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咸阳市事业单招聘公告(138人)

2024年下半年咸阳市事业单招聘公告(138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年下半年咸阳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9日至2006年9月8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由资格审查部门(单位)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招聘岗位等级及资格条件由事业单位设置,具体以《2024年下半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2024年10月12日(含)前,已被招聘为2024年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以发文为准);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咸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nyang.gov.cn)、咸阳党建网(http://xysdj.xianyang.gov.cn)、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xyrs.xianyang.gov.cn)、“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xyrs.xianyang.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08:00至2024年9月13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9月12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9月12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9日08:00至2024年9月14日18:00。

资格审查由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9月13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14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9月19日08:00至9月20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29-33210407,工作日接听时间08:30-12:00 ,14:30-18:00),待咸阳市人事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9月18日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10月9日08:00至10月12日24:00从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10月13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咸阳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11月初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本人成绩。10月14日08:00至10月16日18:00,咸阳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咸阳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咸阳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5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咸阳市人民政府东配楼2楼203室)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划定咸阳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地点和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在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下进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面试结束后,所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由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市县两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网站、咸阳党建网、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审查以专业名称为主;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

党群序列岗位咨询电话:029-3321043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政府序列岗位咨询电话:029-33210407(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29-85717700、33210407。

附件1:2024年下半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点击打开).xls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大纲(点击打开).doc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点击打开).doc

附件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点击打开).doc

附件5: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点击打开).doc

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

原标题:2024年下半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xyrs.xianyang.gov.cn/zwgk/fdzdgknr/zpxx/202409/t20240902_1806751.html

2024年河北省社会科学院选聘工作人员6人公告

2024年河北省社会科学院选聘工作人员6人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6名,制定选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挂中共河北省委讲师团,河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牌子,下同)为省委、省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理论宣传、理论教育,组织实施重大宣讲活动,组织开展基层理论宣讲活动,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在职理论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提供学习服务,指导各市党委讲师团的业务工作。

(二)深入研究阐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重点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建设马克思主义坚强阵地。

(三)加强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研究,重点开展经济、文学、历史、哲学、社会、法学、新闻传播、人才、生态等学科研究,特别是具有河北地方特色的历史文化研究。

(四)发挥“河北中心智库”作用,开展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重点开展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研究,特别是对河北省情和政策进行战略性、前瞻性、应用性研究,建设具有中国特色、河北特点的新型智库,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支撑和咨询服务。

(五)负责发挥省委、省政府联系全省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省社科联团体会员工作。组织推动全省社会科学研究活动,组织开展学术交流,组织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指导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强所属学术性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管理。负责省级社会科学成果奖励的管理工作,负责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评选工作。

(六)以河北省社会科学院为主体,与省直部门所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共建机制。

(七)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我院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拟选聘博士研究生6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1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社会科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为满足科研工作任务需要,急需选聘一批优秀博士研究生。

五、选聘范围

相关院校博士毕业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s://www.hebsky.org.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到开设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参加校园双选会,在招聘会现场发布宣传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电子邮箱(hbskyjob@163.com)方式接收报名,应聘人员投递简历后,需主动来电联系确认(联系确认电话:0311-83058694),非经来电确认,不视为报名成功。人事处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相关证件。根据资格审查情况,依据岗位条件要求,人事处与用人部门协商后提出符合条件的考生人员名单,经院领导同意后组织开展测评考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测评考核由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组织实施。通过查阅科研成果、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学识水平、思辩能力、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测评考核具体工作程序:

1.专业考核。有关院领导、用人部门负责人和本部门部分学术委员等若干人组成专业考核小组,通过审阅相关资料及科研成果、深入座谈交流、探讨专业研究领域问题等方式,充分了解应聘人员的学识水平和科研能力,综合研判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确定综合测评入围人选,综合测评入围人选经用人部门分管院领导同意后送人事处,人事处审核后报院党组审定。

2.综合测评。有关院领导、人事处、科研组织处和用人部门共同组成综合测评小组,综合测评小组拟定测评谈话提纲。测评小组成员通过面谈综合测评入围人选的政治素质、学识水平、思辩能力、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综合测评当场打分,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根据考生综合测评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测评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考核入围排名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测评考核。当次测评考核后,选聘计划空缺的岗位继续接收报名,并再次组织测评考核。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我院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3058694(河北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3033650(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机关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53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孔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83058694、66035280

电子邮箱:hbskyjob@163.com

附件:河北省社会科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河北省社会科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25950115013ero&id=1

2024年金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金东区编外工作人员招聘51人

2024年金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金东区编外工作人员招聘51人

为满足我区部分机关乡镇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金东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实施办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1名,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下半年金华市金东区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公告提及的附件,可登录下列网站下载查询:

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ndong.gov.cn)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8年9月17日至2006年9月16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17日至2006年9月16日期间出生)或45周岁(1978年9月17日至2006年9月16日期间出生)。

4.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资格、户籍等要求;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本次招聘驾驶员岗位线下报名,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进行,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1.驾驶员岗位

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金华市兰台街33号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346办公室(2号电梯口3楼)。

②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2024年金东区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表》(见附件2),同时提供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其他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请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

③资格审核

由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驾驶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不足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其他岗位

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6日9时—9月18日17时

②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应在相应栏目里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③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16日9时—9月18日20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要注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以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4年9月16日9时—9月18日17时)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岗位招聘人数3人以下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岗位招聘人数3人及以上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2的比例方能开考,不足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接到工作人员通知后应于9月19日17时前完成改报。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四、考试

驾驶员岗位考试形式为“驾驶技能测试+面试”,金东区人武部专职民兵教练员岗位考试形式为“笔试+军事科目技能测试”,其他岗位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

1. 笔试(驾驶技能测试)

①驾驶员岗位

通过路上驾驶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驾驶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驾驶技能测试。驾驶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7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9月20日9时—9月22日9时。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上午9:00—11:00

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50分。笔试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对象。

岗位招聘计划为1人的,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对象;招聘计划为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

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对象(不含驾驶员岗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区人社局组织,招聘单位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材料外,有户籍要求的岗位,考生还应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财务岗位的,考生还应提供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报考区残联工作人员岗位的,考生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还应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社保缴纳凭证;退役军人如按高中学历报考,还应提供退出现役证书。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应聘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资格。放弃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资格或取消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3.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

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军事技能科目测试由金东区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驾驶员岗位总成绩=驾驶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成绩×60%。

五、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等的,以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具体体检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取消其录用资格。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和程序进行,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岗位最多递补1次。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金东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的编外用工一律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编外用工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无正当理由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如需咨询岗位条件和要求,请按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招考专业由招聘单位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

2.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学历学位、户口本、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以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4年9月16日。其中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3.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4年9月16日未满处分期限的,不得报考。

6.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并且未授权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

八、纪律、咨询和监督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金东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9-82193265。

2.招聘相关信息(笔试、面试、体检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将在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ndong.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金东区纪委区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9-82181736。

附件:

1.2024年下半年金华市金东区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2.2024年下半年金华市金东区驾驶员招聘报名表

3.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9日

原标题:2024年下半年金华市金东区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jindong.gov.cn/art/2024/9/9/art_1229400254_4184169.html

2024年下半年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人

2024年下半年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人公告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7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网站(网址:https://hljswdx.org.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7日(含)。笔试结束后,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网站(网址:https://hljswdx.org.cn/)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9月26日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2/3+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 笔试

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2月下旬。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通知中查询本人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专职教师岗位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教师岗位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复检一次。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校(院)委会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政策咨询电话:0451-86358835;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51-82326662;

监督举报电话:0451-86358739;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 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黑龙江省行政学院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 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21B99CDD8672BD92E0630A0012AC5F35&selected=zp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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