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宁市江南区水利局招聘公告
南宁人事考试网2020年08月14日讯: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江南区水利局编外工作人员1名。工作地点: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人民政府行政大楼。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水资源、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水土保持、水土保持与生态工程、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学与水资源、水利工程(生态水利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利用、水文工程地质、环境生态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
3.有相关工作经验及驾驶经验者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6.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8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二)报名地点: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中心A座6楼613办公室(南宁市江南区水利局),联系电话:0771-4977145
(三)报名须提交的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四)报名形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交材料形式,江南区水利局对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我局将电话通知笔试时间及地点,请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未达合格线不能进入面试阶段。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知识掌握情况。
五、面试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者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察聘用公示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方式为试岗、实务操作等,考察试用期为一个月,待局属领导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外聘人员一类岗位标准执行:参照公务员科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经试用期满考核称职以上,可参照副主任科员)待遇,包括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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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区水利局
2020年8月7日
2020年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壮大我城区财政局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城区领导同意,2020年我局拟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江南区财政局编外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2020年江南区财政局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素质合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熟练掌握WORD、EXCLE等办公软件;
3.能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踏实,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6.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121年12月30日至1月6日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服务中心A座10楼1014办公室),联系电话:4823411。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南宁市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聘用公示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方式为试岗、实务操作等。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江南区政府审批。审批同意后由江南区财政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外聘人员一类岗位标准执行(约4400元/月,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附件1:2020年江南区财政局外聘人员岗位信息表(改).xlsx
江南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