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861人)

  2024年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2024年,黑龙江省继续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服务(简称“三支一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2024年,全省设置861个“三支一扶”岗位(见附件1),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考、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服务期限两年。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1.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22、2023届毕业后无就业经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下同);

  2.生源地、户籍地为我省的省外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外、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

  3.截止到2024年6月3日,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或生源地、户籍地为我省的在外省征集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服役期满(复学毕业)不超过2年的人员。

  (二)招募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志愿服务基层,服从基层单位的工作安排和管理,遵守基层单位的规章制度。

  3.年龄在26周岁及以下(1997年6月3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硕士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以及支医人员可放宽至28周岁(1995年6月3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4.学习成绩合格,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学位证。

  5.符合服务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等条件,其中,报名支教岗位要求学科相关专业的,须符合支教岗位专业条件(见附件3),同时应取得相应学段、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支医岗位须是医疗卫生类专业高校毕业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基层服务需要,保证两年服务期内正常履职。

  7.有户籍或生源地要求的岗位,报名人员户口在本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2.因个人原因不能保证两年工作连续性、完整性的人员;

  3.曾参加过“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失信被执行人;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等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招募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上午9:00—6月7日下午16:00。

  2.报名网站:http://120.77.236.183:9090/index/31

  3.报名流程: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并注册后,进入报名入口,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标准证件照、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和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毕业生可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后提交报名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专业要求:①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届毕业生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注明专业为准。②服务岗位对专业的要求,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专业目录(附件2);报名支教岗位要求学科相关专业的,还须符合支教岗位专业条件(附件3)。③报名人员所学专业未在上述目录中的,须提前联系市(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经同意后再提交报名,否则不予审核通过。④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多、少1个“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例如:“会计”和“会计学”,“计算机应用”和“计算机与应用”“计算机及应用”,均可视为同一专业。⑤双学位人员不能以第二学位的专业进行报名。

  5.注意事项: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②真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上传图片文件应规范、清晰、符合格式要求,因漏报错报信息、上传图片无法清晰辨认等影响资格审核的责任自负。③个人照片应为彩色证件照,生活照、艺术照、美颜照、黑白照等不能通过审核。④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材料、信息,以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⑤请填写有效联系方式并保证联系畅通。⑥请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拥堵或排队审核等原因未能成功报名。

  (二)网上资格审核。

  各市(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待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注意事项:①报名人员应及时查询报名审核结果。②资格审核过程中,需报名人员补充提供相关材料的,审查人员可要求报名人员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报名人员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人员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三)现场资格复审。

  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未参加复审者视为主动放弃报名资格;未通过现场资格复审者不能参加笔试。

  1.时间、地点:各市(地)资格复审的具体安排拟于6月5日左右在报名网站发布。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附件4)5份。

  (3)报名支教岗位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中共党员和中共预备党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证明材料;脱贫、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家庭《帮扶手册》、低保家庭证明。

  (四)统一笔试。

  1.打印准考证。6月24日上午9:30—6月28日下午16:00,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2.笔试安排。笔试时间为6月29日,考生在报考岗位所属市(地)考点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3.查询成绩。笔试结束后4—6个工作日,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五)确定人选。

  1.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根据考生整体成绩和岗位报名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录取、不能参加空岗调剂和递补。

  2.首批录取。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计划招募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首批录取人员。

  3.空岗调剂。对空缺岗位,经考生申请、服务单位同意,市(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可从本地未被首批录取且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对支医岗位和脱贫、边境、少数民族县区的各类岗位,如无符合条件的人选,经服务单位申请、县级“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市“三支一扶”办备案,可适当放宽专业、学历条件进行择优调剂。

  在首批录取、空岗调剂和体检递补中,如遇成绩并列考生,按以下原则和顺序确定拟录取人选:本县(市、不含市辖区)户籍或生源毕业生优先、本市(地)户籍或生源毕业生优先、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学历高优先、脱贫或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优先、2024届毕业生优先。例如,A、B、C三人笔试分数相同,其中A考生为本县户籍毕业生,B、C考生均不是本县户籍,则A排名第一,B、C继续比较下一项优先情形(是否为本市地户籍或生源毕业生),依此类推,直至确定最终排序。

  (六)体检、公示。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由各市(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组织,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2.因有关人员主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可在该岗位超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名(申请调剂)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3.体检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对象。

  (七)岗前培训。

  各市(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对新招募人员开展岗前培训,重点培训政治思想、岗位知识、地域文化、工作实务等方面内容。

  (八)组织上岗。

  岗前培训结束后,各市(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新招募人员上岗服务。

  (九)试用期考核。

  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服务单位对其政治觉悟、服务能力、工作作风等进行综合考核,并将书面考核意见报县级“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服务资格。

  四、政策待遇

  (一)“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

  (二)“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服务期间,实行以下管理制度:

  1.服务单位为“三支一扶”人员安排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提供必要的工作及生活条件,承担日常管理职责。

  2.“三支一扶”人员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政府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

  3.“三支一扶”人员因身体、就业、升学等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经批准后可提前离岗、结束服务,不享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优惠政策。

  (三)“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服务期间享受以下待遇:

  1.按规定享受工作生活补贴,参加社会保险。“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参照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补贴。

  2.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安家费。

  3.“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4.“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享受以下政策:

  1.三年内参加省内市地级以上、县级、乡镇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分别加5分、10分、15分,期满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再加2分。

  2.我省在考录公务员时,制定专门计划定向考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3.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

  4.两年内在参加省内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等方面,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5.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扶持政策。

  (五)“三支一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取消其服务资格:

  1.试用期考核不合格;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或者因工作失职、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

  4.其他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形。

  五、各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哈 尔 滨:0451—87653807、972885000@qq.com

  齐齐哈尔:0452—2419051、qszyf2419051@163.com

  牡 丹 江:0453—6172066、mdjszyf@163.com

  佳 木 斯:0454—3986523、jmsszyf@163.com

  大    庆:0459—6363188、rcld6363188@163.com

  鸡    西:0467—2386687、jxrsldk@126.com

  双 鸭 山:0469—4469034、sysrlzyfwk@163.com

  七 台 河:0464—8252330、zjk8252330@163.com

  鹤    岗:0468—3230505、rcgz2018@163.com

  伊    春:0458—3878516、yczj666@sina.com

  黑    河:0456—2666032、hhrsj0456@163.com

  绥    化:0455—8388252、651669233@qq.com

  大兴安岭:0457—2756505、rcldkfk505@163.com

  附件:

  1.2024年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明细表


  3.支教岗位专业条件


  黑龙江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


2024年广东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政策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20-83133951

020-12333或020-12345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0-83724031

020-83556708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0-82731139、82758916

广州市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0-87933821、87927840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4-88563556

0754-88329783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7-83325586

0757-83874123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1-8728183

0751-8602028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62-3238338

0762-3687298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3-2128303

0753-2128458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2-2211569

0752-2872708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60-3299098

0660-3393252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69-21668216

0769-22203889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60-88221580

0760-88230675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0-3506870

0750-3873700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62-3165900

0662-3165900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9-3119567

 0759-3119566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68-2976957

0668-3916623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8-2786866

0758-2271231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63-3365950

0763-3386285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68-2129355

0768-2130159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63--8220380

0663-8233640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66-8921733

0766-8818280

 

 

2024年湖北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2000人)

  湖北省2024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大局,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就业创业,2024年我省继续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农、支医、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工作(简称为“三支一扶”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一)招募名额:2000人。

  (二)服务岗位:全省各乡(镇)及以下单位或实际工作地在乡镇的岗位,主要从事支农、支医、帮扶乡村振兴、青年事务、人社、水利、残联、文旅、供销合作、林业等方面的服务。

  (三)服务期限:2年。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2022年至2024年毕业(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的高校毕业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支医岗位不限毕业年限)。我省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招募岗位。

  (二)招募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年龄28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符合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支医岗位须是医疗卫生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已参加过“三支一扶”服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募程序

  2024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查询岗位

  报考人员可于4月17日起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查询。各地各服务岗位的具体招募计划及岗位要求等详见《2024年度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选派计划表》。有关事项咨询可直接与相关市州“三支一扶”办联系(联系方式附后)。

  (二)网络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间为4月19日10:00至4月25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选择合适职位提交报考申请。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时需自行选择考试地点,考试地点分别为武汉、襄阳、宜昌、荆州、黄冈、恩施。

  2.提交参考承诺。本次考试免收报名费,报考人员需提交《参考承诺书》确认参考。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确认参考后又弃考的人员以后不得再次报考我省“三支一扶”计划,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

  3.提交加分申请。脱贫家庭人员(含监测对象)和新疆、西藏生源地人员报考我省“三支一扶”计划,笔试成绩加3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提交《参考承诺书》后,按照系统提示进入下一环节填写加分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省“三支一扶”办将对加分申请进行核实,并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逾期未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省内脱贫家庭报考人员需填写建档立卡识别地地址信息,上传身份证照片;省外脱贫家庭报考人员需填写建档立卡识别地地址信息,上传身份证照片、《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人员基本信息情况截图(由居住地村委会或居委会盖章确认);新疆、西藏生源地报考人员需提供高考时生源地相关信息《XX省XXXX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由就读高校相关部门盖章确认,拍照上传)。

  提交报考申请、《参考承诺书》和加分申请的时间均为4月19日10:00至4月25日17:00,请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考务咨询电话:027-87710491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7231405

  (三)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由各市州县“三支一扶”办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可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审核时间为4月19日10:00—26日16:00。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咨询报考地“三支一扶”办,改报其他服务岗位;报考申请已提交尚未审查的或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个人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服务岗位。4月25日17∶00后,所有人员均不能再修改报考职位,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初审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在招募工作任一环节查实,立即取消招募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5月15日10:00至5月19日09:30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准考证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需要出示的凭据,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

  (五)招募考试

  本次公开招募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在武汉、襄阳、宜昌、荆州、黄冈、恩施设置六个考点。面试由各市州“三支一扶”办分别组织实施。

  1.笔试安排。考试时间为2024年5月19日09:00至11:00(120分钟),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所应具备的行政职业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基本素质。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开展辅导培训),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试时报考人员需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笔试成绩于2024年6月上旬发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阅卷采用客观题机器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没有人工登分、加分过程,除零分、缺考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各市州“三支一扶”办划定,在资格复审公告或面试公告中一并发布。

  2.资格复审。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下载打印《2024年度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填写,一式五份,正反面打印)。面试前,各市州“三支一扶”办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须查验报考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2024年度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不符合招募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并在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安排。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各市州“三支一扶”办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照脱贫家庭人员(含监测对象)优先、回原籍优先、专业对口优先、党员优先、学历高优先的原则确定人选。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各市州自行公示进入体检环节人选,空缺岗位由省“三支一扶”办进行统一调剂递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报考人员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和递补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募机关,避免错失录用机会。

  (六)体检和岗前培训

  7月中旬,组织拟招募人员进行体检和岗前培训。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体检不符合条件或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募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7月下旬,由各市州对拟招募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招募选派条件并经调查属实的,取消招募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选派到岗

  7月底,招募人员到服务岗位所在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报到,并签订服务协议。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招募选派考试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优惠政策

  (一)服务期间待遇

  1.生活补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期间每月享受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根据物价、同岗位人员待遇水平等动态调整。到37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服务的,可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高定薪级工资一至两级落实生活补贴。

  2.社会保险。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每人每年发放400元交通补贴,按照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办理大额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3.安家费补贴。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二)服务期满优惠政策

  1.公务员定向考录。每年拿出一定的岗位面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

  2.事业单位专项吸纳。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愿留在基层的“三支一扶”人员,原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事业单位有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可由当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编制等部门公开考核聘用。

  3.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各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拿出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岗位,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专项招聘,也可采取笔试科目成绩总分增加5分的方式体现优先原则。专项招聘和加分优惠措施不同时实行,具体采取何种优惠措施,由招聘主管部门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

  4.鼓励继续学习深造。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5.支持自主就业创业。依托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自主就业的服务期满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的,提供“一对一”就业帮扶。将有创业意愿的服务期满人员纳入创业扶持范围,对符合条件人员提供创业培训、孵化等服务。

  市州、直管市、林区“三支一扶”办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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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


2024年黑龙江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861人)

  2024年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2024年,黑龙江省继续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服务(简称“三支一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2024年,全省设置861个“三支一扶”岗位(见附件1),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考、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服务期限两年。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1.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22、2023届毕业后无就业经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下同);

  2.生源地、户籍地为我省的省外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外、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

  3.截止到2024年6月3日,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或生源地、户籍地为我省的在外省征集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服役期满(复学毕业)不超过2年的人员。

  (二)招募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志愿服务基层,服从基层单位的工作安排和管理,遵守基层单位的规章制度。

  3.年龄在26周岁及以下(1997年6月3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硕士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以及支医人员可放宽至28周岁(1995年6月3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4.学习成绩合格,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学位证。

  5.符合服务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等条件,其中,报名支教岗位要求学科相关专业的,须符合支教岗位专业条件(见附件3),同时应取得相应学段、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支医岗位须是医疗卫生类专业高校毕业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基层服务需要,保证两年服务期内正常履职。

  7.有户籍或生源地要求的岗位,报名人员户口在本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2.因个人原因不能保证两年工作连续性、完整性的人员;

  3.曾参加过“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失信被执行人;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等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招募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上午9:00—6月7日下午16:00。

  2.报名网站:http://120.77.236.183:9090/index/31

  3.报名流程: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并注册后,进入报名入口,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标准证件照、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和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毕业生可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后提交报名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专业要求:①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届毕业生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注明专业为准。②服务岗位对专业的要求,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专业目录(附件2);报名支教岗位要求学科相关专业的,还须符合支教岗位专业条件(附件3)。③报名人员所学专业未在上述目录中的,须提前联系市(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经同意后再提交报名,否则不予审核通过。④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多、少1个“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例如:“会计”和“会计学”,“计算机应用”和“计算机与应用”“计算机及应用”,均可视为同一专业。⑤双学位人员不能以第二学位的专业进行报名。

  5.注意事项: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②真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上传图片文件应规范、清晰、符合格式要求,因漏报错报信息、上传图片无法清晰辨认等影响资格审核的责任自负。③个人照片应为彩色证件照,生活照、艺术照、美颜照、黑白照等不能通过审核。④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材料、信息,以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⑤请填写有效联系方式并保证联系畅通。⑥请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拥堵或排队审核等原因未能成功报名。

  (二)网上资格审核。

  各市(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待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注意事项:①报名人员应及时查询报名审核结果。②资格审核过程中,需报名人员补充提供相关材料的,审查人员可要求报名人员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报名人员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人员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三)现场资格复审。

  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未参加复审者视为主动放弃报名资格;未通过现场资格复审者不能参加笔试。

  1.时间、地点:各市(地)资格复审的具体安排拟于6月5日左右在报名网站发布。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附件4)5份。

  (3)报名支教岗位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中共党员和中共预备党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证明材料;脱贫、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家庭《帮扶手册》、低保家庭证明。

  (四)统一笔试。

  1.打印准考证。6月24日上午9:30—6月28日下午16:00,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2.笔试安排。笔试时间为6月29日,考生在报考岗位所属市(地)考点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3.查询成绩。笔试结束后4—6个工作日,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五)确定人选。

  1.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根据考生整体成绩和岗位报名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录取、不能参加空岗调剂和递补。

  2.首批录取。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计划招募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首批录取人员。

  3.空岗调剂。对空缺岗位,经考生申请、服务单位同意,市(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可从本地未被首批录取且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对支医岗位和脱贫、边境、少数民族县区的各类岗位,如无符合条件的人选,经服务单位申请、县级“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市“三支一扶”办备案,可适当放宽专业、学历条件进行择优调剂。

  在首批录取、空岗调剂和体检递补中,如遇成绩并列考生,按以下原则和顺序确定拟录取人选:本县(市、不含市辖区)户籍或生源毕业生优先、本市(地)户籍或生源毕业生优先、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学历高优先、脱贫或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优先、2024届毕业生优先。例如,A、B、C三人笔试分数相同,其中A考生为本县户籍毕业生,B、C考生均不是本县户籍,则A排名第一,B、C继续比较下一项优先情形(是否为本市地户籍或生源毕业生),依此类推,直至确定最终排序。

  (六)体检、公示。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由各市(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组织,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2.因有关人员主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可在该岗位超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名(申请调剂)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3.体检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对象。

  (七)岗前培训。

  各市(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对新招募人员开展岗前培训,重点培训政治思想、岗位知识、地域文化、工作实务等方面内容。

  (八)组织上岗。

  岗前培训结束后,各市(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新招募人员上岗服务。

  (九)试用期考核。

  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服务单位对其政治觉悟、服务能力、工作作风等进行综合考核,并将书面考核意见报县级“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服务资格。

  四、政策待遇

  (一)“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

  (二)“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服务期间,实行以下管理制度:

  1.服务单位为“三支一扶”人员安排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提供必要的工作及生活条件,承担日常管理职责。

  2.“三支一扶”人员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政府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

  3.“三支一扶”人员因身体、就业、升学等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经批准后可提前离岗、结束服务,不享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优惠政策。

  (三)“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服务期间享受以下待遇:

  1.按规定享受工作生活补贴,参加社会保险。“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参照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补贴。

  2.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安家费。

  3.“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4.“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享受以下政策:

  1.三年内参加省内市地级以上、县级、乡镇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分别加5分、10分、15分,期满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再加2分。

  2.我省在考录公务员时,制定专门计划定向考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3.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

  4.两年内在参加省内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等方面,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5.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扶持政策。

  (五)“三支一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取消其服务资格:

  1.试用期考核不合格;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或者因工作失职、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

  4.其他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形。

  五、各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哈 尔 滨:0451—87653807、972885000@qq.com

  齐齐哈尔:0452—2419051、qszyf2419051@163.com

  牡 丹 江:0453—6172066、mdjszyf@163.com

  佳 木 斯:0454—3986523、jmsszyf@163.com

  大    庆:0459—6363188、rcld6363188@163.com

  鸡    西:0467—2386687、jxrsldk@126.com

  双 鸭 山:0469—4469034、sysrlzyfwk@163.com

  七 台 河:0464—8252330、zjk8252330@163.com

  鹤    岗:0468—3230505、rcgz2018@163.com

  伊    春:0458—3878516、yczj666@sina.com

  黑    河:0456—2666032、hhrsj0456@163.com

  绥    化:0455—8388252、651669233@qq.com

  大兴安岭:0457—2756505、rcldkfk505@163.com

  附件:

  1.2024年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明细表


  3.支教岗位专业条件


  黑龙江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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