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街道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25名公告
兴宁区兴东街道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街道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 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25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2、具备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当于大专以上学历。
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2003年8月3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3、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职位要求;
(三)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3日18:00,逾期停止报名。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按要求将报名材料: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书复印件发至邮箱xdjdswb2021@163.com,邮箱主题注明:岗位类别+姓名+院校+学历+学位(如:社工+张三+XX大学+学历+学位)。
(三)资格审核
街道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将电话短信通知应聘者参加招聘笔试面试,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以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告知。
三、招聘办法
(一)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时事常识、社区工作有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1:3比例,则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并电话通知入围人员到指定三甲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四、 录用
(一)中员或有社会工作师职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依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报街道党工委审定同意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录用后与街道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城区相关管理部门报备。
(三)本次未被录用的考生择优列入兴东街道工作人员录用储备库,年内需补充工作人员的从储备库中录用。
五、工资待遇
执行兴宁区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工资体系标准。
六、其他事项
(一)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者: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安排的;
4、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5、导致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被聘用者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0771-3244500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兴东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24日
广西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招聘8人公告
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制订了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名编制专业技术人员8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于2017年8月,是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所属的相当正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相关规则制度和管理办法,配合协助市行政审批局开展审批工作,提供政务咨询服务,组织开展重大项目服务、并联审批服务,跟踪重点审批事项的运行情况,提供审批方面所需专业技术保障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专业技术人员8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报考者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相应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报名人员须在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3.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4.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开展。任一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到一定人数比例时,该岗位要增设笔试筛选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网站(http://sp.nanning.gov.cn/)发布,招聘后续事宜(如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在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网站(http://sp.nanning.gov.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6月28日—2021年7月7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网站下载填写《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免冠半身小二寸白底彩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及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上证件、证书材料需提供原件,证件原件由经审核并复印后退回),到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D座D815室)进行资格审核。
为确保学历学位信息的真实性,报考者需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网址:http://www.cdgdc.edu.cn/)免费进行学历和学位核验,并打印核验页面在资格审核时一并提供。
3.资格审查及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28日—2021年7月7日
审核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告知审核结果。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三)增设笔试筛选环节
1.当任一岗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不超过5人(含5人)的,该岗位符合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均列为面试人选;任一岗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超过5人的,则该岗位增加笔试筛选程序:在面试前,该岗位报考者需统一进行知识测试笔试,测试内容为行政审批法律法规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00分,测试时长60分钟。按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笔试筛选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7月(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的形式及时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主考官按照面试题目主持面试,应聘者回答问题,考官结合应聘者的表现进行综合打分,每名应聘者面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3.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网站、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区域内公布。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名单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4.面试成绩的公布。面试成绩需经应聘人员当场确认并按照规定在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网站公布。
(五)考试总成绩
1.同一岗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不超过5人(含5人)的,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面试成绩
2.同一岗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超过5人的,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2.考察。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报考者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同时严格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经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七)体检
1.考察工作结束后,报经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党组集体研究,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4.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5.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经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八)公示和聘用
1.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党组集体研究,从面试、考察、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2.拟聘人员信息在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网站、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区域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党组集体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
3.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5.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
六、纪律与监督
(一)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要求,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应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网站了解招聘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4953393(南宁市行政审批局人事科)
招聘单位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D座D815室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0771-4953226
附件:
2021年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2021年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6月28日
广西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招聘辅警41人公告
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招聘工作效率,缓解公安机关辅警用人需求,根据《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2021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2021年度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共计划招聘辅警41人,岗位信息详见下文(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应聘年龄一般为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即1993年7月13日至2003年7月14日期间出生),本科学历年龄适度放宽至35周岁即1986年7月13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5、身心健康;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本人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3日18:00至7月29日8:30
报考人员需将《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身份证、学历书和计算机等级证书、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学信网学历证明、个人信用报告(本人版)、复员、退伍证等各类证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2364772198@qq.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通过南宁高新警方微信公众号公布,通过初审即为报名成功。
(三)报考说明
1、凡因个人原因辞(离)职的辅警,自离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报考。2、凡被南宁市公安局开除、辞退的辅警,不得报考。3、凡被南宁市公安局正式录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或报到后在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辞(离)职的应聘人员,自应报到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报考。4、对同一时期南宁市公安局范围内多个单位同时开展招聘工作,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5、离职后重新参加报考,须提供原聘用单位开具的正常离职证明。6、本次公开招聘不接受南宁市公安局在职在岗辅警报名。
四、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我分局将通过南宁高新警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ngxjf)发布考生笔试、体能测试及面试相关信息,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 笔试内容
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复习范围详见下文(附件2),供参考人员进行复习。笔试时间暂定于7月31日,具体以南宁高新警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ngxjf)公告为准。
(二)体能测试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进入体能测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体能测试;笔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依据《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
男子测试项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子测试项目: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采用合格制,参加体能测试三项均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的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男子组
以上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女子组
以上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
体能测试项目规则按照《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规则(试行)》执行。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开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职位,由分局统一对考生进行调剂,考生参加调剂后的职位面试。
(四)成绩运用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含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仅本次考试有效。如招聘期间辅警岗位出现缺额或新增员额,分局可在面试合格且符合缺额岗位应聘条件的未聘用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直接补录。
五、聘用程序
(一)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体检入围人选。 体检依据《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分局对应聘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 示
政审合格的人员,经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辅警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通过南宁高新警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ngxjf)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四)签订聘用合同
对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适合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薪酬待遇
辅警首次聘用月工资待遇为3400-3800元(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部分及住房公积金),以后每2年综合考核评定为合格等次及以上即可晋升1级,最高可晋升至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七、相关事项
(一)报名咨询电话:0771-3210166
报名邮箱:2364772198@qq.com
(二)我分局将通过南宁高新警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ngxjf)发布关于招聘、考试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参加考试时,各项考试必须身份证进行核实。
(五)报考人员报考成功后,坚持每日健康打卡,14日内无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试期间需持广西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进行考试。
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2021年7月13日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1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持有C1及以上驾照有两年安全驾驶经验者优先。
(七)专业不限,有文字功底及宣传报道经验工作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5月26日-6月6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报名登记表》(请登录兴宁区政府网站http://nnxn.gov.cn/ggfw/xzzx/t1791946.html下载)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
(三)面试:将在6月7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到南宁市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28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双休。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杨冰雁,联系电话:0771-3290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