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南宁隆安县乡镇卫生院招聘简章

  

为了及时补充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2年我县计划面向社会统一公开考试招聘42名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6.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7.本次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2年5月27日(如18-35周岁,为1986年5月28日至2004年5月27日出生)。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5月27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8.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9.隆安县各乡镇卫生院中属于2010年以后参加过渡考试、竞聘上岗、公开招聘新进的人员(即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办法管理的人员)须服务满五年后方可报考。

  

10.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曾通过协议培养、定向培养、直接考核等规定的优惠政策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且目前仍在约定服务年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无约定,按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计);

  

8.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方式为主,非现场方式为辅。报考人员请登录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ax.gov.cn)查看《2022年隆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下载并填写《2022年隆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应在《报名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一)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1)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表(一式三份,并粘贴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等到指定地点报名。上述证件材料经现场资格审验确认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2)疫情防控要求。①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前来现场报名人员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以及核验“健康码”和“行程码”等防控工作,外地来(返)邕人员请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所属社区(村、屯)报备,了解当地疫情防控政策。②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有本土病例地区来(返)邕、以及纳入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管理范围的报名人员,请严格遵守防控措施,在结束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并持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之前,不能到现场进行报考。③近期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居史的报名人员,参照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从风险地区反桂来桂人员健康管理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2021〕94号)、《关于做好抵桂重点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2〕4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外来邕返邕人员健康管理的紧急通知》(南新冠防指〔2021〕134号)等文件要求执行。④请现场报名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隆安县卫生健康局大门,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当日“通信行程卡”和“广西健康码”等核验材料符合要求的方可进入。

  

2.非现场报名(仅限于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前来现场报名的人员)

  

(1)报考人员经电话咨询同意,于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ladxzp123456@126.com):报名表(签名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其他条件所需的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以及本人小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2)在面试前,非现场报名人员须进行报名材料原件审核,具体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7日至6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现场报名地点:隆安县卫生健康局2楼206室(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403号)。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依据简章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现场报名的,招聘单位当场提出是否通过报考的意见;非现场报名的,招聘单位需在报名两天内提出是否通过报考的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降低开考比例意见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

  

(一)本次招聘考试免笔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人选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确定并在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执行,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四)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有关证件(书)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的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五、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及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提交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在基层卫生院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原则上本次招聘所有程序在面试人选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2022年12月31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公开招聘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招聘岗位按有关规定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在聘用合同中明确相关要求及违约责任。原则上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均不得随意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作人员受聘后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事业单位应将其违约行为记入人事档案。

  

七、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请及时关注。

  

八、相关事项提醒

  

(一)严格资格审查验证。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因审查不严、不公造成不良后果,按规定追究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三)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假借招聘考试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六)联系方式:

  

1.有关岗位条件、资格审核等问题,请咨询0771-6522702。

  

2.监督电话:0771-6522245、0771-6522631。

  

点击下载>>>

  

1.2022年隆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提取码:zcs9)

  

2.2022年隆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z57f)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提取码:ccu6)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提取码:mc6i)

  

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提取码:liq9)

  

隆安县卫生健康局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3日

2022年广西桂林市全州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工作人员245人公告

  

全州县2022年度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及时补充全州县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 80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实施全州县2022年度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编制和定编定岗不定人编制)工作,计划招聘24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职(执)业资格。

  

(七)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详见《全州县2022年度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岀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具体详见《职位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乡镇服务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报考须满足规定的最低年限,并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岀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直接面试岗位特殊情况处理方式。为保证报考同岗位人员在同一考场进行面试,保持面试的公平性,如该岗位报名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则需先进行笔试,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二、招聘程序

  

全州县2022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人才网、全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全州县2022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1月5日至1月6日(共2天),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全州县卫生健康局2楼会议室 (地址:全州县桂黄北路39号),联系电话:0773-4815126。邮箱号:qzxwsjkj@guilin.gov.cn。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提交《全州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及职位要求相关资格证明、其它必须的证明材料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确认身份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全州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全州县2022年度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由全州县卫生健康局按统一格式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开考比例及职位改报

  

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由招聘单位出具书面申请,报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并经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确定是否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职位且已报名成功的人员,在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发布取消开考通知(通知公告于2023年1月9日18时前发布)后,于2023年1月10日9:00—1月10日18:00期间可前往报名地点改报其它职位,逾期未改报人员,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

  

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全州县卫生健康局2楼会议室 (地址:全州县桂黄北路39号),联系电话:0773-4815126

  

领取时间:2023年1月12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四、笔试

  

(一)科目和内容

  

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对应类别的一科考试,分值满分150分。试题内容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等内容,考试时长2小时左右,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

  

考试内容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对应内容。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3年1月17日(星期二)如因特殊情况推迟,另行通知。

  

(三)考试地点

  

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考试期间报考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四)笔试成绩公布

  

2023年1月中下旬,在全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全州县卫生健康局一楼公布。

  

五、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经同意笔试开考比例不足1:3的职位除外)。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不低于5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后,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招聘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全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详见面试公告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务必按面试通知书上所载具体时间及要求按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由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全州县卫生健康局、中共全州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同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帯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五)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5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同一岗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六、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和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考察,考察组由招聘单位和全州县卫生健康局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三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公章,报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全州县卫生健康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期间有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的,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七)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由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详见体检公告。

  

(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六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岗位的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全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包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核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单位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共同核准,报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本次考试,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全州县2022年度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等,均与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5.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全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本《公告》由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

  

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73-4817792

  

全州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3-4815126

  

附件1:全州县2022年度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2:全州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doc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全州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28日

2022年辽宁沈阳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面试公告

  

按照《2022年沈阳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公告》、《2022年沈阳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面试时间预安排的通知》规定,现将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

  

经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如考生对面试人员名单有异议,请于1月6日15时前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6号;电话:024-22539027)。

  

二、时间安排

  

1. 面试日期:2023年1月7日(星期六)。

  

2. 考生进入考点时间:7:10—7:30,7:30停止入场。

  

3. 面试开始时间:8:30。

  

本次面试将全天进行,请考生认真查看面试时间安排及分组情况(附件),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面试。

  

三、面试考点

  

中共沈阳市委党校B座(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4号)。

  

四、有关要求

  

1. 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考点,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顺序号;到达规定的停止入场时间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3. 进入考点后,手机、平板电脑、电子手表等通讯设备关闭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并擅自使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 面试前,在同一小组的考生通过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考场和面试顺序,并按序参加面试。

  

5. 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6. 考生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时,不得带入任何物品和资料。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面试结束后现场听分,监察员核实身份信息后,请考生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确认(字迹清晰)。签字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不得再次返回或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7. 考生从入场开始直至面试结束且听完本人面试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不得中途退场。考生从面试报到至进入面试考场前,要全程佩戴蓝色医用外科口罩(考生自备)。

  

8. 考生应提前了解面试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提前做好出行安排。社会车辆禁止进入面试考点,考生应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提倡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考点和在面试考点周围聚集。

  

五、其他事宜

  

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通知通告,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

  

附件:2022年沈阳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面试人员名单.xlsx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

2022年广西桂林理工大学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3年02月20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教人〔2016〕53号)及有关文件精神,2022年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桂林理工大学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管理为主的高校,现有桂林屏风、桂林雁山、南宁安吉、南宁空港四个校区,校园总面积3300余亩。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000余人,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厚德笃学、惟实励新校训,传承和弘扬艰苦创业、敬业奉献、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桂工精神,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技兴校办学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围绕服务自然资源行业和工业高质量发展凸显办学特色,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批标志性成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221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有从教经历的无师德师风失范行为);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桂林理工大学官网(https://www.glut.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桂林理工大学官网(https://www.glut.edu.cn/)发布。

  五、考生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报名)。应聘者按照《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岗位信息目录报名,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

  (一)报名材料。

  1.应聘报名需填写《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及《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信息一览表》(见附件3)。

  2.提交求职简历材料,包含: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报告)、获奖证书等材料。2022届毕业生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3.应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须由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应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由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4.以上材料严格按照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生个人简历(模板)(附件5)具体要求准备。

  5.本次招考专业分类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附件4)执行。

  6.本次招聘所有资格、业绩条件及学历学位取得时间的时限,均以本次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2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地点在桂林理工大学雁山校区行知楼B618室,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人员应提交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给应聘人员)。并将应聘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桂林理工大学人事处电子邮箱rsc2@glut.edu.cn,邮件名和压缩文件名统一用XXX(姓名)+应聘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非实名人员控制数+XXX(岗位名称)(例:张三应聘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非实名人员控制数教师01)命名,该电子版材料不作为报名依据。

  (三)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考生必须戴好口罩、接受测温,身体健康方可进入校门,在现场报名及参加考试过程中,必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校园内疫情防控工作由学校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六、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负责将应聘者的材料比照岗位条件要求进行审核,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在桂林理工大学官网(https://www.glut.edu.cn/)公布资格审核结果、可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报名比例需达到1:3的开考比例,对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岗位,需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可开考。

  其余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增加招聘计划或延长报名时间等情形的,经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发布变更公告。

  七、考试与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采取直接面试和考核的方式,如有报名比例小于等于1:4的岗位,则该岗位增加笔试,笔试成绩作为进入该岗位面试程序的依据。

  (一)笔试

  如有报名比例小于等于1:4的岗位,则增加笔试考试,笔试成绩作为进入该岗位面试程序的依据,按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时间120分钟,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等。

  (二)面试

  1.教师。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试讲主要从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和教学特色等方面进行测试、考评,满分为100分。

  2.实验教师、辅导员、学生工作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3.如出现面试成绩分值相同的情况,则启用备选试题对分值相同人员进行加试。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应聘者签名确认,并且当天在桂林理工大学官网(https://www.glut.edu.cn/)公布。

  (三)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能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岗位匹配度、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同时,我校对进入考核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笔试、面试和考核时间

  笔试、面试和考核时间及地点及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请应聘人员关注我校官网的公告。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面试和考核的,按弃权处理。

  八、体检

  由学校组织拟聘人员到医院进行体检(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按照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指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机构的通知》(桂人社函〔2019〕160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以聘用。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情况,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对拟聘人员情况(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桂林理工大学官网(https://www.glut.edu.cn/)发布。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监督。对在招聘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纪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招聘咨询电话:0773-36787050773-5896142。

  联系人:施老师,李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773-8989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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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3.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信息一览表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5.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生个人简历(模板)

  桂林理工大学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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