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宁市青秀区督查考评办公室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南宁人事考试网2020年07月30日讯:根据工作需要,青秀区督查考评办公室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督查考评工作协管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二)年龄18周岁以上,男性在45周岁以下,女性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身体健康,能独立开展工作;

  (三)中共党员优先。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应用操作,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中文、文秘、法律、财会、审计、档案管理、计算机等专业知识的应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生育处理未满7年或未处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9日—8月10日,每天9:00—12:00,15:00—17: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9楼1916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

  4、报名咨询电话:0771-5826106。招聘具体事宜也可到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门户网站查询,网址:www.qingxiu.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

  5、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需一并提供原件核验);有学位证书或会计从业资格者同时提供;

  (2)本人简历、自传(1500字左右)1份;

  (3)《南宁市青秀区督查考评办公室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

  (4)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二)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1、笔试:拟聘任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内容拟聘任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技能操作。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体检:到南宁市指定医院(三级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体检合格者,报城区政府批准后,公示7天。

  (七)聘用: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城区党委、政府审批,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初次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工资:28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960元/月,绩效工资84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五、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督查考评办公室;如报名人数不够开考比例,减少招聘人数。有意应聘者请携带报名要求材料,交到报名地点,资格初审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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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青秀区督查考评办公室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南宁市青秀区委区政府督查考评办公室

  2020年7月29日

2020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招聘6人公告

  

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经兴宁区党委、政府同意,根据工作需要,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单位简介

兴宁区融媒体中心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区委宣传部管理,内设机构有综合部、总编室、新闻采编部。中心选址在兴宁区机关办公楼主楼25楼整层,建筑面积共551平方米。城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扎实推进融媒体中心建设工作,2019年,政府投入建设经费207万元,完成了场地装修、设备采购、系统安装、APP建设等工作,中心于12月30日挂牌运营,爱上兴宁APP上线试运行。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图视音频编辑岗1名、播音主持岗1名、新闻采编岗2名、平台运营维护岗1名、宣传部办公室文秘综合岗位1名。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附件1《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计划表》中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栏分别相符;

5.优先考虑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和相关职称的人员;

6.中员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15日至2020年2月28日止;

2.网上报名:材料发送至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邮箱:xnqwxcb@163.com;

3.联系电话:0771-3290312;

4.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附件2《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

(3)个人简历1份;

(4)附件3《应聘材料真实性承诺书》1份;

(5)有相关工作经验或学习经历或有作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者短信通知本人(未进入下一环节者恕不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及聘用流程

(一)笔试:由兴宁区委宣传部组织笔试

笔试内容:根据应聘岗位的设定,笔试内容各有侧重,主要考核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二)面试:由兴宁区委宣传部组织面试

面试内容:根据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考生个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结构化面试;

对面试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将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要求上报审核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补检人员。

(四)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在兴宁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正式聘用。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合同一年一签,期满后按照城区批复再进行考核签订。

(五)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本城区同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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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应聘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

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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