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夏师范大学第二批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年宁夏师范大学第二批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和宁夏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规定,现就学校2024年第二批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宁夏师范大学隶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是宁夏唯一的师范类本科院校。学校前身为1975年建立的六盘山大学,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宁夏师范学院,升格为本科院校。2024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宁夏师范大学。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并于2013年开始招生。2013年获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资格。201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2年入选“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2023年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学位办列入2024-2026新增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教职工805人,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7%,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2%,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4%。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在校学生1万余人(其中公费师范生1796人)。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理学、工学等4个学科门类共有1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有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8个学科门类41个普通本科专业,初步形成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不同层次,全日制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不同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学科方向匹配、人岗相适。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国(境)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高等教育工作人员职责;

4.已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年龄要求。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年龄规定。优秀人才一类的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2日以后出生);优秀人才二类、三类的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2日以后出生);优秀人才四类、五类的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2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能力突出,达到优秀人才一类所需教学科研项目、教学科研获奖、学术论文、优秀成果条件1.5倍(按四舍五入计算)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3年8月12日以后出生),达到优秀人才二类、三类所需教学科研项目、教学科研获奖、学术论文、优秀成果条件1.5倍(按四舍五入计算)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6.符合《宁夏师范大学2024年第二批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相关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有师德师风行为失范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人员。

7.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现役军人;

10.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11.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2.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共计划招聘31人,具体岗位和专业等要求详见《宁夏师范大学2024年第二批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宁夏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nxnu.edu.cn/)等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全年报名,分阶段考核,岗位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扫描附件2中二维码,或登录https://f.wps.cn/g/QiQFsyvt/,按照要求填写信息。

3.其他。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三)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报名时进行。扫描附件3中二维码,或登录https://www.kdocs.cn/wo/sl/v34IoCK3?app_id=3fSNxlqcIRau7d2hRdFoiz,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四)资格复审。学校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考核。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考核前复审。应聘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公开发表论文以及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时要填写《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由学校留存。

(五)考核。

1. 考核方式。主要测试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试讲、学术报告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由出题人指定,考生现场讲解,时间不超过10分钟;学术报告由考生对自己的学术科研成果进行介绍,并选取一篇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进行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现场答辩由主评委向考生提一道问题,考生进行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2.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提前一周通知参加考核人员。

3.考核成绩。考核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核成绩=试讲×40%+学术报告×40%+现场答辩×20%。考核成绩出现并列时须进行加试,加试内容与方式由学校确定。

(六)体检。体检由学校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用人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学校同意,可申请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参加体检人员要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七)考察。学校组建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与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广泛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教学科研能力、工作学习表现情况、个人诚信等情况,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对于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八)用人单位提出聘用建议。用人单位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情况,结合学科建设、教学科研需求等提出聘用建议。

(九)学校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议。

(十)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夏师范大学官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十二)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十三)聘用。学校审核人事档案,报自治区人社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引进协议和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人员中,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自治区人社厅批复后,因被聘用人员放弃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取消招聘资格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咨询与监督。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与联系电话:0954-2079445;

监督投诉电话:0954—2079653;

学校地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新区学院路。

八、相关要求

(一)招聘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和管理下进行。

(二)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招聘所有环节均在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四)对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恶意报考等行为,以及招聘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报到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要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宁夏师范大学

2024年8月12日

附件【附件1:宁夏师范大学2024年第二批自主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xlsx

附件【附件3:宁夏师范大学2024年第二批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资格初审结果查询二维码.png

附件【附件2:宁夏师范大学2024年第二批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二维码.png

原标题:宁夏师范大学2024年第二批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c.nxnu.edu.cn/info/1241/2566.htm

2024年下半年鹤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4人公告

2024年下半年鹤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4人公告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5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鹤岗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一般事业单位岗位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关中级职称(含相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高级职称(含相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

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含)周岁。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7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鹤岗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hegang.gov.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4年9月17日(含)。笔试结束后,按照鹤岗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鹤岗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可适当降低比例。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9月26日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鹤岗市人民政府官网”,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鹤岗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鹤岗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2/3+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选择参加《综合应用能力》“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的考生应注意:该科目由医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c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医学基础所有应试人员必答;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具体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2月下旬。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鹤岗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考生可在通知中查询本人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鹤岗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鹤岗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hegang.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鹤岗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拟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鹤岗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鹤岗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hegang.gov.cn)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鹤岗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鹤岗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68-3230505;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68-3455159;

监督举报电话:0468-3227091;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特此公告。

附件:鹤岗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鹤岗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bea4f01bff7c4bc9882c68ca1c02755d&selected=zpxx

2024年下半年黑龙江省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6人公告

2024年下半年黑龙江省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6人公告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5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黑龙江省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7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省总工会网站(网址:https://www.hljgh.org.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4年9月17日(含)。笔试结束后,按照黑龙江省总工会网站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黑龙江省总工会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规定程序,研究是否适当降低比例。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9月26日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未按时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2/3+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选择参加《综合应用能力》“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的考生应注意:该科目由医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医学基础所有应试人员必答;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具体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2月下旬。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通知中查询本人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黑龙江省总工会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等,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规定程序,研究是否适当降低比例。(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总工会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省总工会网站公布拟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黑龙江省总工会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黑龙江省总工会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黑龙江省总工会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2.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或考察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黑龙江省总工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省总工会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总工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总工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政策、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51-82326662;

监督举报电话:0451-53637089;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特此公告。

附件:1.黑龙江省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黑龙江省总工会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黑龙江省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21BBA4FB9B1AE51DE0630A0012ACCDAF&selected=zpxx

2024年芜湖镜湖区区直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招聘2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公司受镜湖区人社局委托,招聘区直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组织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各环节刊登网站: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镜湖区区直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20名,详见附件:《2024年度镜湖区区直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定向招聘退役士兵是指服役期满2年(含)以上且退出现役的表现良好的人员;

5.服务岗位安排,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9月10日(含)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学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镜湖区在编和编外工作人员;

7.有不良征信记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9.在镜湖区近三年内考核不合格人员或因其他原因被辞退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报名(网址: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公告页面右上角“去报名”。请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手机端仅可查看信息)。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2.统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9月19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3.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用人单位于2024年9月23日12:00前对报考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考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前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审查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查未通过的,只可修改或补充相关报名信息及材料后重新按原岗位提交1次,不得更换岗位,限在9月20日17:00前完成重新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

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其中: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求上传原件。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4. 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3日17:00前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报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经延长报名时间后仍不满足的,则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因报考人数较少难以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相关公告将在芜湖人才网官网公布。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24日9:00-11:00联系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5.笔试准考证下载。考生完成网上笔试费用缴纳后,请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下载笔试准考证时间及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发布。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考生自行下载的笔试准考证中详细说明。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时政、经济、法律、言语理解与表达,公文写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操作基础等,满分100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的,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公告将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公示版块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请勿在“我的招考”页面进行查询)

2.资格复审

请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于笔试成绩一并以公告形式发布。面试入围人员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

(1)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需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进行参加面试确认。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请及时关注。

(2)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面试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3)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4.成绩合成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上述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符合岗位中优先条件的,优先进入体检环节(需在资格审核环节提供符合优先条件的证明材料),同等条件下,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环节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纪检部门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其中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4年10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由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资待遇

(一)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管理,由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镜湖区各单位工作。

(二)按有关规定办理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一金(住房公积金)。

(三)享受镜湖区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七、建立后备人员递补机制

为保障区直机关和街道、社区工作正常开展,建立招聘递补制度。在本次招考结束后3个月内,如果招考的岗位出现缺额情况,则从进入面试环节但未被录取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补录。

八、纪律要求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九、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3.本单位对所有考生提交的信息材料负保密责任,已提交的相关应聘材料概不退还。

考务咨询:0553-3991379

监督电话: 0553-3880205

系统操作问题技术支持:0553-3991818

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度镜湖区区直(含驻区)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职位代码 拟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其他要求 备注
1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01 1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男性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02 1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女性  
2 区人民法院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03 2 专业不限 大专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定向招聘退役士兵  
3 区商务局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05 1 经济学专业、商务经济学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4 区住建局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07 1 工程管理专业、土木工程专业、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男性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11 1 工程管理专业、土木工程专业、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女性  
5 区人社局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15 1 法学类、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言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财务管理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男性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18 1 法学类、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言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财务管理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女性  
6 区发改委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22 1 经济学专业、经济统计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土木工程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主要从事经济发展、项目管理等工作,需要加班
7 区委统战部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25 1 财务管理专业、行政管理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8 区委宣传部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28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数字媒体技术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需要值夜班
9 区委社会工作部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30 1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10 区财政局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33 1 汉语言文学专业、行政管理专业、新闻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11 区工商联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35 1 汉语言文学专业、经济学专业、工商管理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12 区纪委监委机关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37 1 专业不限 大专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定向招聘退役士兵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39 1 法学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言专业、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主要从事执纪执法辅助工作;
较好公文写作能力:
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13 区生态环境分局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41 1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男性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42 1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女性  
14 区医保分局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44 1 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原标题:2024年度镜湖区区直单位 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ahwhrcw.cn/zpkl/ggxxDetail/?id=12426&zkId=21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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