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市城建培训中心招聘高端人才公告

 

嘉兴市城建职工培训中心是嘉兴市建设局下属培训教育机构,中心主要承担全市建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建设系统相关专业的培训及考试等工作。现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端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嘉兴市城建职工培训中心副总经济师1名,负责中心市场拓展、项目开发等工作。
 
二、岗位要求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建筑或工程类相关专业;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1日后出生);
 
4.岗位要求:取得高级及以上职称,中共党员,在嘉兴市国有企业担任班子成员或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5年(现任或曾任),具备比较丰富的市场经营管理工作经验。以往业绩突出、经验丰富且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三、综合条件
 
1.政治表现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党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履职能力强。工作勤奋,吃苦耐劳,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全局观念,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
 
3.综合素质高。坚持原则,为人正派,注重团结,作风过硬;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廉洁自律意识、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有意向并符合招聘条件者如实填写《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并将《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电子表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整理成以应聘者姓名+培训中心副总经济师(例如“张三+培训中心副总经济师”)命名的压缩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2686901346@qq.com。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本单位人员的基本情况、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通知参加面试。获通知参加资格验审时需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学历的,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执业技术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和任职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2.社保缴纳证明。
 
3.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1张。
 
4.应聘人员登记表1份。
 
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直至录用资格。
 
资格初审后,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数不足1:3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面试
 
获通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参加本单位统一组织的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2.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
 
3.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进入候考室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以备验证。
 
4.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的名单。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以及对德、能、勤、绩、廉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因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以及考察不合格或不适合招聘岗位等情况而产生的空缺名额,由市住建局确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五)录用
 
1.拟录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取消资格。拟录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招聘过程中如出现不合格或者不适合招聘岗位等情况而产生的空缺名额,由市住建局确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五、其它事项
 
(一)严格招聘回避。市住建局及嘉兴市城建职工培训中心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成员的近亲属(包括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本人、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在范围内应聘。
 
(二)本次招聘中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相关程序,将通过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招聘有关面试成绩及录用情况将以短信通知大家。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三)如有不详尽之处,欢迎来电咨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祝先生;0573-82092588。
 


浙江嘉兴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合同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规范市级机关和市属事业单位岗位合同工管理的意见》(嘉委办发〔2007〕50号)规定,经中共嘉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现将嘉兴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劳务派遣)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1.嘉兴市杭嘉湖南排工程长山河枢纽管理所隶属于嘉兴市水利局,为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地点位于海盐县澉浦镇澉南村码头廊164号,主要承担辖区内杭嘉湖南排工程的运行、维修、养护等工作。
 
2.嘉兴市杭嘉湖南排工程盐官枢纽管理所(嘉兴市杭嘉湖南排工程海宁河道管理站)隶属于嘉兴市水利局,为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地点位于海宁市盐官镇环城南路1号,主要承担辖区内杭嘉湖南排工程、河道的运行、维修、养护等工作。
 
3.嘉兴市杭嘉湖南排工程独山枢纽管理所(嘉兴市杭嘉湖南排工程平湖河道管理站)隶属于嘉兴市水利局,为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地点位于平湖市独山港区海塘村独山东侧300米,主要承担辖区内杭嘉湖南排工程、河道的运行、维修、养护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1.嘉兴市杭嘉湖南排工程长山河枢纽管理所推出招聘岗位1个,计划招聘岗位合同工1名。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备注

工程运行管理

1

大学专科及以上

机械设计制造类

机电设备

自动化类

适合男性,35周岁以下,需要值夜班

工作地点在海盐澉浦镇澉南村

 

2.嘉兴市杭嘉湖南排工程盐官枢纽管理所(嘉兴市杭嘉湖南排工程海宁河道管理站)推出招聘岗位1个,计划招聘岗位合同工1名。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备注

防汛艇驾驶员

1

大学专科及以上

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类

机械设计制造类

自动化类

需要值夜班,35周岁以下(具备内河船舶适任证——三类驾驶证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工作地点在海宁市盐官镇

 

3.嘉兴市杭嘉湖南排工程独山枢纽管理所(嘉兴市杭嘉湖南排工程平湖河道管理站)推出招聘岗位1个,计划招聘岗位合同工1名。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备注

工程运行管理

1

大学专科及以上

计算机类

电力技术类

机械设计制造类

适合男性,35周岁以下,需要值夜班

工作地点在平湖独山港镇海塘村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8年5月27日至2006年5月27日期间出生),具备内河船舶适任证——三类驾驶证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水利事业;
 
4.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放宽情形
 
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下列人员,文化程度放宽至高中(中专):
 
1.烈士、因公牺牲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
 
2.部队优秀退役士兵。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而获得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的方式分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
 
1.现场报名时间与地点: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嘉兴市水利局北楼426办公室(嘉兴市吉水路303 号)。
 
2.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6日。
 
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jiaxingwater@163.com,文件名为“报考单位+岗位+姓名+专业”。相关报名材料可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⒊报名材料:
 
⑴《嘉兴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黏贴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⑵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和证明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醒:凡材料不全的不能办理报名手续。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经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准考证。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科)要求参考教育部大学专科专业目录设置(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将以公告形式发布在嘉兴市水利局官方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面试: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前2天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根据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考察
 
1.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考察: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条件的复审和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报考岗位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按相关要求在嘉兴市水利局官方网站上对拟聘用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两年,实行2个月试用期,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公示有异议的或因本人原因不按时报到、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水利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招聘相关信息发布在嘉兴市水利局官方网站。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水利局依据有关规定执行和解释。
 
咨询电话:0573-82060991
 
监督电话:0573-82572167
 
 
嘉兴市水利局
 
2024年5月27日

浙江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招录岗位合同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录岗位合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12368司法服务热线接线员
 
招聘人数:3名
 
二、岗位职责
 
12368司法服务热线接线员主要为社会公众及诉讼参与人提供以下服务:
 
1.开庭公告、案件信息及进展情况的查询;
 
2.网上立案、网上信访等互联网司法业务办理咨询;
 
3.诉讼流程、信访信息等其他相关法律咨询;
 
4.投诉举报受理等业务;
 
5.其他。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毕业;
 
3.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招录工作采取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9:00--4月25日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扫描指定二维码进行报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人员本人所填信息即为资格初审依据,填写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报考者可在4月18日至4月25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6日17:00。
 
(二)面试
 
报名结束后,适时组织面试。
 
面试进行前,将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面试成绩将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公布。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考察标准执行,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接线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人事关系由嘉兴市新世纪人才派遣公司按人才派遣办理,薪酬按照市级机关和市属事业单位岗位合同工工资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相关经历计算至4月18日,户籍以4月1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人数等于或低于招录人数2倍的,减少或取消招录职位。
 
4.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6.如有疑问,可向本院咨询,联系电话0573-83686048: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7.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https://jxcourt.gov.cn)。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4月15日

浙江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招录岗位合同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录岗位合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12368司法服务热线接线员
 
招聘人数:3名
 
二、岗位职责
 
12368司法服务热线接线员主要为社会公众及诉讼参与人提供以下服务:
 
1.开庭公告、案件信息及进展情况的查询;
 
2.网上立案、网上信访等互联网司法业务办理咨询;
 
3.诉讼流程、信访信息等其他相关法律咨询;
 
4.投诉举报受理等业务;
 
5.其他。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毕业;
 
3.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招录工作采取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9:00--4月25日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扫描指定二维码进行报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人员本人所填信息即为资格初审依据,填写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
 
3.资格审查:报考者可在4月18日至4月25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6日17:00。
 
(二)面试
 
报名结束后,适时组织面试。
 
面试进行前,将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面试成绩将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公布。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考察标准执行,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接线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人事关系由嘉兴市新世纪人才派遣公司按人才派遣办理,薪酬按照市级机关和市属事业单位岗位合同工工资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相关经历计算至4月18日,户籍以4月1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人数等于或低于招录人数2倍的,减少或取消招录职位。
 
4.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6.如有疑问,可向本院咨询,联系电话0573-83686048: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7.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https://jxcourt.gov.cn)。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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