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钦州市集中招聘人才(市内专场)公告

  钦州人事考试网2021年01月09日讯:根据《广西钦州市2020年招才引智高校行集中招聘公告》的计划安排,定于2021年1月23日在钦州市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设立考点,对前阶段招聘后空余的岗位开展集中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人才501名,其中学校111名、医疗卫生机构202名、其他事业单位18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附件1-1~1-3(本次招聘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广西师范大学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南宁师范大学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聘对象

  (一)双一流建设高校、海外知名高校(世界排名前500,参照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和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各财经院校、各艺术院校、部分重点师范院校(名单见附件2)2019年以来毕业的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及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第(一)点以外的高校2019年以来毕业的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及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人员(仅限报考县区岗位)。

  (三)符合我市高校、医院或航海相关岗位招聘条件的其他人才(可放宽毕业时间和毕业院校要求,只面向本市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招聘)。

  钦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教师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现场招聘的方式,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有意向应聘的人员填写好《钦州市2020年招才引智高校行集中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发送至钦州市委人才办的电子邮箱(qzsrcb@126.com)进行报名。每人可选报3个意向岗位,填写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不实的取消应聘资格。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市内现场招聘活动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20:0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对照本公告的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严格审核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现场招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经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可以报考。此项由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由应聘人员提交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须有学校公章),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有该校公章)(可拍照或扫描发送电子版)。如报名时未能举证的,须于考核阶段提供,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三)组织考试

  根据有关规定,本科生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高于卷面总分的60%方可参加面试),中级职称人员、硕士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直接参加面试,高级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直接面谈考核。考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和笔试总成绩。其中,中级职称人员、硕士研究生的总成绩为面试成绩,本科生的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笔试、面试成绩权重比例为4∶6)。

  (四)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

  根据第一意向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方可签约),由招聘工作组与其现场签订《钦州市2020年招才引智高校行集中招聘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分数达不到第一意向岗位签约条件的考生,服从调剂且其第二、第三意向岗位未签满的,可由招聘工作组与考生双向选择签约岗位。其中,市直中学采取岗位合并、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分校签约的方式,根据同一学段同一学科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围对象(面试成绩须不低于70分),入围对象在招聘指标数内按排名次序选择意向学校进行签约;如入围对象放弃,可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后,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签订的要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

  (五)考核、体检

  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毕业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经过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按权限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通过绿色通道及时办理入编手续。签约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时,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择优依次递补。

  四、招聘时间和地点

  2021年1月23日在广西钦州市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地址:钦州市乘风大道51号)29栋教学楼开展现场招聘,请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关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成绩表以及其他有效证明)、《报名登记表》,于当日上午9:00前抵达招聘现场。

  五、享受待遇

  (一)符合我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引进人才,除享受引进单位工资待遇外,还可享受钦州市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等政策待遇。生活补贴标准如下:正高级职称获得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级职称者、出站博士后30万元(税后,分5年发放,下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获得者2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1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和海外知名高校(世界排名前500,参照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和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技师8万元;其他经认定有发明专利、自主知识产权或特殊才能且年薪18万元(税后)及以上的企业急需紧缺人才10万元。

  (二)市直学校引进人才,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有事业编制和控制数两种类型,详见招聘岗位需求表的备注栏。使用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可通过考核担任学校副职领导;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应聘人员按如下要求配合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一)应聘人员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二)入境的应聘人员,2021年1月22日前须按要求完成14天+7天+7天+4次核酸检测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继续居家隔离观察7天(居家隔离第7天进行第3次核酸检测)+日常自我健康监测7天(结束前进行第4次核酸检测),并如实填写本人近28日(截至2021年1月22日)每日具体行程和体温检测情况,于2021年1月22日上午10:00前将每日具体行程、体温检测情况和健康管理期间4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送至钦州市委人才办的电子邮箱(qzsrcb@126.com),经审核,并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参加本次招聘。

  (三)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应聘人员,2021年1月22日前须按要求完成抵桂后实施3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立即开展1次,第7天、第14天分别开展1次)+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自我健康监测14天(来自高风险地区进行集中医学观察,中风险地区进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如实填写本人近28日(截至2021年1月22日)每日具体行程和体温检测情况,于2021年1月22日上午10:00前将每日具体行程、体温检测情况和健康管理期间3次核酸检测证明发送至钦州市委人才办的电子邮箱(qzsrcb@126.com),经审核,并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参加本次招聘。

  (四)来自国内低风险地区的应聘人员,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广西健康码可通过爱广西APP、广西云APP、八桂彩云APP、桂建通APP、微信上的壮掌桂政务服务小程序、支付宝、扫码抗疫情小程序、壮观APP、南宁邕易小程序等申请)

  (五)应聘人员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六)应聘人员于2021年1月23日上午9:00前到达现场招聘点,学校入口处设置有体温监测点,应聘人员进入学校时要佩戴口罩,出示本人的《报名登记表》有序接受体温测量。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亮绿码进入考场。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场。仅限应聘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招聘点学校,送考人员不得进入招聘点学校或在学校门口聚集。

  (七)现场招聘点学校入口设立相对独立的临时观察室,应聘人员进入学校时如出现体温异常、咳嗽、乏力等症状,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观察室,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应聘人员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八)如应聘人员在参加现场招聘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招聘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九)现场招聘结束时应聘人员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钦州市相关单位联系:

  钦州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0777-3688160)

  钦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7-5987291)

  钦州市教育局人教科(0777-2868530)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0777-286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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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0年钦州市招才引智高校行集中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2.全国部分重点师范院校名单(定稿).doc

  3、2020年钦州市招才引智高校行集中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钦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

2021年广西钦州市钦南区招聘专业化人才公告

  

  2021年钦州市钦南区招聘专业化人才公告

  根据《2021年钦南区引才聚贤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钦南区委、区政府同意,计划面向社会招聘9个岗位共50名专业化人才,充实我区专业人才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或其他资格条件;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职称或岗位相关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的可适当放宽至大专学历);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0日-2003年11月20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职称或岗位相关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分别可放宽到45周岁);

  

6.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其中,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6.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及考试方式

  招聘岗位9个,名额50名(详见岗位表)。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中一个岗位,多报无效。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地址:钦州市钦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南珠东大街90号),联系电话:0777-2823181、2838867、2101958。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 22日至11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现场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须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小二寸证件照2张、《2021年钦州市钦南区招聘专业化人才报名表》一份。如具有中级或副高及以上职称请提供职称原件及复印一份、如具有岗位相关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的请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4.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标准,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不收取报名费。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日,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时的收据凭证到钦州市钦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楼领取准考证(南珠东大街90号)。

  6.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7.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辞职、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1月20日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工作的内容和组织实施

  

笔试的命题和阅卷由钦南区委组织部、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专家组成命题和阅卷组负责。本次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和《综合应用能力(A类)》两科。

  

2.笔试时间:

  

2021年12月5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A类)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和综合应用能力(A类)的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不达比例开考岗位处理

  

在笔试中,原则上,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能开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为1:2以上1:3以下的,按程序由钦南区招聘专业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所报岗位不能开考的,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接到报考岗位不予开考的通知后,可按岗位要求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改报。对改报岗位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人员,依据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时的收据凭证退还考试费。

  

5.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

  

笔试总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和《综合应用能力(A类)》两科成绩,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

  6.笔试成绩查询:2021年12月中旬,报考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笔试准考证到钦州市钦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钦州市南珠东大街90号)现场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联系电话:0777-2823181、2838867。

  (二)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由钦南区招聘专业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于2021年12月下旬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等平台随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组织实施

  

2021年12月下旬前,由钦南区委组织部、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

  

(1)实行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资格,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2)成绩公布。结构化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张贴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

  (三)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1.确定人选。按40%笔试总成绩+60%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等平台公布。

  

2.考核。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结束后,用人单位要对报考人员做出考核结论。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用人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向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逾期不予受理。

  

3.体检。考核结束后,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合格者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人员,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限5年),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人员管理

  

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实行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双方继续按劳动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和享受权利;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待遇及福利

  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组成,工资由财政统一发放,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负责,个人缴纳部分在本人工资中扣缴,绩效奖金按在编事业单位人员的一半发放,享有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五、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按程序要求审查考生资格,确保相关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0日

  附件1:2021年钦州市钦南区招聘专业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2: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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