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警察学院招聘科研助理40人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贵州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4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岗位职责
 
  从事科研辅助研究、实验技术、技术经理人、学术助理、行政助理和财务助理等科研助理相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单位名称

岗位
名称

招聘数(人)

学历

专业

其他条件

聘用时间

贵州警察学院

科研助理

40

大学本科

不限

贵州警察学院2024年毕业生

半年(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坚持原则、爱岗敬业、保密意识强。
 
  (四)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操作。
 
  (五)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掌握各种常用公文写作格式。
 
  (六)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组织处理事务能力;创新思维能力、推动执行能力。
 
  (七)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薪酬待遇
 
  (一)薪酬按照《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二)学院为科研助理免费提供住宿,并享受与教职工同等的用餐制度。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0日-2024年7月24日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符合应聘条件的,请将报名表(见附件)、毕业证、身份证扫描件发到指定邮箱;尚未拿到毕业证的,请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将毕业证发到指定邮箱,逾期视为放弃;邮箱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科研助理”。
 
  3.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851-85405349、0851-85407003。
 
  4.网上报名电子邮箱:gzjcxyrsc@163.com。
 
  5.网上报名表下载地址:贵州警察学院网站(http://www.gzjgxy.cn)
 
  特别提示:参加公开招聘人员必须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必须真实、完整,不得有误。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由贵州警察学院政治部组织实施。
 
  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7月22日9时-2024年7月26日17时止。
 
  3.地点:贵州警察学院综合楼8楼820室。
 
  4.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1)《贵州警察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表》(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1张。
 
  资格审查贯穿于聘用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贵州警察学院政治部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2024年7月31日(星期三)。
 
  面试地点:贵州警察学院。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现场面谈、现场打分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面试时间为10分钟。总分为100分,取5名面谈专家所打分数的平均数;平均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统计最后得分。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成绩在贵州警察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四)体检
 
  1.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可复检一次;放弃体检或复检不合格的,造成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体检由贵州警察学院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要求另行通知。
 
  4.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学院政治部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
 
  2.考察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3.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六)公示招聘结果
 
  1.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学院党委审定后在贵州警察学院网站(http://www.gzjgxy.cn)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科研助理聘用期原则上为半年,聘用期满后,聘用合同自动终止。
 
  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最长聘用期限不得超过1年。
 
  六、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贵州警察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851-85407455。
 
  七、本工作方案由贵州警察学院政治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贵州警察学院研究确定。
 
 
  2024年7月19日


2024年河南商丘市虞城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47人公告

  
 
  根据《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商丘总体实施方案》(商招才办〔2024〕1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豫人社[2022]26号)等相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面向社会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严格程序,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引进计划
 
  本次共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人,具体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详见《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虞城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学历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素质条件;
 
  (六)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已经在虞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含通过公开招聘录用正在服务期内的人员);
 
  5、国家和省、市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引进人才公告、现场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网址:https://www.zghnrc.gov.cn)、商丘人事考试网(https://www.sqrsks.cn/)发布公告。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7日(9:00-17:00)、9月8日下午(8:00-17:00)。
 
  (2)报名地点: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现场虞城县综合招聘专区(郑州国际会展中心)。
 
  2、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将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ycxzcyz2024@163.com。
 
  3、报名所需材料
 
  (1)网上报名:《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虞城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3);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有效期内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以上材料放在一个压缩文件内,该文件命名为“报考单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
 
  (2)现场报名: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1、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本人,请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2、现场资格确认。虞城县招才引智组委会办公室将通知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内参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方式及时间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采取直接考核方式确定聘用人员;对博士学位报名人员按照“一事一议”办法确定聘用人员。对报名人数较多、竞争性强的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聘用人员(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各岗位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为准。如果笔试成绩再并列的同时参加体检、考察。
 
  2、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考察阶段因考察对象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4、在体检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引进相关环节的结果均按有关规定在商丘人事考试网(https://www.sqrsks.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三年(含一年试用期),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时间起计算,请考生慎重考虑。
 
  4、本次引进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相关要求
 
  1、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发现报考人员在两个及以上岗位报名,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事项
 
  1、公告通过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商丘人事考试网(https://www.sqrsks.cn/)进行发布。有关人才引进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商丘人事考试网(https://www.sqrsks.cn/)进行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2、严格公开引进纪律,接受社会及虞城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3、本公告由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虞城县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0-4190131
 
 
 
 
  虞城县招才引智组委会办公室
 
  2024年9月5日

2024年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聘公告

  
 
  为做好学校职业本科申报工作,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吸引一批优秀人才到学校干事创业,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建设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宁夏商业学校、宁夏供销学校、宁夏粮食学校、宁夏农业机械化学校(宁夏机电工程学校)和宁夏化工技工学校五校合并组建而成,2002年升格为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更为现名。73年的办学历程,学院积淀形成了“德能并重、多元融通、对接产业、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铸就了“厚德、勤学、敬业、强能”的校训精神。
 
  学院先后被确立为宁夏第一批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首批百所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入选教育部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培育基地单位、西部地区产教融合卓越高等职业院校50强,荣获“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治理体系建设50强,职业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典型院校等荣誉称号。
 
  学院现有教职工646人,其中正高级职称34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289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全国技术能手2人,教育部新时代职业院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培育对象1人,自治区级各类人才近50人。学院建有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自治区“双师型”培训基地2个,自治区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6个,自治区人才小高地1个。近五年,学院教师在各级教学能力大赛中奖项40余项,立项厅级以上教科研课题177项、院级横向课题243项;教师在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724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63篇;已取得专利项目196项。学院先后派出33批次,249人次组团参访美国、加拿大、墨西哥等国家数十所职业教育发达院校。
 
  学院设置装备制造、生物与化工等12个大类近46个专业,构建了以1个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为引领,2个自治区级高水平专业群为支撑,4个校级专业群为主体的三级专业集群体系。近五年,学生在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国家级奖项17项、区级奖项679项,在创新创业类大赛中获国家级奖项29项、区级奖项174项,并打破了宁夏高职院校获全国一等奖“零”的记录。学院积极开展“三全育人”改革试点,2017年起成为空军军士生人才培养定点院校。近五年,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和用人单位满意度均在95%以上,截至目前已累计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各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10万余人。
 
  2023年1月,教育部同意宁夏10项高校设置事项纳入“十四五”规划,其中包括升格设立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大学。
 
  二、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面向全国范围招聘博士研究生。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博士研究生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4日以后出生),年龄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5、符合《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0、新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11、现役军人;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博士研究生11人,具体详见《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五、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者将以下材料命名为“岗位名称+所学专业+姓名”发送电子邮件至nxgsrsc@163.com。
 
  材料明细:个人简历、身份证、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2、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9:00至9月30日(星期一)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9月30日18:00报名截止。
 
  (二)资格初审
 
  1、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网上资格初审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予答复。
 
  (三)资格复审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2、资格复审由学校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合格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布。
 
  3、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资料:
 
  (1)《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附件2)(一式三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四)面试
 
  1、面试对象
 
  因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需要,本次公开招聘不设面试开考比例,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提前一周通过学校官网发布公告、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者,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学校官网并保持通讯顺畅。
 
  3、面试形式与内容
 
  面试为半结构化(试讲+回答问题)方式。面试人员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到备考室备课20分钟后,进入考场进行面试,时间共计25分钟(15分钟试讲,10分钟回答问题)。
 
  试讲。试讲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试讲内容根据各招聘岗位专业教师素质要求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实际,选取高职高专系列教材中的内容确定(试讲教材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
 
  回答问题。回答问题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4、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成绩占70%,回答问题占30%;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资格。
 
  5、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工作由学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邀请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4、学校或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自治区教育厅同意,可以申请1次复检,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5、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
 
  1、考察工作由学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2、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广泛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3、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自治区教育厅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自治区教育厅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七)公示聘用
 
  按照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报自治区教育厅审定后,在自治区教育厅官网、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学校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协议》。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关于递补的情况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以及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七、人才待遇
 
  对公开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学校将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积极支持从优确定相关待遇。其他事项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均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凡在规定时间内,应聘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上述环节,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人才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面试、聘用资格。本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九、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学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教育厅审定。
 
  (二)自主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三)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应聘者在办理自主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涉及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四)招聘工作根据需要如对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在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应聘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学校官网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招聘工作咨询电话: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张老师:0951-5618932/19995385070;监督举报电话: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张老师:0951-2018096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4日

2024年黑龙江省实验中学招聘11人公告

  
 
  为充实工作力量、优化人才队伍,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实验中学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是省教育厅唯一直属省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正处级单位,拥有76年办学历史。学校践行“谋师生终身之发展,育家国未来之栋梁”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具有生命活力、研究潜力、创新能力和报国实力的未来栋梁,建设具有深厚人文底蕴、严谨科学精神、浓郁研究氛围、强烈创新意识,能够引领黑龙江高中教育发展,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的研究型高中。
 
  学校以丰硕的办学成果赢得上级部门的肯定与支持,得到社会广泛赞誉,被评为 “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校、全国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全国首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等,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着先试先行、示范引领作用。(详细信息可登录单位官网www.hljsyzx.cn查阅)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详见《黑龙江省实验中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35周岁以下(含)1988年9月20日至2006年9月19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详见附件1;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毕业前需取得所应聘学科的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教师资格证考试有科目暂未通过,提供已通过科目证明后,可延长至见习期结束,见习期结束后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5年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六)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省实验中学网站(网址:www.hljsyzx.cn)、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官方公众号(hljsyzx)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4日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邮箱:hljssyzxrs@163.com,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官网(www.hljsyzx.cn)、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微信公众号(hljsyzx)下载登记表(附件2),并扫描二维码下面二维码填写问卷星,按要求填写后准备以下材料:
 
  ①根据报名岗位,提交电子版“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
 
  ②个人简历;
 
  ③加盖院系或教务处公章的学习成绩单;
 
  ④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复印)件;
 
  以上第1-4项材料扫描清晰,按顺序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PDF文件名、邮件主题标明为“招聘岗位名称(见附件1)+姓名”,如:语文教师张**)。
 
  2.注意事项:
 
  ①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应聘一个岗位,同时应聘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应聘所有岗位的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②应聘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应聘人员所用照片须为蓝底或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④应聘者须对自己提交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材料和信息不实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⑤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所有信息均在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官方网站(https://www.hljsyzx.cn)和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各位考生实时关注且保持手机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我校,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招聘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⑥如因不可抗因素导致考试不能按期进行,则现场确认及之后招聘工作依次顺延,具体时间以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发布公告为准。
 
  ⑦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和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以及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校人事部门,咨询电话:0451-53664472李老师、童老师。
 
  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4年9月4日(含)。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于2024年9月20日起对报名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人员应在9月25日前登录省实验中学官网或官方公众号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缩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于9月26日前通过电话联系我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关注“黑龙江省实验中学网站”,及时查看岗位计划缩减、取消等信息,未按时完成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
 
  ①确认时间:2024年9月27日14:00—16:00
 
  ②确认地点:黑龙江省实验中学高一校区(哈尔滨市南岗区海城街1号)。
 
  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按报名PDF文件顺序装订。
 
  ②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其中《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我校留存用于存档备查。
 
  ③现场确认必须本人到场;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应聘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现场确认通过者,领取准考证后方可参加笔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总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其中笔试卷面成绩、面试成绩均为(或折合为)100分。
 
  1.笔试。
 
  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海城街1号。
 
  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为闭卷,重点考测考生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等。笔试采取100分制计分方式,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计划于9月30日前发布,考生可登录省实验中学官网查询本人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黑龙江省实验中学申请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黑龙江省实验中学网站(https://www.hljsyzx.cn)公示3个工作日。
 
  对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缩减或取消岗位计划。
 
  面试采取试讲、交流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后,按照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有关人员名单及考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省实验中学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考察。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黑龙江省实验中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落编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试用期12个月,博士研究生毕业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省直在哈尔滨地区事业单位相应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黑龙江省实验中学网站、官方公众号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公众号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451-53664472
 
  监督举报电话:0451-87752910
 
 
 
  黑龙江省实验中学
 
  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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