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宁高新区所属中小学免笔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南宁人事考试网2020年09月22日讯: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国际人才高地行动计划〉的通知》(南发〔2018〕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所属各中小学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20年度南宁高新区所属中小学免笔试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高新区于1988年成立,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高新区。现有规划面积182.15平方公里,分为心圩、安宁、相思湖、综保区、武鸣产业园等五个片区进行管理。先后被确定为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南宁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国家低碳工业试点园区等。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高新区所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6名。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适应岗位工作需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备招聘岗位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3.具备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专业需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应)。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5.年龄在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时间为2020年9月22日,即1969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符合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告信息发布    

  (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

  2020年9月21日-9月30日

  (二)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地址

  1.招聘公告发布地址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南宁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广西人才网。

  2.拟聘人员公示地址

  南宁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2日-2020年9月30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8楼803办公室。如确实无法到现场报名的可通过邮政EMS邮寄材料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8楼803办公室高新区教育局)。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提供《南宁高新区2020年度免笔试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个人承诺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任职文件等报考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邮寄报名者可先提供复印件,在正式考察前核查原件)。在正式考察前还应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如在正式考察前不能提供将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并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递补后序人员)。

  所有应聘人员需将《南宁高新区2020年度免笔试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739233635@qq.com。

  (二)资格审查 

  由高新区教育局按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电话通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9月22日(如18-50周岁,为1969年9月23日至2002年9月22日出生)。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9月22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三)面试

  1.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宁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本次面试原则上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高新区教育局另行通知,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将予以取消并通知已报名人员。

  2.面试形式:试讲。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应聘环节人选。如有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将组织面试加试,按照面试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

  4.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由高新区教育局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通过审核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还必须申领健康码,没有健康码不得参加本次面试。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邕返邕人员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面试,境外来邕返邕人员如需报名需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无异常并获得相关证明文件才能参加本次面试。

  以上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血清抗体检测结果均应为南宁市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方予以认可。

  (五)考察    

  依据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并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被考察人选。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由南宁高新区成立的考察工作小组(每组2人及以上)进行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情况进行全方面了解。同时查询被考察人选的人事档案并对相关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小组出具书面考察材料。如在考察中出现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或档案查询中有影响招聘的情况,或资格条件不符合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并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考察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检人选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高新区教育局组织到指定的具有相当资质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

  按照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向高新区党工委提交拟聘人员名单进行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南宁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最终确定的聘用人选,按程序和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最终聘用的人员按南宁高新区人才引进有关规定执行相关引进优惠政策。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七、其他事宜

  1.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戴老师,0771-5816946,0771-5816875。

  2.招聘监督电话

  0771-5816946、0771-5816998。

  3.相关网站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rsj.nanning.gov.cn/

  南宁高新区管委会官网

  http://gxq.nanning.gov.cn/

  广西人才网

  https://www.gxrc.com.ipv6.cernewtech.cn/

  邮寄材料邮政编码:530007

  点击下载>>>

  2020年度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020年度免笔试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南宁高新区教育局

  2020年9月21日

2020年广西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选调8人公告

  

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南宁市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南宁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分别为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全区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含工勤岗位人员)。

  

  

三、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四)中员;

  

  

(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六)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七)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八)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九)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十)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十一)市外(含南宁市所属县)报名人员需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

  

  

(十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6.调入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四、选调岗位及条件

  

  

南宁市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南宁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等2家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计划选调8名工作人员。用人单位选调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岗位一览表。

  

  

五、选调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20日。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可从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南宁纪检监察网下载)。

  

  

2.学历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证的复印件(没有工作证的须提供单位证明原件)。

  

  

3.报名人员是公务员的,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填写自愿放弃原职级承诺书;报名人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供聘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可以证明身份的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等。同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

  

  

4.3张小二寸个人半身蓝底免冠彩照;

  

  

5.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报名人员可直接将上述材料送到南宁市纪委监委组织部报名,或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发至nnjwgbs@163.com。我委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确认。报名人员如在3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回复邮件,可进行电话咨询。

  

  

邮戳寄出日期、完整的材料扫描件最迟于2020年1月22日的,逾期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报名资料等情况,经查实后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面试和专业测试

  

  

面试工作由我委组织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实施,面试入围人选由我委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按照1:5的比例研究确定;如应选人员不足3人的,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职称资格证等证书资料原件进行复审。

  

  

面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党的理论知识掌握情况、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及适应选调岗位工作能力等情况。面试后按照1:2比例安排符合岗位工作条件的人选进行专业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作答。

  

  

专业测试后按照1:1比例安排符合岗位工作条件的人选进行体检、考察,如无合适人选,岗位可以空缺。

  

  

(四)体检

  

  

按照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要求,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委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通过查阅干部档案资料、考察谈话等方式对人选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考察组综合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意见,提交我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正式调入人选。

  

  

(六)公示

  

  

对调入人员的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调入岗位在南宁纪检监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调入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享受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本次公开选调将电话通知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公开选调有关信息将在南宁市纪检监察网公布。

  

  

(三)符合条件人员较少的岗位,将取消或减少名额。

  

  

(四)联系咨询电话:0771—5713916(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六)本公告由南宁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岗位一览表

  

  

2.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报名表

  

  

南宁市委员会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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