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宁市兴宁区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招聘录用公告
南宁人事考试网2021年03月13日讯: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建设实行网格化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南府办[2008]109号)以及南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组建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队伍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劳社字[2008]37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兴宁区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兴宁区五塘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协查员1人;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劳动保障事业,对工作认真负责;
(3)年满18周岁,35岁以下,男女不限;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法律专业毕业或具有法律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6)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四、招聘程序
兴宁区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的招聘工作由市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队伍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兴宁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具体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2日至3月2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要求及报名地点: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半身免冠小2寸照片1张,到兴宁区政府(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副楼1楼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公室报名。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兴宁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确定进入面试。
2、组织面试
面试工作由兴宁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具体组织实施。
(四)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五)聘用
体检合格后与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
五、待遇及其他
1、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的岗位补贴初入职为3077元/月(含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部分),此后每累计2年综合考核评定为合格等次及以上的即可晋升1级,最高可晋升至10级,每级级差为100元。
2、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实行执证上岗,每位协查员必须按要求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否则不予以录用
3、咨询电话:0771-3290706
2021年广西江南区应急管理局招聘简章
2021年江南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对象为在南宁市区内有固定住所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条件
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招聘岗位(具体见附件1)
二类岗位:2名。具体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岁以下,工作地点(派驻单位所在地):江西镇、苏圩镇、延安镇、福建园街道、江南街道、沙井街道、应急管理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江南工业园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分配岗位。主要职责:协助相关单位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江南区应急管理局(壮锦大道19-1号民兵训练基地6楼608室),联系电话:0771-4827880。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南宁市居住证明)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所有证件原件备查)。
4.市区内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现场报名,市区外人员可将报名材料扫描压缩后发送至jnqajj@126.com邮箱网上报名。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聘用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方式为试岗、实务操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报江南区政府审批。江南区政府审批同意后由江南区应急管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二类岗位:约2730元/月(以上待遇为综合待遇,包括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附件1:2021年江南区应急管理局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021年南宁市宾阳县教育系统赴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双选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见“2021年度宾阳县双选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5.29)”(附件1)、“2021年度宾阳县双选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5.29)”(附件2)。
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1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020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学位(部分岗位为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职业资格
具有相应的、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部分岗位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其他要求
1.具有履职的身体、心理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比较扎实的学科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教学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9:00开始
地点: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图书馆西面(崇左市江州区佛子路23号)
四、招聘方式
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面试→现场签约。
五、招聘程序
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面试→现场签约→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应聘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书、、获奖证书及佐证材料等复印件各一份;
2.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及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未取得相应的,也可报名参加应聘、签约,但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照附件中《2021年度宾阳县双选招聘教师信息表》的岗位条件要求,严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人选的确定
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初步人选从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学习成绩(工作业绩)、奖惩情况等方面,结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人岗相适应评价,根据岗位情况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以电话或当面通知的形式通知面试人选进行面试。
(四)面试的组织和方式
面试采取试讲或说课方式进行,现场备课20分钟,试讲或说课10分钟。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签约人选,并由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被录用人员须在签约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5年内不得调动)。
(六)体检与办理入编手续
签约后,于当年8月份左右组织签约毕业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的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报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办理入编手续。
(七)待遇
1. 所聘用的人员由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教师待遇。
2.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9号)文执行。
3.根据《关于印发<宾阳县2014年党代会年会重点(教育事业振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宾办发〔2014〕34号)及《宾阳县委员会办公室 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宾阳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宾办发[2020]26号)精神,享受安家费、住(租)房补贴等相应优惠政策。
4.根据《关于印发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5〕243号)精神,服务基层学校岗位教师可申请获得相关助学补偿。
宾阳县教育系统2021年双选招聘引进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附件1:2021年宾阳县教育系统双选招聘引进人才计划表(5.29).xls
附件2:2021年宾阳县教育系统双选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5.2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