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招聘简章
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协管员招聘简章
单位简介: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青秀山风景区范围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城乡规划管理、土地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在风景区范围内以风景区管委会的名义指挥、调度、协调城市管理事务,对相关城市管理问题进行处置。
一、招聘岗位
编外聘用人员城管协管员4名(其中男协管员1名,女协管员3名)。
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二)年龄及其他要求:
1、女协管员: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31日—2004年3月31日之间出生),形象好,气质佳,热心城市管理工作。身高不低于160cm(有外语、艺术、体育方面的特长,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2、男协管员: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2004年3月31日之间出生)。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复、退、转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学历(有驾照的人员优先考虑)。
(四)身体健康。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为1000米跑和10米×4往返跑。体能测评必须由报名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凡体能不合格或不参加体能测试者取消资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存在不适宜担任城市管理协管员其他情形的。
三、工资待遇
月均收入标准约3077元(含个人部分社保),每两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晋升一个工资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办理5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入职满一年后缴纳公积金。
四、注意事项
有意向者请于2022年3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投递报名表及个人简历,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表及简历投递邮箱:qxscgdzp@163.com
咨询电话:0771-5560401,5575462
广西南宁青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公告
为了加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经批准,现面向社会招聘一批协助退役军人事务的行政辅助岗位人员(以下称外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外聘人员1名,主要协助局机关和青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其中综合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计算机的操作技能,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财务、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驾驶特长的应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具有本城区户籍的下岗失业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5.存在不适宜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6日—1月10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青秀区悦宾路1号7楼716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核原件)。
(2)《青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利用财政资金招聘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1份(报名登记表可现场或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下载填写,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电子版1份,邮箱:qxqtsj716@163.com。
(3)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4.报名咨询电话:0771-5826694。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时事常识、行政管理知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常识。达到开考比例1:2即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政审内容主要了解外聘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外聘人员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经查证属实后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按照要求到南宁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补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五)聘用
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青秀区悦宾路1号青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七楼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由我局与外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工资待遇
外聘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工资:28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960元/月,绩效工资84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二)用人单位负责按照国家规定的政策法规为外聘人员办理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附件:1.南宁市青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利用财政资金招聘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青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月6日
广西南宁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管员招聘简章
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管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招聘1名工作人员(以下称外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社会保险协管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 40周岁以下;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业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处理未满七年或未处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2日—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30-17:00)。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办公室(南宁市东葛路68号12楼1203、1209室)。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青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协管员招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以上材料各一份复印件,带原件验讫)、本人近期免冠1英寸彩照1张。
(四)报名咨询电话:0771-2803931、5865691。招聘具体事宜也可到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内容: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处理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政审内容主要了解外聘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外聘人员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经查证属实后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可在南宁市任何一家3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办公大楼公示栏和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由青秀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与外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
(一)行政辅助人员岗位工资:3100元/月。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南宁市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日
广西南宁青秀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青秀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外聘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此次招聘办公室助理工作人员1名(行政辅助岗位),负责文秘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二)年龄要求:22—35周岁。
(三)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中文类相关专业,有较强文字功底,熟悉常用办公软件操作,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的应聘者或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月7日—1月1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30—17∶30;
报名地点: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7楼1708室;
报名咨询电话:0771-5826200;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白底照片2张;
3.个人简历1份;
4.《青秀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公开招聘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后)一式两份。
(二)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内容: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处理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拔资格的,须在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提出,并按照面试结果排名依次替补。
(五)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可在南宁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与外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首次签订合同年限为三年,期满后按照城区批复再行考核签订。
五、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城区相关文件执行,工资:28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960元/月;根据用人单位评定等次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为840元/月。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不包含个人缴纳部分。
六、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有意应聘者请携带报名要求材料(报名表可登录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站查询下载,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并填写)交到报名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