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西钦州市灵山县“聚才灵山”引进人才集中招聘145人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大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力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灵山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灵政办发〔2019〕4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灵山县2023年聚才灵山引进人才集中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聚才灵山集中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45名,其中:
(一)县直高中学校教师33名;
(二)县直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54名;
(三)其他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8名;
(四)本地龙头企业人才30名。
以上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附件1。
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及《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2020年以来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生,医疗卫生岗位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学历可放宽到专科学历;
(六)报考年龄:原则上为18-35周岁(1987年1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8日以后出生);
(七)国内2023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八)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灵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含使用聘用控制数、中小学教职工周转编的教师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4.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人员;
5.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6.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人员;
7.有学术不端问题的人员;
8.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双向选择、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签约、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卫生系统和企业招聘的方式和程序由其自主决定。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启动首场专场报名前,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及招聘计划表,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本次招聘通过高校专场招聘会的方式举行,每个专场招聘时间及岗位计划表提前5天在高校公布(具体专场时间安排详见附件4)。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可选报2个意向岗位。
电子邮件网上报名:应聘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名,在相关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以姓名+学校+专业形式命名,将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及其它资料发送至邮箱。
报名材料包括:
1.《灵山县2023年聚才灵山集中招聘报名登记表》(PDF版+Word版);
2.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实践经历、获奖情况、学术成果等内容);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扫描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应聘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不实信息的考生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考生所学核心课程与岗位的专业要求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的,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项由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附件3),并提交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须有学校公章)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有学校公章);如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未能提供有效举证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一旦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考试
在高校组织考试(具体考点详见附件4)。原则上,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方可进行笔试,对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方可开考。
1.本科学士学位人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其中报考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的免笔试。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可按实际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后笔试成绩清零。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3.考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方可进入签约环节。
(五)签约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由招聘工作组与其现场签订《广西钦州市灵山县2023年招聘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
(六)考核、体检
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灵山县人民政府网(www.gxl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报考周转池编制岗位的人员,由灵山县委人才办根据人岗相适原则,在统筹考虑学习经历、专业背景等因素的基础上,安排到合适的专业部门工作,并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四、政策待遇
引进事业单位的人才,按照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办理实名制编制,落实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经灵山县委人才办认定符合我县高层次人才条件的,方可享受灵山县事业单位和企业引进优秀紧缺人才政策待遇。
聘用到县直公立医院的人员,其享受的福利待遇按所在医院的人才引进政策执行。
本公告由中共灵山县委组织部、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灵山县相关单位联系:
中共灵山县委组织部人才股()
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灵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灵山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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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西钦州市检验检测中心招聘检验员5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钦州市检验检测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5名检验检测岗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药学类、食品类、化学化工类及相关专业;
(三)热爱检验检测工作,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熟悉使用办公软件,具有C1驾驶证、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 31日—8月4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请将填写好的公开招聘检验员报名表(详见附件,贴近期彩色照片)、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书以及获得的专业资格证明等相关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进行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由钦州市检验检测中心办公室通知其参加面试。面试时请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方可进行面试。
(三)面试:由招聘小组按程序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录取:经综合评定后择优录取,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说明
(一)初定于2023年8月进行面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二)报名者必须如实提供个人真实信息,若经核实与实际情况不符,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用人单位保留解释权,未符合岗位条件人选的将取消招聘。
(四)福利待遇参照普通编外工作人员待遇标准。
(五)招聘事宜咨询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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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西钦州市生态环境局招聘编外人员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及人数
业务岗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必备条件
1.专业:环境工程、化学与生物分子、环境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生态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化学工程。
2.学历学位:大学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35周岁以下。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三、工资待遇
(一)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薪资为3400元/月(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承担应缴部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薪资为正式聘用薪资90%。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二)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待遇,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承担应缴的五险一金从人员薪资中扣除。
(三)按规定享受伙食补助、差旅补助、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等。
四、招聘程序
在钦州市人才网及钦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7日—2023年3月17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报名人员需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书、符合岗位要求的资质证书、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zhb.,报名材料名称统一命名为报名岗位名称+报名人员本人姓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经初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后,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等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不到场进行资格审查者视同放弃报名,报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
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入围人选到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结果一年内有效)。
本公告由钦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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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6日
2023广西钦州市钦南区招商促进局招聘招商专员6人公告
为全面优化招商队伍结构,提升招商引资工作专业化水平,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向市场化、专职化转型,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一定招商工作经历、熟悉招商产业情况或有类似经验的招商人才,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岗位:招商专员;
招聘人数:6人。
二、薪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钦南区在编事业单位人员标准执行,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组成,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并按规定补贴差旅。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公文处理系统(Word、Exl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制作PPT等业务知识。经济学类、化学类等专业并有C1驾驶证者优先考虑,条件特别优秀的,学历可适当放宽。
3.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历;
4.年龄为23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6日至2000年3月6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职称或岗位相关工作经历1年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需要参加面试,有招商或企业从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者,不予报名: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能招聘为工作人员等情形的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2日在钦州人才网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请自行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学历、学位、专业、职称、工作经历等信息。将报名表与学历学位、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及本人近期小二寸蓝底证件照片和5寸生活照片各1张等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投递电子邮箱:。发送电子材料时编辑邮件名为应聘+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2日止。
所需提交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各类资格、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工作经验证明等材料。
(三)资格审查:由钦南区招商促进局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及筛选。
(四)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由我局通知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入围面试将在3月20日前通过短信或者电话通知,初审不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时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简历、各类资格、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工作经验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体检:面试通过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聘用:面试合格后确定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按有关规定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未尽事宜,由钦南区招商促进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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