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行政综合岗1人、融媒体中心图视音频编辑岗2人。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7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网上报名:材料发送到青秀区委宣传部招聘邮箱:qxqxcbzp@163.com 。

  (2)现场报名: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

  中心22楼2222室(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人:吴雪姣,联系电话:5826055。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招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3)个人简历。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者短信通知本人(未进入下一环节者恕不通知)。

  (三)面试

  面试内容: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应聘人员个人的相关情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应在自治区或南宁市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补检人员。

  (五)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在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官方网站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正式聘用。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首次签订合同年限为三年,期满后再进行考核签订。

  三、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城区相关文件执行,具体详见《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计划表》。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但不包含个人缴纳部分。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附件1: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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