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外招聘外聘人员招聘7人公告

  为切实提高住建局工作效率,我局根据自身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人员7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热爱本职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

  2、年龄为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中共党员、有相关工作经历者可放宽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7年的;

  (5)聘用机关确认的其他不适合报考的。

  三、岗位条件

  1.工程管理人员5名(技术职称岗位),主要负责管理及开展我局各项工程,专业要求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市政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等相关建设工程类专业,并持有相关专业职称优先。

  2.物业管理岗位2名(技术职称岗位),主要负责对接及管理青秀区住宅小区物业工作,专业要求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物业管理、法学、汉语言文学等专业,并持有相关专业职称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6月3日(星期四)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2楼1218室。(不接受网络报名)

  联系电话:5880631、5826355

  有意应聘者,请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网通知公告栏查阅(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下载《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持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讫);

  (2)考生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考生简历1份;

  (4)《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

  (二)考试

  1、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此次招聘不

  进行笔试,我局将根据报名提交的材料,择优筛选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者短信通知本人(未进入下一环节者恕不通知)。

  2、面试内容:拟招聘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及考生个人的相关情况。

  (三)体检

  按照考核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地点在南宁市三甲医院均可。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聘用

2021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外招聘外聘人员招聘7人公告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在南宁市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和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外聘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初次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可续聘。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为技术类岗位工资(3660-4080元/月),行政辅助人员岗位工资(3100元/月),每2年考核合格可晋升100元/级,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但不包含个人缴纳部分。

  六、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南宁市青秀区住建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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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5日

  原标题: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外公开招聘外聘人员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qingxiu.gov.cn/yaowen/tzgg/2021ntzgg/zjj_38002/t4752829.html

2021广西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1人公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本次共计划招聘1个岗位、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21年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三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仍在处罚期内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6月2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2日至2003年6月2日期间出生)。

  3.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2021年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广西·桂林人才网(gl.glrcw.com)、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lgw.guilin.gov.cn)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日至6月3日(共2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23号,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3楼328室,联系电话:0773—3196116、3196308。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单位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各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2021年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考核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确定

  直接考核人选的确定: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按技术职称、学历、从事文秘、档案管理等工作年限、现工作岗位、发表学术论文、著作、荣誉奖励等考核评分细则的内容计算总分并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但总分未达70分的不能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3。如出现总分同分的情况,依次以技术职称分、学历分、从事文秘、档案管理等工作年限分、现工作岗位分、发表学术论文、著作分、荣誉奖励分逐项比对得分高者确定直接考核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考察组应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成,考察组成员3到5人。

  (三)考察内容:

  1.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核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

  2.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

  (四)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三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五)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提交复检申请,经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根据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根据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册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广西·桂林人才网(gl.glrcw.com)、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lgw.guili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自到聘用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招聘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2021年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有关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加大监督力度。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2021广西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1人公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核对。

  本《公告》由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电话:0773-3196116。

  相关网站: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http://lgw.guili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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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战略处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xlsx

  2021广西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docx

  2021年战略处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分细则.doc

  战略处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25日

  原标题:2021年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 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gl.gxrc.com/Article/info/2dfeb4af-cd87-45aa-a672-17cde260e99b

2021广西梧州市蒙山县财政局招聘编外用工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县财政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一类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敬业爱岗、吃苦耐劳、任劳任怨的精神。

  (三)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办法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经初选后组织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水平及责任感和进取心等方面。

  三、聘用方式

  面试合格并经局班子讨论同意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含试用期1个月)。

  四、招聘人员工资待遇

  招聘的编外用工人员实行月工资制,工资待遇按蒙山县人民政府最新规定的标准执行。

2021广西梧州市蒙山县财政局招聘编外用工2人公告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从2021年5月18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每周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蒙山县财政局人事教育股(四楼),联系电话:0774-6282362;邮箱:mscz6282362@126.com。

  (三)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四)报名费用: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蒙山县财政局

  2021年5月18日

  原标题:蒙山县财政局关于招聘编外用工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xms.gov.cn/mszx/gsgg/t8913868.shtml

2021广西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招聘1人公告

  一、招聘单位: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

  二、招聘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性质:编外聘用。

  四、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任何不良记录;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有耐心、有热情;服从安排、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史;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招录岗位具体要求

  (一)岗位要求: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类、汉语言文学、文秘、计算机等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的;

  6.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有意向者请填写附件《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通过E-mail、信函方式发送报名表进行报名。

  电子邮箱:以电子邮件(邮件主题为应聘+姓名)的形式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fchb3253269@163.com。

  邮寄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灵峰大道309号,邮编:538021。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21年6月6日

  联系人:黄晓婷

  联系电话:0770-2065352。

  (三)本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进行审核。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技术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2021广西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招聘1人公告

  (五)体检

  通过面试者,自行到我局指定的医院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体检报告。

  (六)聘用和待遇

  1.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2个月的试用期考核,试用期间,工资2240元/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工资2800元/月(含聘用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险费用)。

  3.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以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本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七、应聘者须知

  (一)进入面试前,应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没有健康绿码或体温检测在37.3℃以上的人员不得进入。

  (二)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时,要及时报告工作人员。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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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25日

  原标题: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fcg.gxrc.com/Article/info/2a0ed511-c8a7-4b6e-8c85-7f4a1aef35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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