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公安局招聘辅警351人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招聘工作效率,缓解公安机关辅警用人需求,根据《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南宁市公安机关2020年度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共计划招聘辅警351人,其中南宁市公安局岗位181名,地铁公交分局岗位170名,岗位信息详情如下(下文附件1可直接下载)。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应聘年龄一般为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部分工作岗位年龄适度放宽,具体以职位计划表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5、身心健康;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本人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时间:2020年9月15日至10月10日18:00
报考人员需填写《南宁市公安机关2020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下文附件3可直接下载),身份证、学历证书和计算机等级证书、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学信网学历证明、复员、退伍证等各类证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报考南宁市公安局岗位:发送到3229141626@qq.com★报考地铁公交分局岗位:发送到2180553923@qq.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通过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号公布,通过初审即为报名成功。
(三)凡被南宁市公安局正式录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或报到后在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辞(离)职的应聘人员,自应报到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报考辅警。本次公开招聘不接受市局在职在岗辅警报名。
四、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将通过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考生笔试、体能测试及面试相关信息,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笔试内容
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笔试复习范围见下文附件2,供参考人员进行复习。笔试时间暂定于10月中下旬。
(二)体能测试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进入体能测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体能测试;笔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依据《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
男子测试项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子测试项目: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采用合格制,参加体能测试三项均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的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试项目规则按照《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规则(试行)》执行。
1、跑步
(一)10米×4往返跑
场地器材:10米长的直线跑道若干条,在跑道的两端线(S1和S2)外30厘米处各划一条线(图一)。木块(5厘米×10厘米或瓶子)每道3块,其中2块放在S2线外的横线上,一块放在S1线外的横线上,秒表若干块。
测验方法:受测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将30厘米区域中立着的木块(瓶子)推倒随即往回跑,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
注意事项:当受测者推倒木块(瓶子)时,脚不要越过S1和S2线。
2、800米、1000米跑
场地器材:400米田径场跑道或场地,但必须丈量准确。地面平坦,地质不限。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测验方法:受测者分组测,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口令或枪音、哨音后开始起跑。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或终点计时员准确报时,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3、纵跳摸高
场地:体能测试所在地点篮球场或其他场地。
测试方法: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采用自动摸高器的,以触摸到自动摸高器最上方的测试条所对应刻度作为本次测量值;采用自制摸高架的,以PVC胶管被触落为合格。总跳摸高项目考生可测试三次。
注意事项:
(1)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
(2)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
(3)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
(4)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起跳处铺垫不超过2厘米的硬质无弹性垫子。
(三)面试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形式开展,面试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职位,由市局统一对考生进行调剂,考生参加调剂后的职位面试。
(四)成绩运用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含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仅本次考试有效。如招聘期间辅警岗位出现缺额或新增员额,市局可在面试合格且符合缺额岗位应聘条件的未聘用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直接补录。
五、聘用程序
(一) 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体检入围人选。
体检依据《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单侧矫正视力低于4.8,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交通指挥、物证检验及鉴定辅助职位,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面颈部文身,着短袖警用制式服装(训练服)裸露部位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不合格。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市局对应聘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
政审合格的人员,经南宁市公安局辅警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通过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四)签订聘用合同
对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适合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薪酬待遇
辅警首次聘用月工资待遇为3150-3500元(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部分及住房公积金),以后每2年综合考核评定为合格等次及以上即可晋升1级,最高可晋升至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七、相关事项
(一)报名联系方式★南宁市公安局 报名咨询电话:0771-2891047报名邮箱:3229141626@qq.com ★地铁公交分局 报名咨询电话:0771-5578296报名邮箱:2180553923@qq.com
(二)我局将通过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招聘、考试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参加考试时,各项考试必须身份证进行核实。
(五)报考人员需持广西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进行考试。
附件:
2020广西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
南宁市公安局
2020年9月10日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科学技术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简章
南宁市良庆区科学技术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做好南宁市良庆区科学技术局各项工作,经良庆区党委、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
(一)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
1.招聘人数:1名
2.工作地点:南宁市良庆区歌海路9号
3.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类、行政管理、计算机、文秘类等相关专业,熟练应用行政办公软件,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4)善于沟通、协调,作风严谨、工作认真、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品行端正;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1年7月14日至7月21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者须将填写《良庆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书、相应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以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5寸生活照(全身照)1张,以电子档发送至报名邮箱lqqkjj2009@163.com,邮件名及压缩包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以上材料报名者所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三、聘用办法
经统一面试、考核、体检后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上岗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本城区同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4日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招聘2人公告
关于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为兴宁区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口区委宣传部管理,内设机构有综合部、采编部、编辑部。因事业发展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组织报名,公开组织考试,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总体要求
(一)招聘岗位
采编部记者1名,美编1名。
(二)总体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
3.立场坚定,思想作风硬,品行端正、为人正派;工作踏实、吃苦耐劳、积极进取;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对新媒体有浓厚的兴趣,熟悉新媒体应用,具有一定的互联网思维和媒体融合发展素质。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附件1《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栏分别相符;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7月以后出生)。
6.优先考虑具有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和相关职称的人员。
7.中员优先。
三、待遇及其他
所聘人员为编外聘用人员,由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计入合同),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合同每2年一签,期满后按照城区批复再进行考核签订。
聘期内保障政策:
(一)聘用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参照执行聘用教师薪酬标准,具体标准为:无职称3220元/人·月,初级职称3360元/人·月,中级职称3500元/人·月,高级职称3780元/人·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
(二)聘用人员在完成每月基础采编任务的基础上,对市级以上采用的相关新闻信息稿件进行相应奖励。
(三)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录用等程序进行。由兴宁区委宣传部、兴宁区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9日至7月18日止。
2.网上报名:材料发送至兴宁区融媒体中心邮箱:xnrmtzx@163.com。
3.联系电话:0771-3290105,0771-3290306。
4.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附件2《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
(3)个人简历1份,含本人全身生活照1张。
(4)附件3《应聘材料真实性承诺书》1份。
(5)有相关工作经验或学习经历或有作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者短信通知本人(未进入下一环节者恕不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
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应聘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
2021年7月9日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街道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25名公告
兴宁区兴东街道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街道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 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25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2、具备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当于大专以上学历。
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2003年8月3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3、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职位要求;
(三)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3日18:00,逾期停止报名。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按要求将报名材料: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书复印件发至邮箱xdjdswb2021@163.com,邮箱主题注明:岗位类别+姓名+院校+学历+学位(如:社工+张三+XX大学+学历+学位)。
(三)资格审核
街道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将电话短信通知应聘者参加招聘笔试面试,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以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告知。
三、招聘办法
(一)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时事常识、社区工作有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1:3比例,则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并电话通知入围人员到指定三甲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四、 录用
(一)中员或有社会工作师职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依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报街道党工委审定同意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录用后与街道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城区相关管理部门报备。
(三)本次未被录用的考生择优列入兴东街道工作人员录用储备库,年内需补充工作人员的从储备库中录用。
五、工资待遇
执行兴宁区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工资体系标准。
六、其他事项
(一)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者: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安排的;
4、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5、导致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被聘用者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0771-3244500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兴东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