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来宾市人民政府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信息管理科工作人员1名,工作地点在来宾市城区。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年龄在18-40周岁,男女不限;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学历、专业等相关要求:大专(含)以上学历,财会、中文、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有计算机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13日止。
2.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报名者请填写《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附近期免冠照片),并将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证明等材料扫描后并发送至邮箱lbzfgjj@vip.163.com(邮件名请注明姓名)。
(二)面试
我单位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者的相关材料进行预审后按1:5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并通过电话通知入围人员进行面试。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聘用及薪资待遇
1.我单位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聘用人选。聘用人员经市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者,签订2个月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经我单位综合考核通过,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每两年一签),正式聘用。
2.工资标准按来宾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的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2200元/月,含社保个人缴费部分),并按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咨询。
咨询电话:0772-4216413。
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9月6日
广西来宾市公安局第一次招聘辅警50人公告
来宾市公安局2020年第一次招聘辅警公告
为加强我市社会治安防控队伍建设,结合市公安局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50人
(二)岗位设置
岗位一:市公安局勤务岗位45名(男性);
岗位二:市公安局文职岗位5名(适合女性);
二、招聘依据
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来宾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及来宾市公安局工作实际情况。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应聘勤务岗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13日-2002年3月12日期间出生),应聘文职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3日-2002年3月12日期间出生);
(四)应聘勤务岗位的应当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应聘文职岗位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 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 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 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曾在来宾市公安局(含派出机构)辅警岗位工作,且离职时间在两年之内的;
7.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有政法工作经验,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3月13日至3月31日止;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三)报名流程:在公告下方下载《来宾市公安局2019年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 并按报名表下方填表说明填写完整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到报名邮箱:lbsfjglk@126.com。
(四)资格审查
1.报名初审: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进行审核,应聘者必须确保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因网上报名填写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未能通过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在笔试环节时进行,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退役士官、士兵的还应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审查。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所有成绩,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册。
五、招聘程序
对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具体程序如下:
(一)笔试
参加笔试的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笔试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来宾(公告下方二维码)同步发布。
笔试范围:与辅警有关的权益及依法协助人民履职的有关法律知识(注:本次招聘笔试不委托任何机构印制辅助材料及相关培训)。
(二)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笔试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来宾同步发布。
体能测评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标准,具体如下:
1.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30岁(含)以下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000米跑 | ≤4′2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
800米跑 | ≤4′20″ | ≤4′30″ |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其他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应聘勤务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的方为合格;应聘文职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
(三)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根据笔试分数在体能测评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面试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来宾同步发布。
(四)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在来宾人才网、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来宾同步发布。
体检标准:勤务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进行,文职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五)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由招聘工作组具体实施。
(六)岗位递补
对于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试中按照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公示、岗前培训及聘用
在来宾人才网和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平台平安来宾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属实的,由来宾市公安局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15天,培训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与来宾市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被聘用的辅警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符合继续聘用的辅警续签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七、工资待遇及相关要求
(一)工资福利待遇
1.按现行辅警待遇标准执行(每人每月3241.2元,含五险一金单位、个人部分)。
2.其他福利待遇:享受加班费(每人每月不超过6天,加班费标准为100元/人/天)、年度体检(工作满一年以上)、带薪年休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会会员等待遇。
(二)辅警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辅警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违法或不履行职责,以及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
(三)被聘用的人员须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联系单位:来宾市公安局部,联系人:唐警官,联系电话:0772-4210509。
来宾市公安局
2020年3月12日
广西来宾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招聘11人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我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来宾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编外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1名。
二、聘用范围和对象
户口或常驻地为来宾的人员。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六)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30日至2002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八)所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来宾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0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工资待遇
按来宾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有关文件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今后每聘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含合格)的,次年的月工资标准为上一年度月工资标准基础上增加50元。
五、聘用形式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书,聘用期限为五年。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不收任何费用。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2日。
2.现场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来宾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办公室(来宾市绿源路329号五楼507室,联系人:陈**,联系电话:6622677)。
(2)现场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填报《来宾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2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及其他有关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3.网络报名方式
在报名时间内将《来宾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及其他有关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发送到来宾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办公室邮箱(lbsb6888@163.com)。
报名时,报考者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信息,所提交的材料应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能修改。
(二)资格审查
以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的,招聘单位于当日向报考者提出审查意见。以网络报名方式提交报名材料的,招聘单位于报考者报名提交报名材料2个工作日内,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申请报考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面试当天,考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等报考所需要的材料原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场面试。验证时,考生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证件与材料原件与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要相符。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体检、考核
1.考试。本次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深度面谈)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少数民族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
本次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电话通知。
考试当天必须出示广西健康码,且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合格的才可参加面试。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本次招聘的考核对象。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核。考核工作由来宾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采取书面考核的形式进行。
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履行聘用程序
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未尽事宜,可向来宾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0772-6622677 联系人:陈**
附件:1:来宾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政府聘用人员计划表.doc
2:来宾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来宾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0年5月6日
广西来宾市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象州县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是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公开商调若干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岗位及人数
象州县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人员若干名。
二、商调岗位的资格条件
商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象州县范围内在职在编财政资金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象州县外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汉语言文学类、经济学类、学类、公共管理类等专业及其他专业,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的人员优先考虑。
(三)具备职位要求的素质、工作能力、任职资历及任职资格条件,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商调人选:
1.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2.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商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2021年7月30日。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503室;网上报名及邮寄地址:象州县行政中心5楼503室,电子邮箱:xf4362215@163.com。邮寄报名以邮件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经初审合格后,由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进行面试,按1:2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
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审核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
(五)确定拟商调人选
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拟商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
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李丽萍,联系电话:0772—4352580。
附件: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