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来宾市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来宾人事考试网2022年01月07日讯:因工作需要,根据忻城县聘用编外人员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两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岗位:一般性工作岗位
名额: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两名。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户籍在本县内或本县常驻人口;
(二)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七)熟悉电脑操作。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2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忻城县发改局办公室(忻城县古学路69号财政大楼三楼)。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上报名(邮箱xcfgj113@163.com)
(四)提供材料: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同时交以上证件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报名登记表2份。
(五)联系人:韦老师,联系电话:0772-6407716。
四、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
五、考核、公示、聘用及待遇
经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通过面试、综合考核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按照县编办的统一时间要求进行签订(试用期为1个月)。招聘人员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待遇每月145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出差补助按有关规定享受。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招聘人员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
六、附则
(一)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简章由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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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6日
2022年广西来宾市就业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来宾市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来宾市就业服务中心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0日至2004年1月10日期间出生)。
(七)所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来宾市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工资待遇
按《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及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21〕14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聘用形式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实行试用期6个月。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18日。
2.现场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来宾市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来宾市绿源路329号四楼403室,联系人:陈小金,联系电话:0772-4230011)
(2)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根据所报考的职位填报《来宾市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2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其他有关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3.网络报名方式:
在报名时间内根据所报考的职位将《来宾市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其他有关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打包并将打包文件命名为XX考生报考材料发送到来宾市就业服务中心邮箱(lbjyfwzx@163.com)。
报名时,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信息,所提交的材料应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能修改。
(二)资格审查
以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的,招聘单位于当日向报考者提出审查意见。以网络报名方式提交报名材料的,招聘单位于报考者提交报名材料2个工作日内,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申请报考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面试当天,考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报名所需要的材料原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场面试。验证时,考生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证件材料原件与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要相符。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体检、考核
1.考试。报考人数达到1:3以上方能开考;报考人数在30人以内的,采取直接面试(深度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数超过30人的,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本次考试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
本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其中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由招聘部门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本次招聘的考核对象。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来宾市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规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未尽事宜,可向来宾市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0772-4230011 联系人:陈小金
附件1:来宾市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开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计划表.docx
附件2:来宾市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来宾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1月10日
2022年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是一家集保健、医疗、预防、康复为一体的县级妇幼保健院。为加强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储备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结合我院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1人。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职称条件,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七)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报名时仍在来宾市兴宾区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事业单位从事相关工作或已从来宾市兴宾区医疗机构卫生事业单位辞职未满6个月的除外);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编外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或发送电子邮件(邮箱:xbfby1203@163.com)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发布公告至招满为止。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接受报名(仅限工作日)。
3.报名地点: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四楼人事科。(来宾市北二路35号)
4.资格初审:报名者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执(职)业资格证、职称证、报名表(见附件2)、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以及工作经历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其复印件1份,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并自备档案袋装好报名材料。报名提供材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不具备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
经初审合格的报考者参加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考试,免笔试直接面试,开考比例为1:3以上,特殊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3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是否放宽比例至1:1或取消岗位招聘。面试采取面谈+考核的方式进行,重点评估报考者的专业水准以及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并进行现场打分,并按分数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核人选。面谈、考核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电话或函件通知考生。
(三)体检
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在考试、体检环节,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或取消编外招聘岗位。
(四)确定拟聘人员
通过考试、体检合格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兴宾区妇幼保健院工作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办理签订服务期不得少于1年的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执行,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按两个同等政策落实待遇。
五、相关要求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编外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编外招聘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三)严格用人制度。竞聘者在报名、体检、考核等环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已聘用的人员,要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要严格按编外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编外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2-4213733
附件1: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2022年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docx
附件2: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
2022年6月14日
2022年广西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编外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编制外司法辅助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
用人单位:来宾市产投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用工单位: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工作地点: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招聘岗位、人数、性别
1.编外普通员9名,不限性别;
2.编外司法2名,限男性;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热爱法院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
5.岗位所需技能条件;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身上有纹身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二)职位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8日后出生)。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员条件优秀可放宽到中专学历。
3.具备运用电脑办公能力。
(三)优先聘用条件
1.员优先聘用法律专业毕业生或者具有法律事务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的人员或写作能力较强者。
2.司法优先聘用复退军人或公安院校毕业生;复退军人文凭可降至高中学历。
3.在同等条件下,中员、高学历或具有其他体育、文艺特长者,优先择聘。
(四)工作职责
1.辅助开展法院业务和其他与法院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方式
采取岗位技能测试加面试的方式择优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个人报名、资格审查、岗位技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3月4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为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邮寄材料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将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其他相关技能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1张邮寄到指定地址,或将以上材料电子扫描件合并压缩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通过初审后,入围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审核原件。
3.报名(邮寄)地址及联系人:广西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部503室(广西来宾市兴宾区翠屏路190号,邮寄材料报名的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邮编:546100);联系电话:0772—5322875;联系人:张科长。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岗位技能测试、面谈
1.报考司法职位的,需进行体能测试。
2.面谈。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仪表仪态等。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对象需提供体检合格证明。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考察合格者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来宾市产投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自己放弃聘用、试用期不合格不予聘用等情况造成职位空缺的,经研究进行递补聘用。
六、待遇及其他
1.司法辅助人员全部为编制外聘用,由来宾市产投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1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行期工资待遇与正式聘用相同),试用期内如发现招聘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2.正式聘用待遇:每月3644元/月(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五险),差旅费与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未尽事宜,由来宾市产投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部负责解释。
来宾市产投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部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