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桐庐县实验初级中学编外用工招聘启事

 

桐庐县实验初级中学位于桐庐县城南中心地段,与桐庐中学毗邻,学校设施先进,交通便利,环境宜人。现因学校发展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若干名,要求如下:

 
一、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关心爱护学生,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且持有本人健康证,吃苦耐劳,服从管理,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有团队合作精神;
 
三、具体岗位如下:
 
(一)招聘仓管员一名
 
岗位要求:
 
1.初中及以上学历,55周岁以内,懂电脑,无不良行为记录,与其它用工单位无劳动纠纷;
 
2.有财务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精加工员工一名
 
岗位要求:
 
初中及以上学历,60周岁以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做事仔细,与其它用工单位无劳动纠纷。
 
(三)招聘食堂杂工若干
 
招聘要求:
 
1.初中及以上学历,50周岁至62周岁,无不良行为记录,与其它用工单位无劳动纠纷;
 
2. 能熟练完成食堂杂务。
 
联系方式:
 
朱老师:13335811915
 
余师傅:18757565664
 
以上招聘岗位,有意者可以到学校传达室填写报名表。
 
学校地址:桐庐县城南街道学府路168号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8月10日截止,面试时间待定,待遇面议。
 
其他事宜
 
1.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能反映个人专业水平的各类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经历等原件及复印件。
 
2.面试。
 
3.录用:根据报名情况择优确定录用人员,经审查、体检合格后录用(试用期一个月)。
 
4.其他不明事宜面谈。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学校。
 
桐庐县实验初级中学
 
2024年7月22日

浙江杭州桐庐县教育局招聘2024学年幼儿园非编教师4人公告(二)

 

根据桐庐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相关办法,结合我县各公办幼儿园办学规模调整情况,决定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学年幼儿园非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幼儿园非编教师4名,具体岗位、人数和报名条件详见《桐庐县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非编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主要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含亲属);
 
2. 原则上需具有桐庐户籍,或有直系亲属在桐庐工作;
 
3. 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适用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持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或学前教育相关专业学习背景的优先;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一般要求大专及以上;
 
5. 与原工作单位能解除劳动等相关关系,无劳动纠纷,并在入职报到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 符合报考岗位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程序
 
1. 报名和资格审查: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到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具体幼儿园咨询电话和岗位需求见附件。
 
2. 面试考核:报名的考生由相应幼儿园择优筛选进入面试。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3. 体检和入职查询: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入职查询对象,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幼儿园根据要求对考生进行入职查询并确定拟录用对象。
 
4. 公示备案:确定拟录用对象后,由各幼儿园联合劳务派遣公司在校务公开栏张贴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桐庐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571-89545459。
 
 
桐庐县教育局
 
2024年8月15日

浙江杭州桐庐县房地产管理处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桐庐县房地产管理处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编外用工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人数和报名条件详见《桐庐县房地产管理处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品行,愿意履行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义务,遵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制度、纪律;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质、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6.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1989年8月28日至2006年8月27日期间出生);
 
7.户籍、工作经历及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
 
8.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9.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 9月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现场报名地址:桐庐县房地产管理处办公室206室现场报名(桐庐县桐君街道开元街12号),联系电话:0571—64622506。网络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525618147@qq.com邮箱。
 
(3)报名资料:报名表(见附件2)(网络报名本人签字扫描)、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等原件(网络报名原件扫描)、复印件,近期拍摄的同版1寸免冠近照2张(网络报名采用电子照片)。
 
2.资格审查
 
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选。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同一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对有效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批准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开考比例。
 
3.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比例一般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同一开考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不足20人的,可直接进行面试。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入围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个别特殊岗位面试入围人员比例根据实际需要可以适当放宽。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无笔试环节、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开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其他要求纳入体检的项目指标检测规定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考察办法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和聘用
 
根据报考者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桐庐人才网(网址:www.tlrcw.net.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桐庐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模式管理。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确定拟聘用人选。被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及拟聘用。
 
桐庐县房地产管理处根据工作需要,经考试考核确定拟录用人选之外,在面试结束后建立编外用工人员人才库,一年内(有效期为招聘录用公示日起12个月内)若出现编外人员减员情形,可从人才库按得分高低依次确定递补人选(护理员、驾驶员等特殊岗位除外),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递补人选可直接予以录用。
 
四、工资待遇
 
相关待遇按桐庐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标准确定。
 
五、其他事宜
 
1.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令第3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4.本公告由桐庐县房地产管理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办法。报考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情况可直接向中共桐庐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反映,监督电话:0571—64217369。
 
 
 
桐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桐庐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7日

浙江杭州桐庐县教育局招聘2024学年中小学临时顶岗代课教师89人公告

 

根据桐庐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相关办法,结合我县各公办中小学实际岗位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学年中小学临时顶岗代课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中小学临时顶岗代课教师89名,具体岗位、人数和报名条件详见《桐庐县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临时顶岗代课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主要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没有不适宜学校工作的情况;愿意履行学校编外用工人员义务,遵守学校工作制度、纪律;户籍不限;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21日至2006年8月20日期间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小学要求大专及以上、中学要求本科及以上;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持有教师资格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的考生也可参加报考;持有高中(含中职)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者可以报考初中或小学相应学科岗位,以此类推,反之不能报考;5.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8月21日至8月27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拨打相应学校咨询电话进行报名,具体咨询电话和学校岗位需求见附件;
 
2.面试考核:报名的考生由相应学校择优筛选进入面试。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3.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学校根据要求对入围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4.公示备案:通过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由各学校联合劳务派遣公司在校务公开栏张贴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本公告由桐庐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办法。联系方式:0571-89545459(桐庐县教育局人事科)
 
 
桐庐县教育局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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