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协管员招聘简章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简章(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协管员)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一)具备较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4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擅长公文写作,有市场监管工作经验、食品药品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三)曾因受过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携带毕业证、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待查,复印件留档)、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2021年8月20日(周末、节假日不接收报名)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2216办公室。咨询电话:0771-3390082 5816950。
(二)考试
根据报名实际情况,采取面试或笔试+面试形式进行。
(1)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
(2)采取笔试+面试形式: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资格的依据,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
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
(三)体检和政审
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
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工资待遇
3100元/月,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岗位工作内容
协助市场管理、公文写作等相关工作。
五、工作地点
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
六、注意事项
(一)招聘全程不收任何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等费用,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为招聘。
(二)应聘者有伪造报名材料、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
2021年8月16日
广西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特色产业园招聘简章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简章(特色产业园)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高新区园区,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场坚定,具备较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质,公道正派。
(二)中员,年龄45周岁以内。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
不限,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和文字功底。身体健康,机关退休党务干部(年龄可适当放宽)、退役军人干部、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曾因受过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携带毕业证、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待查,复印件留档)、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2021年8月20日(周末、节假日不接收报名)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2216办公室。咨询电话:0771-3390082 5816950。
(二)考试
根据报名实际情况,采取面试或笔试+面试形式进行。
(1)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
(2)采取笔试+面试形式: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资格的依据,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
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
(三)体检和政审
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
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工资待遇
5184元/月,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岗位工作内容
主要抓党建及群团工作。
五、注意事项
(一)招聘全程不收任何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等费用,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为招聘。
(二)应聘者有伪造报名材料、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
2021年8月16日
广西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人民法庭员协管员招聘2人公告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简章(高新人民法庭员协管员)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高新人民法庭员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素质好,有较好的思想觉悟,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等任何不良记录。吃苦耐劳,有保密意识和服务意识,服从各项工作安排,能够较好的执行上级交办的工作。
2.身体健康,35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熟悉Excel、Word等常用软件的运用;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每分钟达50字以上,具有一定语言文字归纳、庭审应对等工作能力;中员优先。
3.曾因受过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携带毕业证、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待查,复印件留档)、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9日—2021年7月22日(周末、节假日不接收报名)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2216办公室。咨询电话:0771-3390082 5816950。
(二)面试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
(三)体检和政审
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
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工资待遇
3100元/月,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岗位工作内容
主要担任审判庭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辅助性事项,整理卷宗、处理文书工作等。
五、工作地点
高新人民法庭(南宁市科园大道34号),单位搬迁后在丰达路8号上班。
六、注意事项
(一)招聘全程不收任何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等费用,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为招聘。
(二)应聘者有伪造报名材料、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人 才 交 流 中 心
2021年7月9日
广西南宁高新区招聘劳动合同聘用制人员45人公告
南宁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南宁高新区管委会劳动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9个岗位,计划招聘45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人员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管理,待遇按高新区管委会劳动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薪酬制度执行。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16日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22楼2201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3221960。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仅接受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应持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四)报考相关要求
1.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岗位要求专业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3.岗位设置的年龄要求,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1年6月28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6月29日至2003年6月28日出生)。
4.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1年7月16日前取得。
5.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应真实可靠。报考人员填写信息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
原则上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笔试、面试,具体考试事宜由南宁高新区人社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作为参加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最终成绩,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六、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原则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至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南宁高新区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视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后序人员。
七、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南宁高新区人社局组织到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考察。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南宁高新区人社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支付。
八、聘用
南宁高新区党工委班子集体研究,从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九、纪律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2.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或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3.其他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三)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十、其他
本次招聘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相关程序由南宁高新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1-322196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