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警察学院招聘公告

  南宁人事考试网2020年07月30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警察学院是广西唯一一所公安高等本科院校,是自治区公安厅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学校位于绿城南宁,有长湖、仙葫、五合3个校区和北海训练基地,占地面积1869亩,环境优美。学校现有教职工700多人,师资力量雄厚。学校设有14个本科专业,学科门类齐全。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政治建校、政治育警方针,秉承德才育人,忠勇铸魂校训,为社会培养大量人才,是八桂警官的摇篮和法律人才的培养基地。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3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警察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团队协作精神。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广西警察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

  6.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2020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累计;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7.符合人民警察招录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

  7.现役军人。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网(http://gat.gxzf.gov.cn/)、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gxpta.com.cn)、广西警察学院官网(http://www.gagx.com.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结果、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考试通知、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警察学院网(http://www.gagx.com.cn/)发布。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有意报考者填写《广西警察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多报则此次报名均视为无效。应聘者将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及应聘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等,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并提交,所有复印件材料需在现场报名时提供原件备查。应聘材料提交后概不退还。(考生个人报考材料目录顺序见附加3)

  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8日—2020年8月9日。

  (二)资格审查

  由学校依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考1-3和5-17号岗位的人员,资格审查及复核通过后,进入技能测试环节。

  报考4号岗位的人员,资格审查及复核通过后,直接进入考核环节。

  (三)考试

  1.考试方式为技能测试和面试两种形式相结合。

  2.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和要求:

  (1)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1-3和5-17号岗位的人员按照不少于1:3比例组织测试,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学校核准后,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例,并在广西警察学院官网(http://www.gagx.com.cn/)发布调整公告,及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2)技能测试采取试讲的方式,满分100分,技能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面试程序。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为15分钟。试讲从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和教学特色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3.面试具体安排和要求:

  (1)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考生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学校核准后,按实际符合入围面试条件的人数调整开考比例,并在广西警察学院官网(http://www.gagx.com.cn/)发布实际入围面试人选名单,及时通知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

  (2)面试形式为相关知识现场口述作答,考查内容主要为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七个方面。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0分钟/人。

  (3)因考生缺考或经学校核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含70%)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4.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五)考核

  1.报考1-3和5-17号岗位的人员考试结束后,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2.4号岗位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直接进行考核。

  3.考核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

  4.考核结束后,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和入编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学校领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网(http://gat.gxzf.gov.cn/)、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gxpta.com.cn)、广西警察学院官网(http://www.gagx.com.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的相关手续。被正式聘用人员纳入我校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和自治区统一规定的相应待遇。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自治区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广西警察学院纪委办(监察处)0771-5612492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联系方式

  1.报考地点:广西南宁市仙葫开发区军堂路6号广西警察学院教学综合楼十四楼1413办公室。

  2.联系人:钱老师联系电话:0771-5613350。

  点击下载>>>

  1.2020年广西警察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2.2020年广西警察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3.考生个人报考材料目录.docx

  广西警察学院

  2020年7月30日

2020年广西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选调8人公告

  

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南宁市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南宁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分别为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全区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含工勤岗位人员)。

  

  

三、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四)中员;

  

  

(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六)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七)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八)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九)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十)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十一)市外(含南宁市所属县)报名人员需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

  

  

(十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6.调入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四、选调岗位及条件

  

  

南宁市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南宁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等2家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计划选调8名工作人员。用人单位选调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岗位一览表。

  

  

五、选调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20日。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可从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南宁纪检监察网下载)。

  

  

2.学历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证的复印件(没有工作证的须提供单位证明原件)。

  

  

3.报名人员是公务员的,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填写自愿放弃原职级承诺书;报名人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供聘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可以证明身份的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等。同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

  

  

4.3张小二寸个人半身蓝底免冠彩照;

  

  

5.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报名人员可直接将上述材料送到南宁市纪委监委组织部报名,或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发至nnjwgbs@163.com。我委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确认。报名人员如在3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回复邮件,可进行电话咨询。

  

  

邮戳寄出日期、完整的材料扫描件最迟于2020年1月22日的,逾期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报名资料等情况,经查实后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面试和专业测试

  

  

面试工作由我委组织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实施,面试入围人选由我委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按照1:5的比例研究确定;如应选人员不足3人的,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职称资格证等证书资料原件进行复审。

  

  

面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党的理论知识掌握情况、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及适应选调岗位工作能力等情况。面试后按照1:2比例安排符合岗位工作条件的人选进行专业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作答。

  

  

专业测试后按照1:1比例安排符合岗位工作条件的人选进行体检、考察,如无合适人选,岗位可以空缺。

  

  

(四)体检

  

  

按照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要求,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委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通过查阅干部档案资料、考察谈话等方式对人选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考察组综合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意见,提交我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正式调入人选。

  

  

(六)公示

  

  

对调入人员的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调入岗位在南宁纪检监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调入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享受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本次公开选调将电话通知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公开选调有关信息将在南宁市纪检监察网公布。

  

  

(三)符合条件人员较少的岗位,将取消或减少名额。

  

  

(四)联系咨询电话:0771—5713916(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六)本公告由南宁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岗位一览表

  

  

2.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报名表

  

  

南宁市委员会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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