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越秀区东山街道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东山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辅助人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东山街民政窗口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三)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四)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3.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的;
4.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5.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要求
(一)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能胜任岗位要求,承受工作压力;
(三)粤语和普通话流利,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四)善于学习和接受新知识,具有良好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7月29日(工作时间)。
3.报名地点:越秀区东山街道办事处201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越秀区寺贝通津17号)。
4.咨询电话:林小姐020-87776425。
5.报名要求: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非本市户籍居民)、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下载填写的《越秀区东山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考试方式
考试形式采取面试方式。将择优确定考试人员,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拟招聘人选需按招聘单位要求到广州市内三甲医院体检,费用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
(四)公示
对拟招聘的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录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转正,按照街道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广东广州越秀区残疾人联合会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党务工作辅助岗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6日后出生);
(三)中共党员;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良好的服务意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意识,愿意履行行政辅助人员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粤语及普通话较流利,能熟练使用电脑及运用WPS、Microsoft Office办公软件;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较强的党务组织、档案管理能力者为佳;
(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
4.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职位;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至9月4日,共3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9时30分-12时,下午2时30分-6时);
2.现场报名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文德南路海傍福安里6号4楼越秀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4.报名程序: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提交报名表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原件,以及以下材料原件(备查)及复印件: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③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如无学位证可不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备案表》的打印件(在学信网http://chsi.com.cn下载);④相关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证明(非必须)。
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表》及报名材料,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再另行通知补充资料。
(2)初步审核成功后,通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试
考试形式采取笔试、面试、综合素质考评等方式。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考生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试,没有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三)体检
体检对象按考试成绩以拟招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招聘单位通知体检对象应体检项目,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将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的人选在越秀信息网(http://www.yuexiu.gov.cn)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面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考室前统一交现场工作人员处。
(二)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薪酬待遇按照越秀区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式聘用工资的80%,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休假制度,并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四)咨询及投诉电话:
02083314492
越秀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8月16日
广东广州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承受工作压力;
(二)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招考流程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自行下载《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需附上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按要求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后,同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yxqzwb@126.com报名。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姓名+手机号码”。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8月30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通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
报考者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形式采用面试,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高低按1:1比例确定人选。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的,将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选在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xiu.gov.cn)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实行合同制管理,办理有关用工手续,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返聘人员签订返聘协议,参照前述要求处理。
(二)工资待遇按照有关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本公告由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胡先生,83609941;投诉电话:柯女士,83609945。
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5日
广东广州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承受工作压力;
(二)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招考流程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自行下载《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需附上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按要求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后,同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yxqzwb@126.com报名。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姓名+手机号码”。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8月30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通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
报考者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形式采用面试,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高低按1:1比例确定人选。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的,将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选在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xiu.gov.cn)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实行合同制管理,办理有关用工手续,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返聘人员签订返聘协议,参照前述要求处理。
(二)工资待遇按照有关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本公告由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胡先生,83609941;投诉电话:柯女士,83609945。
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