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黑龙江东北林业大学招募中国青年志愿者第27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公告

2024黑龙江东北林业大学招募中国青年志愿者第27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公告

按照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关于组建第27届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2025—2026年度)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黑龙江省青年志愿者助力兴边富民计划有关安排,结合《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招募工作实施办法》,学校拟面向全校学生公开招募第27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名额

30人。其中,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免名额27人,黑龙江省青年志愿者助力兴边富民计划推免名额3人。

二、招募程序

(一)报名和推荐。在学生自主报名和征得家长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书,《关于组建第27届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2025—2026年度)有关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内容格式见附件2)的基础上,学院初审小组确定拟推荐人选,应届毕业生人数在280人以上的学院最多可推荐10人,应届毕业生人数在280人以下的学院原则上最多可推荐6人。同时,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就业状况和报名情况在征得学校西部计划项目办同意的基础上,可适当增加1至2个推荐名额。

(二)考核。考核由笔试、面试、试讲等3个部分组成。

1.笔试。笔试暂定于9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查的同学须参加笔试,务必提前安排好时间,不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招募工作领导小组不接受任何理由请假。

2.面试和试讲。根据笔试成绩和智育成绩综合排序,按照拟招募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和试讲人选。笔试结束一周内,组织面试和试讲,试讲时间5分钟,内容自选一门中学课程(语文、数学、英语、历史、政治、生物、地理、物理、化学、音乐、美术、体育等)。

3.公示。试讲结束后,综合考虑智育成绩、笔试成绩、面试和试讲成绩确定本届研究生支教团拟定成员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进行公示。拟定成员在公示无异议且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推荐免试硕士生复试以及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的体检后,正式成为本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

(三)协议签订和岗前培训。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按要求填写《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并签订《招募协议书》。学校项目办将按照要求组织岗前培训。

三、有关要求

1.材料报送。请各学院团委于9月7日17时前,整理报送本院推荐人选的《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初选报名登记表》(附件3、4),《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初选报名汇总表》(附件5),学习成绩单,外语四、六级成绩单,获奖证书,志愿服务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院初审报告,以上材料需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纸质版报送至综合办公楼0110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学院公示后,将《家长意见书》和邮寄信封或快递包装原件,公示结果和公示现场照片(或网络公示截图)于9月13日17时前报送至综合办公楼0110室。

2.日程安排。招募工作日程参照《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招募工作日程安排》,请各学院团委把握工作节奏,按时报送材料。

3.招募条件、招募具体程序、志愿者派出等有关事项参照《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招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请各学院务必认真研读,抓好落实。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联系 联系电话:82191665,电子邮箱:nefugqt@nefu.edu.cn。

东北林业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管理办公室

2024年9月6日

原标题:关于公开招募中国青年志愿者第27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nefu.edu.cn/info/1003/18952.htm

2024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人公告

2024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下半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人公告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7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龙剑网(网址:https://hg.hljjcy.gov.cn/hljsrmjcy/index.html)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7日(含)。笔试结束后,按照龙剑网(网址:https://hg.hljjcy.gov.cn/hljsrmjcy/index.html)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龙剑网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9月26日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2/3+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 笔试

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选择参加《综合应用能力》“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的考生应注意:该科目由医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医学基础所有应试人员必答;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具体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2月下旬。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通知中查询本人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省检察院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龙剑网(网址:https://hg.hljjcy.gov.cn/hljsrmjcy/index.html)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龙剑网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省检察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龙剑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龙剑网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82360165

政策咨询电话:82360165;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82360165;

监督举报电话:82360520;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特此公告

附件: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ljjcy.gov.cn/hljsrmjcy/tzggao/1833410951718760450.html

2024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29人员公告(第二批)

2024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29人员公告(第二批)为充实工作力量、优化人才队伍,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黑龙江省艺术研究院,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艺术研究及相关信息咨询工作;承担艺术表演院团艺术创作的评介工作;承担全省重点剧目的创作指导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

(二)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公益二类,按副厅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专科层次高等艺术职业教育、中等专业教育、文艺干部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对外及港澳台地区文化交流工作;承担外国图书、档案、文化信息研究工作;组织协调文化艺术团体参加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对外演出、展览、学术研究活动。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108号。

(三)黑龙江省评剧艺术中心,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评剧艺术的创作演出、传承创新及相关社会服务工作;承担评剧艺术人员培训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丰润街150号。

(四)黑龙江省龙江剧艺术中心,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龙江剧艺术的创作演出、传承推广及相关社会服务工作;承担龙江剧艺术人员培训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阿什河街118号。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名,详见《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第二批)》(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含当日),符合岗位要求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和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工作经历计算截至时限为2024年9月19日。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比照本科学历。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注明的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报考人员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在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六)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技能考试)、面试(试讲)、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https://wlt.hlj.gov.cn/)、龙江先锋网(https://www.ljxfw.gov.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9月20日9:00至9月26日16:00期间登录龙江先锋网(https://www.ljxfw.gov.cn/),点击首页“公开遴选(招聘)”进入报名端口,实名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密码,供登录、查询成绩使用),按要求填报信息。已经注册人员使用已注册用户名报名。报考人员需将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学信网认证材料、《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岗位其他要求所需的佐证材料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后上传至先锋网附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上传照片须为近期免冠照片。

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4年9月19日(含)。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网上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开展。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龙江先锋网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已经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在报名规定时限内,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报名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匹配岗位。

3.网上缴费。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收费标准为每人45元。专业技能考试、面试不收费。报名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汇款缴费,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16:00.汇款转账留言为应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后六位,例:张三+XXXXXX。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缴费时未注明应聘人员姓名、错交考试费到其他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缴费的(以转账时间为准),视为报名未成功放弃应聘资格,不再单独通知本人。

收款单位、账号及咨询电话如下:

(1)收款单位:黑龙江省艺术研究院,账号:3500044109008821811.行名:工商银行革新支行,咨询电话:0451-58680055.

(2)收款单位:黑龙江省评剧艺术中心,账号:3500032109008988939.行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靖宇支行,咨询电话:0451-82704143.

(3)收款单位:黑龙江省龙江剧艺术中心,账号:3500040109008997329.行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大直支行,咨询电话:0451-53625143.

缴费成功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岗位计划表》中标注为急需、短缺的岗位,经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岗位笔试(专业技能)成绩应达到50分,否则不能进入面试(试讲)环节。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改报到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关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及时查看岗位计划缩减、取消等信息,未按时完成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打印(领取)准考证。报名成功人员需打印(领取)准考证方可参加招聘考试,准考证打印(领取)时间、方式,将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上公布,请及时关注,按时打印(领取),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技能考试)与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专业技能考试)、面试(试讲)总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专业技能考试)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或专业技能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试讲)成绩×40%,其中笔试卷面(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面试(试讲)成绩均为100分满分。

1.笔试(专业技能考试)。笔试(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为1个科目,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专业技能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笔试(专业技能考试)采取100分制计分方式,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笔试(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将于10个工作日左右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发布查询笔试成绩的通知,笔试考生应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专业技能考试应聘人员可拨打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凭身份证号码和岗位序号查询本人成绩。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招聘单位申请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试讲)。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试讲)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试讲)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试讲)人数。

(1)现场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试讲)人员须按照《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清单》(附件3)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均视为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后,对进入面试(试讲)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缩减或取消岗位计划。急需、短缺专业岗位,经研究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因主动放弃、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进入面试(试讲)人员名单,将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试讲)。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试讲根据招聘岗位专业技能需要组织。面试(试讲)满分为100分。面试(试讲)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试讲)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试讲)后,按照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将于面试(试讲)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由单位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考察。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入选人员放弃资格的,需补充人选时,从该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主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报考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落编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中所有信息通过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专业技能考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试讲)、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决定。

招聘单位负责岗位、条件等咨询解释。

黑龙江省艺术研究院咨询电话:0451-58680055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咨询电话:0451-86311957

黑龙江省评剧艺术中心咨询电话:0451-82704142

黑龙江省龙江剧艺术中心咨询电话:0451-53625143

监督电话:0451-87733378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30.

特此公告。

附件:1.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计划表(第二批)

2.公开招聘报名表

3.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清单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9月9日

附件1: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表

附件2:公开招聘报名表

附件3: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清单

原标题: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文章来源:https://wlt.hlj.gov.cn/wlt/c114145/202409/c00_31767085.shtml

2024黑龙江黑河市逊克县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招聘21人公告

2024黑龙江黑河市逊克县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招聘21人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委新时代人才工作部署,加快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吸引各类人才到我县就业创业,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按照黑河市委组织部、黑河市人社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要求,逊克县于9月12日起,赴中国农业大学等高校开展专场招聘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数量

计划引进优秀毕业生21人。具体引进岗位、数量及条件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和要求

(一)引进对象

符合引进岗位资格条件的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高校毕业生;2024年QS世界大学排名300名以内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须符合岗位设置的年龄条件(1989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引进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

8.能够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统招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报名所使用的专业与学历必须一致。2024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以内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按期限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录用资格。

9.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其他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7.近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或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逊克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0.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11.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和方式

本次引才活动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考试、现场签约的方式进行。根据签约实际情况,已签约的岗位将在下一次招聘会前进行削减,考生现场报名咨询时以调整更新后的岗位招聘计划为准。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内前往招聘会现场进行报名(不受理线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①中国农业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三楼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②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22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③南京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9日(星期六)下午14:00-16:00

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一层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2.现场资格审查。

①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二寸蓝底免冠照片及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③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限资质的岗位提供岗位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考试

本次引才不设开考比例。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采取在报名地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予引进。

2.其他报名考生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人选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根据总成绩,按引进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直接面试考生若总成绩相同时,按评分要素从前到后的顺序确定人选;参加“笔试+面试”考生若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人选。确定人选后,与考生签署《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和考核

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资格审查和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条件,均取消其聘用资格。自行放弃考试、考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且成绩在符合相应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引进人员在逊克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引进人员在逊克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政策待遇

一经聘用,除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各项福利外,按照《逊克县高质量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在综合补贴、住房保障等方面享受相应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引才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应诚信报名,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产生违约情形的,报考人员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五)本公告由逊克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456-4455605    0456-4460577        

信息发布网站:逊克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unke.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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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计划表》

《2024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高校名单》 

原标题:2024年度逊克县“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公告 2024-09-07

文章来源:http://www.xunke.gov.cn/xkx/c100750/202409/c11_3030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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