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乡村振兴局招聘公告

  钦州市乡村振兴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乡村振兴力量,钦州市乡村振兴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科学、公平进行招聘工作。

  

二、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和道德素质;

  

2.具备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3.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有文秘工作经验和文字写作能力者优先。

  

(二)不具备应聘资格情况: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政历不清楚或曾受党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本人系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现役军人及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

  

6.根据《公职人员及社会人员资格审查办法》不宜录用或其他影响录用的情形。

  

四、工资待遇

  

月工资底薪2800元左右(含“五险”单位承担部分),聘用人员工作积极、表现出色的每年每人给予奖励3000—5000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18日至8月2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报名时将本人毕业证复印件、简历各1份发送至邮箱:qzfpzhz@163.com;报名地点:钦州市钦北区永福西大街6号15楼1508室。

  

(三)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联系人:李智婷,联系电话:2816011、2859280。

  

钦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8月18日

  

广西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选调简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面向广西区内公开选调审判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我院审判力量,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改善我院人才队伍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经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广西区内公开选调2名法官助理。

  一、公开选调范围、职位

  从广西区内具有公务员身份、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调2名法官助理。

  二、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定,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4、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A证;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7、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且2018年至2020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或推荐的;

  (2)曾受过刑罚处罚、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2年4月26日起至2022年5月8日止。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后,将报名登记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通过特快专递(报名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或直接送交至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部。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材料的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原件核对;邮寄报名材料可寄复印件,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1)身份证;

  (2)公务员登记表;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学历书;

  (5)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

  (6)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书面证明;

  (7)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

  (二)资格审查

  由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通知面试。选调职位与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可视情况由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党组研究进行调整。

  (三)面试

  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专业知识、仪表仪态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达不到比例的由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党组研究进行调整。

  (四)考察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组成干部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出具同意选调书面材料的前提下,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对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根据对考察对象的考核情况,由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党组综合酝酿确定选调人选。

  (五)体检

  考察合格者由本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

  对拟选调的人选按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联系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部

  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北区行政信息中心政通街6号

  电子邮箱:qbzgk3686183@126.com

  邮编:535000

  联系电话:0777—3686183

  联系人:韦厚益、马源

  附件:《广西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doc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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