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福建三明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关于招聘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4人的

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力量、加大城管执法辅助工作力度,决定面向社会招聘4名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4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的人员;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以内(在1984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身心健康;

5.复员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6.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考核程序协审合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规违纪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5.失信人员。

三、报名时间、方法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公告时间:2024年8月9日。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8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五楼办公室(碧林北路33号)。

4.联系人:邓先生,0598-5322616.18659874520.

(二)报名方法

1.现场报名方式: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填写报名表2份(附件2);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后和身份证、毕业证扫描电子版发送到qlcgdd@126.com,主题写“清流县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公开招聘--XXX(报名者姓名)”。报名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实际情况与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拟面试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分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6个程序。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安排在面试前一天,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放弃或未按时到达体能测试现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人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如下:

 

项目

标准

30周岁以内

30周岁以上

1000米

≤5′25″

≤5′35″

10米×4往返跑

≤23″1

≤23″4

俯卧撑

30个

20个

 

(二)面试

面试当天放弃或未按时到现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面试人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个人面试结束后即向面试对象现场公布。

(三)体检

面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提供由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综治等部门盖章的《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协审表》(附件3)。根据面试成绩及协审表,按照招聘人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同岗位人员同分时,根据学历高低、专业相近度、专业技能的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由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到清流县总医院,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对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岗位,按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统一组织考核,重点审查报名资格条件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遇有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的,从该招聘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五)公示

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把关口。对体检、考核合格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 经研究确定为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

(六)聘用

1.此次招聘的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被录取后,按有关规定签订2年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未再续签合同的,劳动关系自行解除。

2.本次受聘人员应服从工作岗位安排。因聘用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在本次招聘结束一个月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至体检考核。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清流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工资指导意见(试行)》(清人社〔2020〕4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由县财政核拨。用人单位为个人办理“五险一金”,“五险一金”费用按相关规定由单位与个人按比例缴纳。

五、说明事项

报名人员预留的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因号码错误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附件:1.招聘岗位及要求

2.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报名表

3.协审意见表

清流县城建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8月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招聘岗位及要求.docx

附件2: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报名表.docx

附件3协审表.doc

原标题: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关于招聘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jql.gov.cn/zwgk/gggs/202408/t20240809_2049785.htm

2024福建泉州安溪县科学技术协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4福建泉州安溪县科学技术协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普部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县科协科普部编外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坚决拥护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策略,能够履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职责和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管理,有责任心,吃苦耐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性别不限,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上,具有两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较好的文字功底;

3.本人无受过刑事处罚和未了结的民刑事案件;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

1.线上报名:即日起至9月12日24:00,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anxikp@163.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材料:个人简历及联系方式,户口本(本人及家属页)、身份证复印件。

3.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

四、相关事项及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辞退;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为一年。聘用期满后,视岗位需要及录用人员一年的绩效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聘用;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安溪县科学技术协会聘用编外人员待遇。

五、报名咨询

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23232436

附件:安溪县科学技术协会报名信息登记表

安溪县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9月9日

原标题:安溪县科学技术协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ax.hxrc.com/newscontent.htm?id=107310

2024福建福州市晋安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招聘1人公告

2024福建福州市晋安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招聘1人公告

晋安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因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无国家规定的不应从事本岗位的疾病,不得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情形,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2、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本科以上学历;

4、同等条件下具有以下条件的人员予以优先聘用:有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经验。

二、招聘方式

1、网络报名:应聘者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以“报名(晋安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邮箱jaqwtl@163.com。

2、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及其他证书的扫描件。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13日

4、联系电话:87389521

5、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录用方式及福利待遇

经面试合格,择优录取。拟招录人员需提交无犯罪证明及入职体检报告,并对研究确定拟招录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晋安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福州市晋安区机关事业编外合同用工人员暂行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试用期2个月。

晋安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9月6日

附件下载

晋安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原标题:福州市晋安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zja.gov.cn/xjwz/zwgk/rsxx/zkzp/202409/t20240906_4888765.htm

2024福建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市(区)属事业单位面向市区驻

2024福建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市(区)属事业单位面向市区驻军未就业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人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2024年市委常委会议军会议纪要》(十届第120-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市双拥工作成果,增强军人军属获得感荣誉感,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贯彻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政联〔2023〕2号)、《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市区驻军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六条措施〉的通知》(明委办〔2018〕11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精神,市直和三元区3个事业单位面向市区驻军未就业随军家属(含市区行政编制消防救援人员家属,下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要求:18至40周岁(即1983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对象

招聘岗位及人数:三明市公安局文职人员中心、三明经济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专技岗位各1人,三元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勤岗位1人。

招聘对象:市区驻军干部未就业(含失业)随军家属。往年已通过市区驻军随军家属安置渠道作出安置但因个人原因逾期不办理手续或不服从安置的随军家属不再列入招考范围。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地点、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4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杜鹃新村32幢2楼210室)。联系人:童晖,联系电话:0598-7506623.

(三)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三明市公安局文职人员中心、三明经济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岗位并为“01”岗位;三元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岗位为“02”岗位。

2.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成功报考1个岗位。

3.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个别岗位报考比例不足1:3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开考。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2.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随军报告表(消防救援人员家属不需提供)、配偶所在部队(单位)任现职的行政任命文件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及报名表1张(详见附件2)。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配偶所在部队(单位)印章。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9日,配偶在市区单位任现职时间应在2024年8月1日前。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2024年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4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工作与2024年度三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一并组织。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试题均委托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命制。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各招聘岗位笔试均只考一个科目。笔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是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间120分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笔试考场设在三明市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报考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及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m.gov.cn)及时发布,具体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基本知识和能力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合格线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

3.面试其他事项。我局将在面试前将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等有关事项通知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面试人员名单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m.gov.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考生名单确定后,如因考生弃权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人数的,可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其他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时间3天之前完成,逾期不再递补。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个别岗位进入面试报考者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造成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对象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各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以下办法确定体检对象:烈士遗属、因战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获得二等战功以上功勋荣誉表彰军人的随军家属,上校以上军官、飞行员和三级舰艇主官,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并获得二级以上表彰(含两个以上军委机关部门或原解放军总部联合表彰,省部级以上军地联合表彰),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随军家属,以及驻海岛、高山部队、在船(舰)艇上或作战部队基层工作满10年的军人的随军家属,优先确定为该岗位体检对象(当符合优先资格条件的报考者有多名时,按报考者优先资格条件所属类型的上述所列顺序依次确定为体检对象;当某一类型中有多名报考者时,按该类型中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为体检对象)。然后其他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为该岗位体检对象。若确定的体检对象出现弃权情况,则按以上体检对象确定办法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二)择岗

体检对象确定后,组织“01”岗位体检对象按以下办法依次择岗(即选择大岗位中的具体岗位):烈士遗属、因战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获得二等战功以上功勋荣誉表彰军人的随军家属,上校以上军官、飞行员和三级舰艇主官,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并获得二级以上表彰(含两个以上军委机关部门或原解放军总部联合表彰,省部级以上军地联合表彰),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随军家属,以及驻海岛、高山部队、在船(舰)艇上或作战部队基层工作满10年的军人的随军家属,优先择岗(当符合优先资格条件的报考者有多名时,按报考者优先资格条件所属类型的上述所列顺序依次择岗;当某一类型中有多名报考者时,按该类型中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择岗),各岗位符合优先择岗条件人员完成择岗后,其他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择岗。若择岗中出现弃权情况,则按体检对象确定办法及以上择岗办法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三)体检与考察

择岗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体检、考察等工作。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考察。体检结果公布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在30日内完成对面试、体检均合格报考者的考察,报考者应配合提供相关考察材料。报考者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三明市公安局文职人员中心岗位考核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可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形成考核书面材料连同学历学位证、身份证、体检表、无犯罪记录证明、协审表(2024届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免协审)等相关有效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招聘单位公章,一式一份)报同级人社部门。

(四)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同级人社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同级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核准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报考者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六、其他事项

(一)符合优先确定为体检对象、优先择岗条件的报考者,应在2024年11月21日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提交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有效材料。复印件须加盖配偶所在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印章;其他有效材料须市级以上民政部门或优先资格条件取得时军人所在部队的军级单位出具,逾期不再受理。

(二)本次招聘回避、监督等有关事项,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三)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通读本通告,熟悉报考有关要求,确保顺利参考。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三明部分市(区)属事业单位面向市区驻军未就业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三明市事业单位面向市区驻军未就业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docx

原标题: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部分市(区)属事业单位面向市区驻军未就业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rsj.sm.gov.cn/xxgk/rsrc/gkzp/202409/t20240906_20585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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