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招聘16人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产科医师1名、重症医学科医师1名、麻醉科医师1名、普通外科/肿瘤科医师2名、胸外科医师1名、泌尿外科技师1名、血液透析室医师1名、眼科医师2名、超声医学科医师1名、检验科技师1名、康复医学科治疗师1名、护士3名。

  三、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近三年无医疗责任事故;

  (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护理岗位自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3日为止,其他岗位招满为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接受报名(仅限工作日);

  2、报名地点:兴宾区人民医院住院部11楼人事科;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须提交材料:《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以及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证书。同时提供其复印件1份,并自备简历夹装好报名材料。

  (二)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由我院统一安排,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确定拟聘人员:我院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工作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后,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应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我院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社保手续,社保费用由我院和个人按规定缴纳。

  五、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和医院规章制度执行。

  联系地址: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住院部11楼人事科(地址:来宾市宾城路66号,乘12、33路公交车到兴宾区人民医院站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0772-4778220

  附件1: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计划表(1).xlsx

  附件2: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

  

2021年10月29日

  

  

2021年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招聘16人公告

2021年来宾市自然资源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是直属来宾市人民政府的行政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业务科室行政辅助岗位工作人员3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素质;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吃苦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五)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六)专业要求:财会类、法学类、管理类、土建类、地矿类、地理科学类、测绘科学与技术类或其他相关专业。有办公室、财务、自然资源管理行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每月基本工资2300元,享受就餐补贴。聘用期间单位按规定为个人购买社保、养老等规定险种,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日常管理和因公出差补助、请休假均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4月1日--4月20日;

  (二)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报名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下载并填写《来宾市自然资源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连同其他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本局邮箱:lbgtrj@163.com,原件面试时备查。

  (四)面试: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择优选定面试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电话通知,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聘用方式

  经面试、体检合格者进入聘用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书一年一聘,可以续聘;试用期工资福利与正式聘用期相同;聘用期满后视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优先续聘。

  本公告由来宾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联系来宾市自然资源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72-4281031。

  附件:来宾市自然资源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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