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招聘15人公告
2021年江南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工作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城区外聘人员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我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
一、 岗位情况
(一)招聘岗位
1.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人员、财务、公共卫生人员;
2.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办公室工作人员、财务、卫生监督协管员;
3.南宁市江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岗位。
(具体详见附件1)。
(二)工作地点
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健康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南宁市江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宁市江南区江南区壮锦大道13号东侧基层医疗综合楼)
二、应聘条件
(一)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团队协作大局意识,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服从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相貌端正,符合录用岗位身体要求;
3.能熟练运用通用办公软件;
4.各岗位的学历、年龄及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7.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9日-2021年7月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双休日照常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政府A座0520室,联系人:周思亮 ,联系电话:0771-4887897;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所有证件原件备查);
4、本次应聘仅接受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四、确定招录人数及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方式为试岗、实务操作等。
七、公示聘用
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报江南区政府审批。江南区政府审批同意后由江南区卫生健康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外聘人员岗位标准执行,其中:一类岗位:4400元/月,二类岗位:2730元/月,三类岗位:2530元/月,工资标准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附件:2021年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健康局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财政局招聘3人公告
南宁市西乡塘区财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壮大我城区财政局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我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西乡塘区财政局编外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西乡塘区财政局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素质合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熟练掌握WORD、EXCLE等办公软件;
3.工作认真踏实,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未拿到毕业证书的;
6.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至7月19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请将《南宁市西乡塘区财政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电话+岗位;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4.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南宁市西乡塘区财政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公示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方式为试岗、实务操作等。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西乡塘区财政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福利待遇根据西乡塘区政府出台的西乡塘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相关文件发放。(工资3000元/月,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附件: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街道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25名公告
兴宁区兴东街道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街道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 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25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2、具备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当于大专以上学历。
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2003年8月3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3、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职位要求;
(三)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3日18:00,逾期停止报名。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按要求将报名材料: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书复印件发至邮箱xdjdswb2021@163.com,邮箱主题注明:岗位类别+姓名+院校+学历+学位(如:社工+张三+XX大学+学历+学位)。
(三)资格审核
街道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将电话短信通知应聘者参加招聘笔试面试,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以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告知。
三、招聘办法
(一)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时事常识、社区工作有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1:3比例,则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并电话通知入围人员到指定三甲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四、 录用
(一)中员或有社会工作师职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依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报街道党工委审定同意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录用后与街道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城区相关管理部门报备。
(三)本次未被录用的考生择优列入兴东街道工作人员录用储备库,年内需补充工作人员的从储备库中录用。
五、工资待遇
执行兴宁区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工资体系标准。
六、其他事项
(一)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者: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安排的;
4、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5、导致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被聘用者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0771-3244500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兴东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24日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1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持有C1及以上驾照有两年安全驾驶经验者优先。
(七)专业不限,有文字功底及宣传报道经验工作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5月26日-6月6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报名登记表》(请登录兴宁区政府网站http://nnxn.gov.cn/ggfw/xzzx/t1791946.html下载)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
(三)面试:将在6月7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到南宁市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28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双休。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杨冰雁,联系电话:0771-3290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