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人事考试网

2021年钦州市人民防空和海防办公室招聘公告

  钦州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08日讯:因工作需要,钦州市人民防空和海防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业务兼文秘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人防海防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土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等专业毕业,中共党员及具有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经验、较强的文字功底者优先考虑。   4.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机关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30日至10月1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填写《钦州市人民防空和海防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扫描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zrfhfb@qinzhou.gov.cn,邮件标题统一注明:姓名+联系方式+专业。   3.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将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应聘人员面试由市人防海防办负责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携带本人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聘人员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5.体检:面试结束后,入围人选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岗位可按应聘人员面试表现递补。   6.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考核及体检合格后,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   7.联系电话:0777-3608560。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属于合同制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按有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合同实行两年一签,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聘用合同。   点击下载>>>   钦州市人民防空和海防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钦州市人民防空和海防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

2021年钦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95名)

  钦州人事考试网2021年04月01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人社发〔2017〕6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更正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2021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钦北区和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本次考试为全区统一报名、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6日-2003年4月6日期间出生)。对因工作需要放宽报考年龄的岗位,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放宽年龄的具体岗位详见《2021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钦北区和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   (七)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钦州市范围。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报考人员,须为在广西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编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   (2)现役军人;   (3)2021年4月6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9)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10)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以外,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1年4月6日前(含6日,下同)取得,所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招聘单位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但证件的生效日期必须在2021年4月6日之前。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4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6.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脱产、自学考试、函授、成人教育等)的毕业生于2021年4月6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的可以报考。   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该平台网址链接将于网上报名开始前,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发布的链接信息,及时进行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8:30—4月12日17:00。   报名前,报考人员要对照《2021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钦北区和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填报,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或职业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操作说明(网址:http://zp.cpta.com.cn/gwyexam/register/gotohelp.htm),注册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上传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下载地址:http://download.people.com.cn/zhaopianshenhe.rar)处理后的照片,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   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6日8:30—4月13日12:00。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半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网上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向报考者说明理由。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要求报考者诚信报考。报考者暂不须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报考者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风险提醒:因资格审查在报名截止后半个工作日内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1~2天(4月11日-12日17:00)报名的报考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错失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同时,如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还容易造成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报考条件匹配的岗位,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以免延误报名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报考人员,如因未能通过资格审查错失改报时间或因网络拥堵无法成功报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考生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21年4月10日8:30-4月13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缴交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免笔试岗位不用缴费。   (四)不达比例开考岗位处理   在笔试中,原则上,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岗位方能开考,除此以外的其他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2及以上方可申请开考。乡镇事业单位招聘的岗位和中小学教师岗位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对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社局须于2021年4月18日18:00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处理意见。核减招聘人数开考的岗位和不予开考的岗位,将于4月20日前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公布。   所报岗位不能开考的,由资格审查单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报考者。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报考岗位不予开考的通知后,可按要求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因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   改报岗位时间:2021年4月22日08:30—17:00;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22日08:30—18:00;   改报岗位缴费时间:2021年4月22日08:30—19:00。   对改报岗位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人员,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考试费。   (六)专业相同举证   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符合举证条件并经审批的,可以报考。此项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先与审核单位取得联系,经审核单位同意后,由报考人员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附件4),附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有该校公章),直接送达或传真给审核单位。审核单位通过审核材料,认为一致的,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审核通过。   (七)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17日8:30—5月22日10:0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报名的报考者,需自行从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电子版(建议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工作的内容和组织实施   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的命题和阅卷,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统一负责。本次笔试实施分类考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   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资料】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50分。   3.笔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有关要求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二)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报考教师岗位的区(镇)聘代课人员、区临时代课人员照顾加分标准见附件5。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7月中上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由钦州市、钦南区和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社局分别根据笔试情况划定市直和本辖区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报考钦南区、钦北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笔试类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于2021年7月上旬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随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两种,各招聘单位所采取的面试方式详见《2021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钦北区和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及条件表》(附件1)。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分值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资料】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4.组织实施   2021年7月26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1)结构化面试。市直招聘单位的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钦南区、钦北区招聘单位的结构化面试分别由钦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钦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钦南区、钦北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由钦南区、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中小学教师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由管委会组织人社局组织实施。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形式应根据招聘岗位确定,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着重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在2021年5月31日前制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方案,按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方能组织实施。2021年7月26日前完成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并将成绩情况书面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逾期不组织的,视作弃权处理。   (3)实行验证制度。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4)实行严格监督制度。邀请纪检监察对结构化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5)成绩公布。当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组织实施单位须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四、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市直招聘岗位的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钦南区、钦北区招聘岗位的考核、体检工作分别由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实施。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招聘岗位的考核体检工作由管委会组织实施。   (二)确定人选。按40%笔试总成绩+60%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公布。   (三)考核。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报考钦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笔试面试类岗位人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考核办法主要参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确认竞聘资格过渡考试考核办法》(桂卫办〔2010〕59号)细化执行,考核工作分别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布署,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分为五个部分,总分值为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   (1)思想政治考核(1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现实表现情况;   (2)道德品质考核(10分):主要对应聘者职业道德、事业心、工作责任感、组织纪律和团结协作等方面进行考核;   (3)业务能力考核(35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对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等;   (4)工作实绩考核(35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   (5)廉政纪律考核(1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遵守廉洁从医有关规定情况。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在3个工作日内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逾期不予受理。   (四)体检。考核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合格者到人社部门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送考核、体检结果。考核、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按管理权限将考核、体检情况报人社部门。   五、公示、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后,新聘用人员原则上要在15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凡经聘用者,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定岗等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以在报考相同岗位且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核、体检人选。   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的试用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应为3年以上,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七、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笔试的考试大纲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附件2)为准;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广西师范大学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和专业目录》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   (三)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和高等学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使用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   (四)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019年、2020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五)港澳台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港澳台居民的报名情况,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及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合线上线下等方式为其报名提供便利,并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六)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七)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桂残联字〔2014〕44号)有关要求,鼓励事业单位招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   (八)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人社函〔2021〕4号等文件执行。   (十)联系方式:   1.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市直岗位0777-2812699;钦南区岗位0777-2101958;钦北区岗位0777-3686678;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岗位0777-3889465。   2.监督电话:0777-2869139。   附件1:2021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钦北区和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xls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pdf   附件3:专业目录.zip   附件4: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docx   附件5:区(镇)聘代课人员、区临时代课人员照顾加分标准.docx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日

2021年钦州市浦北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公告

  钦州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20日讯: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优待保障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107号)和《钦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钦政发〔2016〕28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1年计划面向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已在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钦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备案的驻钦部队军人随军家属、消防救援人员家属。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5日-2003年10月25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各有关机关列为失信人员,且还在记录期内的;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768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17:00。   报名前,报考人员要对照《2021年浦北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填报。   本次考试报考岗位在网上报名平台统一表述为浦北县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岗位,考生统一报考,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后,再按要求和程序对定向招聘的具体岗位进行选岗。定向招聘的具体岗位名单见附件1。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考生使用手册》(附件2),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   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0月25日8:30—10月30日12:00。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浦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网上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向报考者说明理由。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浦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要求报考者诚信报考,报考者暂不须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生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21年10月26日8:30-10月31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缴交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   (四)开考比例   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   (五)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1月10日8:30—11月12日18:0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报名的报考者,需自行从报名平台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电子版(建议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由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   3.笔试时间   2021年11月13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管理类(A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综合管理类(A类)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00分。   4.笔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11月下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总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总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均确定为面试人选。有缺考、违纪情况的,不能入围面试。   面试人选名单由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12月上旬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和浦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xpb.gov.cn/)随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的选岗程序。   4.组织实施   2021年12月中旬,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结构化面试工作由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实行验证制度。结构化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2)实行严格监督制度。邀请纪检监察对结构化面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3)成绩公布。结构化面试结束后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四、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总成绩50%+面试50%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   按照选岗结果,考核、体检工作由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人选公布   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的名单统一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和浦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xpb.gov.cn/)公布。   (三)考核   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六、公示、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和浦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xpb.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后,新聘用人员原则上要在15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凡经聘用者,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定岗等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以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递补考核、体检人选。   定向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的试用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应为3年以上,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安置随军家属是钦州市落实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具体举措,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定向招聘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   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和浦北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三)确定拟聘用人选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考核、体检,公示后逾期不报到、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视为已安置,不得再作为未就业人员享受待遇和参加今后钦州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考试。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人社函〔2020〕23号等文件执行。   (五)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777-8318016。   2.监督电话:0777-8212224。   点击下载>>>   2021年浦北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岗位及条件表   2021年浦北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考生使用手册   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9日

2021年钦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2021年钦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2021年钦州市浦北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43人)》已于2021年10月20日发布,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形式,请考生根据以下钦州浦北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8:30—10月29日17:00   报名网址: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768   点击进入:2021年钦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前,报考人员要对照《2021年浦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填报,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或职业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咨询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0777-8318016。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考生使用手册》(附件2)。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   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2021年钦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8:30—10月29日17:00   笔试时间:   2021年11月13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管理类(A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综合管理类(A类)、医疗卫生类(E类)   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2021年钦州市儿童福利院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钦州人事考试网2021年08月23日讯:因工作需要,钦州市儿童福利院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附件)   二、招聘基本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结案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个人征信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人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9月18日。   (二)网上报名:报名邮箱为qzsetfly99@163.com.报名简历中应有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彩色照片,要求清晰、亮度足够。报名材料为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身份证、相应的技能证书、荣誉证书等。联系电话:0777—3217093。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经初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后,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等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不到场进行资格审查者视同放弃报名,报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业务熟悉等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综合成绩和考核情况,择优录用。   (五)体检:入围人选到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结果一年内有效)   五、聘用   考核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结果,经领导小组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规定享受五险待遇,五险费用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待遇按有关工资规定执行,具体面议。若发现招聘人员有隐瞒重大问题或不适应工作,经考核不称职的,取消聘用资格。   凡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按相关工作程序要求参加招聘的按弃权处理。本公告由钦州市儿童福利院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钦州市儿童福利院编外人员招聘岗位表.docx   钦州市儿童福利院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钦州市儿童福利院   2021年8月19日

2021年钦州市审计局招聘公告

  钦州人事考试网2021年04月30日讯:因工作需要,钦州市审计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文秘工作人员2名。   条件: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综合文秘类相关专业;2.熟悉办公软件,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如Word文字处理、Excel表格等;3.具有扎实的公文处理和写作能力(有办公室工作经验或中共党员者优先)。   (二)审计员5名。   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财会类、审计类相关专业。   其他要求: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二、招聘方式   (一)公开报名。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zsj2810859@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地址: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7-3体育中心主场馆三楼。   (二)资格审查与面试。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参加面试(面试时请携带学历学位证原件),面试时间在报名结束后电话通知,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   三、聘用方式及薪酬   (一)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试行一年一签或两年一签,并按规定购买五险,满两年可以购买住房公积金。   (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777-2810859、0777-3686508。   钦州市审计局   2021年4月29日

2021年钦州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钦州人事考试网2021年01月07日讯:因工作需要,钦州市红十字会现面向社会招聘2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市直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1名。   1.岗位职责:主要负责办公室日常文秘工作,收发文处理、文件归档、档案管理等,草拟整理单位各类文字综合汇报材料等。   2.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好文字表达和语言沟通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聘用人员年龄原则上男性35岁以下,女性30岁以下。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或志愿者优先。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   1.要求符合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的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失地农民证明》的被征地农民;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其中一项。   2.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聘用人员年龄要求35岁以下。同等条件下,熟悉财务或志愿者优先。   其他要求: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二、招聘方式及流程   (一)公开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简历(注明拟聘岗位)、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zshszh@qinzhou.gov.cn),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2日。   (二)招聘流程。   1.市直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笔试前携带学历学位证等原件),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统一进行笔试,经笔试合格后确定1:3的名额进入考核。   2.公益性岗位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组织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面试时请携带学历学位证等原件),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   三、聘用方式及薪酬   (一)根据笔试、面试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   (二)薪酬。1.市直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月薪约4300元。2.公益性岗位人员月薪:2353元。3.按有关规定发放工资待遇和缴纳社会保险。   办公地址:钦州市新华路9号   联系电话:0777一2877660

2021年钦州市钦北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公告

  钦州人事考试网2021年02月25日讯:结合我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熟悉计算机系统操作。有财务工作经历及写作能力强的优先。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等。   三、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2月23日至3月2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凡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要求的,请将个人简历一份(贴近期彩色照片)发送至钦州市钦北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邮箱进行网上报名。   3.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由钦州市钦北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通知面试。   4.面试地点:钦州市钦北区行政信息中心旧粮食局3楼。   5.邮箱:bqfzb@163.com,联系电话:0777—3686050。   四、聘用方式和福利待遇   1.采取合同聘用方式,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钦北区后勤人员控制数。其中,2021年度月工资为2833.33元(含社会保险)。   2.招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2021年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12315热线接听工作人员公告

  钦州人事考试网2021年05月28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接听受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向社会公开招聘12315热线接听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12315热线接听人员2名。   二、岗位职责   (一)依法受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投诉;   (二)依法受理社会各界对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经济违法行为的举报;   (三)提供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接收社会各界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建议。   三、岗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吃苦耐劳,恪守职业道德,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三)年龄35岁以下,普通话字正腔圆,性情温柔,待人热诚,做事公道;   (四)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具有普通话等级证书人员优先考虑,男女不限。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5月28日—5月31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要求的,请将填写好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贴近期彩色照片)发送至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邮箱qzscjrsk@163.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需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由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通知其参加面试。面试者面试当天需携带本人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到我单位,现场审核后方可进行面试。   (四)面试:由招聘小组面试、考核后,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联系电话:0777—3892379。   五、招聘录用方式   采取初审、面试、组织考察和体检相结合的方式,经综合评定后择优录取,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说明   1.用人单位保留解释权,无符合条件人选的岗位缺招。   2.报名者必须如实提供个人真实信息,若经核实与实际情况不符,将取消其资格。   3.初定于2021年6月上旬进行面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4.福利待遇参照普通聘用工作人员待遇标准。   点击下载>>>   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21年钦州市浦北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钦州人事考试网2021年06月22日讯: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浦北县各中、小学及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150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遵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   (四)招聘对象和年龄要求:   1.从我县聘代课教师中招聘小学教师5名:对象为经我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聘用或认可聘用(备案)的且目前仍在我县公办中小学在职在岗的代课教师,2021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均可报考。   2.从我县各中小学、幼儿园临时聘用教师中招聘70名,其中:小学岗位17名,幼儿园岗位53名。对象为目前在我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截至2021年6月21日有过连续教龄满三年及以上的人员,2021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均可报考。   3.从社会青年中招聘教师75名,其中:初级中学教师岗位23名,幼儿园教师岗位47名,特殊教育教师岗位5名。对象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1日至2003年6月21日期间出生)且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   报名人员的年龄的核定以个人有效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4.本次招聘小学、幼儿园岗位以分片区招聘方式进行。以片区内考生的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且达到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再根据片区内考生的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选择并确定聘用岗位。中学、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按具体岗位报名,根据各岗位报名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六)普通话水平等级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非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等级可适当放宽到三级甲等;女性50周岁以上(1971年6月21日及以前出生)、男性55周岁以上(1966年6月21日及以前出生)人员对普通话水平等级不作具体要求。   (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2021年浦北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专业审核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4)进行。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在职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考生报名网址: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641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考生使用手册(附件3),注册登录平台进行报名,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   1.中学岗位、特殊学校岗位按具体岗位进行报名,小学、幼儿园岗位按分区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一个片区)。   2.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3.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多次联系不上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资格审查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资格审查由浦北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1.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户口簿、可照顾加分证件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属于县聘代课人员、县各中小学临时聘用代课教师报考的,由各学校进行资格预审,并提供任教学校的证明。所有证件须在报名期间提供。   2.社会青年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后,对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还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审核时间在面试前另行公布)。   3.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4.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以2021年6月2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5.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提交报考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6.照顾加分材料由所在学校统一收集。加分材料审核由县教育局、人社局进行统一审核,审核结果在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进行公示。   (三)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6月26日17:0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收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   (四)岗位开考比例   原则上,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对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补缺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五)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7月7日8:00至2021年7月9日22:00。   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在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笔试工作由浦北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试命题参照教育部《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并结合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确定考试内容及试题结构。   2.笔试时间与科目   笔试时间:2021年7月10日(星期六)   笔试科目:08:30-10: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10:00-11:3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考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有关要求   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国内低风险地区人员参加考试须出示个人健康绿码;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浦返浦人员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境外来浦返浦人员如需报名须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二)附加分   1.少数民族加分。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   2.属县聘代课教师和县各中小学临时聘用教师报考的,可按照顾加分标准进行加分,照顾加分的项目及分值详见《照顾加分标准》(附件2)。   3.报考人员照顾加分情况浦北县教育局在各中小学校内公布。   5.照顾加分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   6.照顾加分由浦北县教育局核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7月20日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浦北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根据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名额和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为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可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面试前3个工作日公布。   报考人员不能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证件(材料),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个别岗位因参考人数少,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又确需补缺的,经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审议后,并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对经市人社部门核准不予开考的岗位,由资格审查单位、通知报考者。报考人员接到不予开考的通知后,可按要求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   3.面试。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将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执行。   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考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试人员承担。   面试分值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取少数点后两位(少数点后第2位四舍五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4.成绩公布。当天面试结束后,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五)考核   1.确定考核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含附加分)×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重新计算面试成绩少数点两位以后的分值,如还不能确定最高综合分的,需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制定。   2.考核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考核时,如有考生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可按有效的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排名递补一次。   (六)体检和公示   1.体检、考核结束后,由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的体检项目逐项进行。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的检测。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自负。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复检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验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的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或在体检阶段考生自愿放弃招聘资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2.确定拟聘人员。各招聘单位根据拟考核、体检人选的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可按有效的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公示。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计生问题需进一步核实的,由县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核实并另行办理。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程序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不得再参加2021年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其他岗位的应聘。聘用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受聘人员的服务年限要求在聘用单位服务五年以上,确定人事关系,明确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2021年浦北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所有岗位全部使用教师聘用控制数招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文执行。   四、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浦北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浦北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一)具体招聘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咨询电话: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318016;浦北县教育局:8212919。   (四)考生可通过关注浦北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当天岗位通过审查报名人数,报名期间当天中午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   附件:1.2021年浦北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照顾加分标准   3.考生使用手册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附件下载:附件1-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