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宁上林县自然资源局招聘公告
南宁人事考试网2020年08月07日讯:因工作需要,我单位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年龄要求:20—30周岁。
二、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应聘执法大队岗位的退伍军人,学历可高中文化)。
三、品德方面: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管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1、林业相关工作人员(6人)。
专业:不限专业(森林资源管理、林学、计算机等相关专业优先录取)。
2、执法大队工作人员(2人)。
要求:(1)性别:男(身高170cm以上);(2)专业:不限专业(退伍军人或法学等相关专业优先录取)。
3、矿产资源管理股工作人员(1人)。
专业:不限专业(地质环境、采矿等相关专业优先录取。)
4、法规监察股工作人员(1人)。
专业:不限专业(土地管理、城乡规划或工程类相关专业,熟悉cadgis软件优先)。
5、行政审批办工作人员(1人)
专业:不限专业(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等相关专业优先录取)。
招聘流程:
报名要求:即日起至8月20日,应聘者将简历及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lzrrsg@163.com,招聘单位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面试时间:局人教股于8月21日电话通知。(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无电话通知)
3、面试地点:局五楼会议室。(上林县大丰镇龙湖路33号)
4、人员面试:每人面试10分钟,面试前需审核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原件。(面试人员自备口罩)
5、体检: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面试后7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预聘用人员)。
六、聘任期间的待遇:
按我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本启事由局人教股负责解释,内容与相关规定如有不符,以我单位相关规定为准。
联系人:0771-5152181
上林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6日
2020年广西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选调8人公告
2020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招聘6人公告
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经兴宁区党委、政府同意,根据工作需要,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单位简介
兴宁区融媒体中心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区委宣传部管理,内设机构有综合部、总编室、新闻采编部。中心选址在兴宁区机关办公楼主楼25楼整层,建筑面积共551平方米。城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扎实推进融媒体中心建设工作,2019年,政府投入建设经费207万元,完成了场地装修、设备采购、系统安装、APP建设等工作,中心于12月30日挂牌运营,爱上兴宁APP上线试运行。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图视音频编辑岗1名、播音主持岗1名、新闻采编岗2名、平台运营维护岗1名、宣传部办公室文秘综合岗位1名。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附件1《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计划表》中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栏分别相符;
5.优先考虑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和相关职称的人员;
6.中员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15日至2020年2月28日止;
2.网上报名:材料发送至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邮箱:xnqwxcb@163.com;
3.联系电话:0771-3290312;
4.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附件2《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
(3)个人简历1份;
(4)附件3《应聘材料真实性承诺书》1份;
(5)有相关工作经验或学习经历或有作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者短信通知本人(未进入下一环节者恕不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及聘用流程
(一)笔试:由兴宁区委宣传部组织笔试
笔试内容:根据应聘岗位的设定,笔试内容各有侧重,主要考核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二)面试:由兴宁区委宣传部组织面试
面试内容:根据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考生个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结构化面试;
对面试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将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要求上报审核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补检人员。
(四)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在兴宁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正式聘用。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合同一年一签,期满后按照城区批复再进行考核签订。
(五)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本城区同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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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应聘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