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眉山市东坡区卫生类事业单位招聘83人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研究,我区卫生类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8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和眉山市人力资源网:http://www.msdprc.com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4年眉山市东坡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本次公招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 5月11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至5月17日17:00,报名网站为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由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一)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岗位要求的学历为国家承认的学历,报考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2),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者认真对照选择。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眉山市东坡区卫生类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5月11日至5月17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考核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咨询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28-38298507。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考核资格复审、综合考察中的资格复核和区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2.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在考核前须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26日9:00—16:00
 
  资格复审地点: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四楼会议室(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民和南街58号,联系电话:028-38298057)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2寸免冠证件照)、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职称(执业)资格证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2),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毕业人员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专业证明须与毕业证或学位证一致;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以上证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到场。
 
  五、考核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环节,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名额,按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考核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资格复审后,具体考核方式、时间及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
 
  六、体检和综合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体检由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4.复检及递补。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情况报区人社部门确定。经区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按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二)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综合考察人员。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通过调取查阅报考者档案等方式复核综合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愿放弃综合考察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区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综合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按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在规定时间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权限报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辞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应在人社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经区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按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岗位表》中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受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再聘用到具体单位。
 
  (五)此次招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调(流)动。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区纪委监委、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公开举报电话。举报案件的查处由区纪委监委、区卫生健康局共同负责。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028-38298507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193091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3336031
 
  监督电话:
 
  眉山市东坡区纪委监委:028-38444441
 
  眉山市东坡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组:028-38508955。
 
  相关事项提示:
 
  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综合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6日


2024年福建省工业信息产业发展研究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

  
 
  福建省工业信息产业发展研究中心是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直属的财政核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工业信息产业发展和关键技术、标准的研究应用,工业数据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检查评估认证及产业促进,工业信息软硬件产品检验检测等工作,具有国家级、省级相关认定资质的实验室。因事业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五)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证明材料落款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公开发布。
 
  三、招聘岗位
 

序号

招聘岗位

岗位性质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政治面貌

性别要求

其他要求

1

产业数字化技术研究岗

专业技术岗位

1

计算机软件技术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类、计算机硬件技术类、机械类、能源动力类、电子信息类、电气自动化类

研究生

博士

学位

不限

不限

研究方向与产业数字化发展相关

2

产业咨询研究岗

专业技术岗位

1

经济贸易类、财政金融类、统计学类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不限

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自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本单位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面试,人员招满即中止招聘。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将以下材料以“序号+岗位名称+姓名”方式命名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820056106@qq.com)。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工业信息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电子版及扫描件(需报考者本人签字并贴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学历、学位及学籍的网络查询验证报告;
 
  5.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相关证书、近5年学术成果、论文论著(应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体现承担相关工作经验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6.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证明。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本人书面承诺,并经本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邮件发送后,请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电话0591-87833602),以确认材料是否被成功接收。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邮箱查询回复的资格初审结果。
 
  (三)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事项和时间将通过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未及时接听电话造成参考人员错过资格复审的,责任自负。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四)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五、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采取面试等方式择优确定拟聘人选。面试以个人陈述、现场答询等形式进行,全面考察应聘人员岗位专业知识、管理能力、综合素质等,择优确定拟考核对象人选。
 
  研究确定考核对象后,通过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面试、考核时间将通过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其中,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或当年《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等相关人才政策的,可按照规定申请认定,并享受相关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92号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33602
 
  十、监督
 
  福建省工业信息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纪检干部对本次招聘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6675(招聘单位)、0591-87833384(主管单位)。
 
 
  福建省工业信息产业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5月8日

2024年5月广东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招聘教师79人公告

 

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5月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计划公开招聘教师79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报考者可通过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人员,以及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招聘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数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数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数学,本科专业为数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学位。同时,考生应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非深圳市户籍的报考者须取得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方能报考。
 
2.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体育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体育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心理学”,则不符合要求。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基本一致,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进行判定。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XX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3.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他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83年5月13日之后出生)。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于2024年5月13日10:00至5月17日17:00完成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也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查询。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期间,在未完成报名信息和岗位确认的情况下,报名者可修改除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类型、手机号码外的其他报名信息及岗位信息,岗位提交确认后不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未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完成岗位选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2024年5月15日将公布一次无人报考的岗位(如没有无人报考岗位,报名期间将不公布),5月21日将公布各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
 
(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报考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填写报考信息的初步审核,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如出现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者请于2024年5月29日10: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教育类考题按3个不同学段的招聘岗位命制:分别为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
 
共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24年6月2日(星期日):第一场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上午9:30—11:00;第二场为主观题,笔试时间为14:00-15:30。
 
(三)笔试地点
 
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2024年7月1日16:00后公布。考生可通过人事考评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登录深圳市教育局网站查询合格线。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前,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办法将另行公布。
 
(三)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审查单位留存。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首次资格复审不予通过。考生可以现场补充材料(可联系其他人帮助送达,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复审现场),在资格复审尚未结束的情况下,按补齐材料的先后顺序再次参加资格复查。
 
1.所需材料:①报考者本人报名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如岗位要求);⑤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注: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报考者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2)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3)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4)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其他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复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只是对报考者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核,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获得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并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官网公布。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八、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市教育局结合考试情况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考试结束后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布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上公布。
 
(二)体检安排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薪酬待遇。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因考生原因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一、试用期
 
招聘单位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招聘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除另有规定外,招聘的其他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5月13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4年5月13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专业技术职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关系请见《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附件4)。
 
(三)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其中的教学经历指学校教学经历(经深圳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或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经历,可视为相应学段相关学科的任教经历)。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进行处理。
 
(五)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七)教育行政部门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八)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深圳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z.gov.cn/;
 
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
 
(九)咨询电话: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0755-88219572(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24年5月8日

2024年湖南怀化市沅陵县事业单位招聘137人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学历、专业要求及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沅陵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专业、年龄及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报考人员专业要求详见《沅陵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考《202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执行。
 
  (2)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上出生年月日为准,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8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8日后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8日后出生),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5月8日后出生)。
 
  (3)学历要求: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我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有吸毒史的人员;
 
  5.我县全额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yuanling.gov.cn)公布,其他各环节的公告、公示等均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uanling.gov.cn)发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情况、岗位计划调整、打印准考证、考试、体检等环节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相关情况。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方式、时间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报考人员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
 
  3.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5月20日17:00。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22日9:00— 5月24日17:00。
 
  (三)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采取诚信报考,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2.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系统按要求上传报考人员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凡因未按要求上传照片导致报考人员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3.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系统填写报考者正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在后续公开招聘环节将会短信推送相关招聘工作信息通知。凡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4.本次考试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可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咨询。
 
  5.每一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比例不低于1:3,报名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调整招聘计划。调整招聘计划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可比照招聘岗位所设专业审查其毕业论文、专业课程等,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对岗位条件的设置,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7.定向招录职位需要提前现场资格审查。报考退役士官、士兵岗位的人员,填写《沅陵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报名资格需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查通过后,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考村(社区)干部岗位的人员,填写《沅陵县2024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报名推荐表》(附件4),报名资格需经县委组织部审查通过后,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经提前资格审查并通过的,报名无效。
 
  五、笔试
 
  招聘岗位限专业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占40%、岗位专业知识占60%,招聘管理岗位不限专业的只考《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各招聘岗位具体笔试内容详见《沅陵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笔试答题时限为120分钟,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资格审查
 
  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一)资格审查主体。现场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
 
  (二)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三)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1.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个人《沅陵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所需资格证等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港澳、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按规定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3.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还需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含专业),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未取得的终止应聘资格。4.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5.报考面向退役士官、士兵定向招聘的还须提供退伍证原件、户籍证原件及复印件;6.报考面向村(社区)干部定向招聘的须提供连续3年任职文件、户籍证原件及复印件;7.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其所在的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8.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递补不超过一次。
 
  (五)资格审查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
 
  七、面试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具体详见《沅陵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结构化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排名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结构化面试的人选名单(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则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临时缺考、违纪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致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及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合成
 
  所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名)。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统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增加毛发检测吸毒史,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如招聘单位申请,并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递补不超过一次。具体体检时间另行告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不参加考察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约定试用期。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终止人事关系。
 
  十、纪律要求
 
  (一)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工作程序,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行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发布公告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同时,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每日24小时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关机、停机、无法接通、未接听电话等原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政策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422726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19873780838(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沅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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