件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接受应聘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相对应。专业的认定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招聘计划(一)”实施至2025年2月28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应聘者须提交真实详细的报名表(见附件3)及其他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本硕博学历证书、本硕博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技能证书等),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tzvcst.edu.cn(应聘电子邮件主题要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核(面试),不设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招聘计划(二)”报名流程如下: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9:00-10月10日16:3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9月11日9:00-10月10日16:30。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tyzpwb/。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学院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审查的结果。

实训教师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限制。其它岗位开考比例为1:3,若报考且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计划数。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情况,将在指定平台公布。

(二)发布入围名单公告

学校将根据报考情况在指定平台上发布入围人员名单公告。

(三)资格复审

考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指定平台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业务考核及评鉴

对入围人员以笔试、技能操作、试讲、面试等方式进行师德、业务能力的考核,具体见附件2。本次考试不指定具体参考资料或书籍。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遇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总成绩也相同,则需另行复试)。

实训教师设技能、试讲最低合格分数为70分;其他岗位设面试成绩、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业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将在指定平台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与网上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同时在指定平台上公布考试结果及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采用《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录)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指定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使用报备员额事业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八)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录用、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台州科技职业学院决定是否从本岗位业务考核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报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引进待遇

聘用人员除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外,还根据聘用人员的水平和层次提供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方面的待遇,具体见下表:

五、专业带头人认定标准

专业带头人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级“海外工程师”;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特级教师;省高校教学名 师;省级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高层次人才。

(二)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副高级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艺术类硕士学位),且符合下列3项条件中的2项,特别突出和紧缺急需的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1.获得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者主持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或省级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

2.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教学资源库研发等专业建设第一负责人;

3.担任过国家级或省级示范重点专业(群)、省级优势、省级特色、重点专业主要负责人(相同级别的学科 带头人亦可)。

(三)(境)外高层次人才要求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教学或科研项目,在权威期刊发表过论文(前3),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标志性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具备上述当量科研业绩,可作为专业带头人引进。

六、相关事项说明

1.工作经历计算至2024年9月11日。其他资格要求取得时间(计算时间)截止资格复审前。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2.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3.参加考试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未在规定时间解除聘用关系的,视作放弃。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各环节中提供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情形,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5.应聘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平台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七、咨询与监督

(一)咨询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嘉木路288号台州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学校行政楼B408)。

邮编:318020

联系电话:0576-89188030,89188098

联 系 人:颜老师,王老师

(二)监督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0576-89188053

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0576-88511069

附件下载>>>

1.台州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下半年招聘计划(一)

2.台州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下半年招聘计划(二)

3.台州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

2024年9月9日

原标题:台州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zjtz.gov.cn/art/2024/9/9/art_1229045970_3965379.html

2024下半年黑龙江省体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人公告

2024下半年黑龙江省体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人公告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黑龙江省体育局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关中级职称(含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高级职称(含相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7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省体育局官网(网址:http://tyj.hlj.gov.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4年9月17日(含)。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9月26日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2/3+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选择参加《综合应用能力》“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的考生应注意:该科目由医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医学基础所有应试人员必答;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具体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2月下旬。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通知中查询本人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黑龙江省体育局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⑥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的拟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体育局官网(网址:http://tyj.hlj.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省体育局官网(网址:http://tyj.hlj.gov.cn/)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黑龙江省体育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黑龙江省体育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省体育局官网(网址:http://tyj.hlj.gov.cn/)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体育局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0451-58019730;

政策咨询电话:0451-58019730;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51-82326662;

监督举报电话:0451-58019736;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特此公告。

附件:黑龙江省体育局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黑龙江省体育局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黑龙江省体育局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tyj.hlj.gov.cn/tyj/c112431/202409/c00_31767294.shtml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