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宁高新区招聘劳动合同聘用制人员公告

  南宁人事考试网2020年12月21日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南宁高新区劳动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14个岗位,计划招聘55人,具体岗位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人员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管理,待遇按高新区劳动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相关薪酬制度执行。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15日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22楼2201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3221960。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仅接受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应持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四)报考相关要求

  1.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岗位要求专业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

  3.岗位设置的年龄要求,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0年12月28日(如18-35周岁,为1984年12月29日至2002年12月28日出生)。

  4.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0年12月27日前取得。

  5.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应真实可靠。报考人员填写信息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

  原则上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笔试、面试,具体考试事宜由南宁高新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且在校期间无补考、挂科情况;

  3.具备非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并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奖励。

  笔试成绩作为参加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免笔试的考生和按笔试成绩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同时进行面试。

  六、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原则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至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南宁高新区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视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后序人员。

  七、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南宁高新区人社局组织到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考察。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南宁高新区人社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支付。

  八、聘用

  高新区党工委班子集体研究,从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九、纪律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2.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或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3.其他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三)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十、其他

  本次招聘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相关程序由南宁高新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1-322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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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高新区公开招聘劳动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pdf

  南宁高新区公开招聘劳动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020年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壮大我城区财政局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城区领导同意,2020年我局拟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江南区财政局编外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2020年江南区财政局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素质合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熟练掌握WORD、EXCLE等办公软件;

  3.能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踏实,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6.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121年12月30日至1月6日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服务中心A座10楼1014办公室),联系电话:4823411。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南宁市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聘用公示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方式为试岗、实务操作等。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江南区政府审批。审批同意后由江南区财政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外聘人员一类岗位标准执行(约4400元/月,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附件1:2020年江南区财政局外聘人员岗位信息表(改).xlsx

  附件2:江南区财政局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改).docx

  

江南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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