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招聘公告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是北京市重点支持建设的高校,是一所信息类学科齐全、信息特色鲜明,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体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由原机械部所属北京机械工业学院、原电子部所属北京信息工程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学校现有沙河、小营、健翔桥、金台路、酒仙桥五个校区,占地面积81万余平米,设有二级教学单位15个。在长达87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扎根中国大地,融入国家机械工业、计算机事业的起步发展,为国防科技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同时也形成了鲜明的信息特色、军工特色、行业特色,积淀了“勤以为学 信以立身”的校训精神和大学文化。
 
  学校构建了全日制本科教育、硕博研究生教育到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和人才培养体系,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1019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091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58人,留学生137人。学校现有45个本科专业,国家级一流专业1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北京市一流专业17个,北京市特色专业9个,北京高校“重点建设一流专业”3个。
 
  学校师资队伍水平不断优化,现有专任教师1061人,其中73%具有博士学位,63%具有高级职称,拥有博士生导师53人,硕士生导师509人。拥有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人,国家级百千万人才3人,国家级青年人才项目2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7人,北京学者3人,青年北京学者1人,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2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4人,北京市百千万人才3人,北京市人才项目4人,北京市教学名师21人,北京市师德榜样、师德先锋、优秀教育工作者等30人,北京市首都劳动奖章和首都教育先锋先进个人11人。8名学者入选“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榜单”。拥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教育部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北京市战略科技人才团队、北京市优秀德育先进集体等各级各类国家级及省部级团队35个。
 
  学校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双一流”建设为导向,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推进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差异化发展,加快建设信息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24年第二批教学科研岗位计划公开招聘2人,学生工作岗位计划公开招聘5人,岗位信息及要求详见《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24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附件1)。
 
  二、应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要求,或人事档案在京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三)满足申报岗位的相关要求。
 
  (四)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内(原则上应为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内(原则上应为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高等学校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五)依据招聘年度计划和岗位需求,综合考虑招聘人员相关手续办理进度等要求,入职手续办理限定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经个人申请、学校同意可适当延长。
 
  (六)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
 
  三、应聘人员的待遇
 
  按国家、北京市及校内有关文件执行。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9日。
 
  (二)应聘者登录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招聘网(https://zhaopin.bistu.edu.cn),点击“注册”后登录,仔细阅读“应聘须知”后,点击“个人中心”,填写个人情况(含上传个性化简历及相应支撑材料),查看岗位信息,点击“应聘”申报岗位。
 
  教学科研岗位须在“简历附件”中提交2名学科相关领域正高级职称人员出具的专家推荐信(PDF版),请在信中充分论述推荐理由,以帮助学校全方位了解应聘人员的学习经历、个人品质、专业技能以及学术水平等情况。
 
  欢迎教学科研岗位应聘人员同时提交拟开展的教学和科研活动的设想(Teaching and Research Philosophy),学生工作岗位申请人员提交学生工作设想(Philosophy to Student Success)。
 
  应聘者还需填写《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24年岗位应聘申请表》(附件2)(本人签名处以电子签形式插入至Excel表格中),并将申请表、推荐信、工作设想等相关材料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中。
 
  五、招聘程序
 
  (一)申报。见上一节“申报时间及方式”规定。
 
  (二)初选。由学校根据用人需求、应聘者学历学位层次、专业方向、工作经历等进行初选。按照不高于岗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察(若实际结果不足比例,以实际人数为准)。
 
  (三)综合考察。
 
  教学科研岗位进行学术、教学、国际化能力等方面的考察,考察内容各项成绩及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不低于60分。依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到低按不高于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学校评议环节人选(若实际结果不足比例,以实际人数为准)。
 
  学生工作岗位进行笔试(含行政能力测试、国际化能力、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等)及面试,考察内容各项成绩及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不低于60分。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不高于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实践考察环节人选(若实际结果不足比例,以实际人数为准)。
 
  (四)实践考察。各设岗二级机构开展实践考察,根据人员实践表现、个人能力、工作情况等综合给定实践考察意见,实践考察意见为“通过”的确定进入学校评议环节。
 
  (五)学校评议。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学科专业、工作经历、奖励与成果等情况进行评议。依学校评议情况和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不高于岗位1:1的比例确定推荐拟聘人选(若实际结果不足比例,以实际人数为准),按不高于岗位1:2的比例确定推荐候补人选(若实际结果不足比例,以实际人数为准)。
 
  (六)体检和心理测试。在学校指定医院和平台进行体检、心理测试。
 
  (七)公示。在学校官网上对拟聘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
 
  (八)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或未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特别说明
 
  (一)聘用至教学科研岗位的应聘人员入职后按照“预聘-长聘制”管理。应聘人员已取得成果达到学校相应岗位业绩条件要求的,入职后签订岗位聘任合同及岗位任务目标书,按照所聘岗位可兑现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待遇。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达到我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科研业绩条件的,可预聘至正高级岗位。聘任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应聘教师达到规定业绩要求则转为长聘,纳入相应专业技术系列管理;若未达到全部条件要求,则终止合同不再续聘。
 
  (二)学术水平和能力特别优秀、业绩特别突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新进人员可申报参加学校“青年骨干支持计划”,学校向入选者提供一定数额的科研启动资金,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能力培训和业务能力提升辅导;根据学科特点和科研工作开展需要,组织开展项目申报辅导和学术交流活动,提供科研仪器设备条件和科研场地空间支持;向入选者提供住房等方面的支持。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24年招聘信息(第二批)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人事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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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2024年7月24日

2024年河南平顶山市叶县医疗健康集团招聘209人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素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不断提升全县医疗服务能力,根据《叶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叶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编外人事代理工作的意见》(叶政文〔2018〕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卫生健康委系统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09名(乡镇卫生院134人,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75人),实行人事代理。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应聘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四)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条件;
 
  (五)年龄:女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4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卫健委系统正式在编人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订单定向医学生服务期未满人员及人事代理合同期内人员不得报考;
 
  6.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专业
 
  招聘专业详见《叶县医疗健康集团2024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人事代理)岗位设置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
 
  在叶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简章。其它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9:00至9月27日18:00。报考人员可登陆网址 https://410422.zgacc.com,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进行报名;
 
  2.报名要求:网上报名请登陆系统https://410422.zgacc.com,按系统要求规范准确提交真实的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电子照片。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在报名时间内补充资料或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考生重复报名、考生与拟聘用的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参加考试及聘用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于报考人数达不到3:1的紧缺岗位,根据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报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4.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9月23日9:00至9月28日12:00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须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缴纳考务费每科30元。未按期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防返贫监测对象、城市低保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办理,具体办理时间、办理方法、注意事项如下:
 
  办理时间:2024年9月28日(09:00—12:00)。
 
  办理方法:符合条件考生到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叶县亿联建材家居五金城B1二楼)上交相关材料,确认后可免予交纳考务费。
 
  ①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的扫描件。
 
  ③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防返贫监测对象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5.笔试加分政策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精神,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24年9月28日(09:00—12:00)到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叶县亿联建材家居五金城B1二楼),填写《叶县2024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同时按要求提交学历、退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逾期未提交材料者,不享受加分政策。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考乡镇卫生院的考生学历为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报考县直的考生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免笔试,只面试,面试成绩即为其总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留意叶县政府网站发出的通知,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聘用岗位与考生人数比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通过资格复审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比例达不到1:2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所有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临床实践能力、职业道德素养、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面试有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在叶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因此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本人自愿放弃考察出现的空缺名额可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叶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统一到叶县人才交流中心为聘用人员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一年)。
 
  五、纪律与监督
 
  1.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及相关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招聘工作进程,由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公开性,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未尽事宜由叶县医疗健康集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75-8808887。
 
 
  叶县医疗健康集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浙江湖州南太湖新区招聘实名制编外工作人员和三级职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湖州南太湖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名制编外工作人员22人、三级职员11人,共计3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此次招聘分为编外工作人员招聘、三级职员招聘两个类别。
 
(一)实名制编外工作人员招聘(22人),具体详见附件1《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实名制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二)三级职员招聘(11人),具体详见附件2《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三级职员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工作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8年9月11日至2006年9月13日期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湖州市(含区县,下同)户籍(以2024年9月13日户籍为准);
 
(六)面向退役军人招聘岗位的范围对象:应征入伍时为湖州市户籍的退役军人或2024年9月13日户口在湖州市的退役军人。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社会人员应于2024年9月13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需职业资格、党员证明等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9月13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证明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可报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目录》(附件3)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证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招聘岗位信息敬请咨询招聘单位或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2)。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9:00至9月13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符合多岗位条件,不得兼报。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回避情形的岗位。
 
 
 
(3)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者就业协议书,无法提供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等相关证明资料;
 
2.退役军人报考的,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伍证;无法提供退伍证的,需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印证材料;
 
3.党员证明材料可由所在党支部出具。
 
4.以上材料原件需拍照上传。
 
报考人员本人所填信息即为资格初审依据,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证明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9月11日9:00至9月14日17:00。
 
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设置的报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并负责具体解释。资格审核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询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后,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3方能开考。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及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公布相关情况。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3.请及时关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及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至少提前一天登入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
 
4.笔试内容及相关事项: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3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总成绩按40%计入考生总分。
 
(四)资格复审
 
由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复审,在面试前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可通过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询。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或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再按招聘计划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等,另加现场复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或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
 
(八)公示录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核准。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经公示合格后的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公示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太湖新区党群工作部(0572-2702168)负责解释。
 
 
 

2024年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招聘中高级岗位工作人员4人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是省属公立、山东省首家三级甲等眼科专科医院,经省政府批准以医院为依托建设成立了山东省眼病防治研究院、眼科与视光医学院,已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公益、保健、预防、康复等为一体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眼科与视光区域中心。先后被批准为首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国家高水平重点学科、国家视觉分析三级实验室、国家眼耳鼻喉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山东省分中心、国家中西医结合眼视光与近视防控国际合作基地、山东省眼病防治重点实验室、泰山学者攀登计划特聘专家单位,是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眼科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眼科分会副会长、国家卫生健康委防盲专家指导组副组长、中国医师协会眼科医师分会副会长、中华预防医学会公共卫生眼科学分会副主任委员、山东省医学会副会长单位、山东省医师协会副会长单位,是白内障、眼底病、眼视光全国十大技术培训中心,是山东省防盲治盲办公室、山东省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中心、山东省儿童青少年健康与近视防控研究院挂靠单位。
 
  医院坚持走“科技兴医”的道路,在大脑科学、人工智能、神经眼科学、视光学、免疫和炎症性眼病、白内障、眼底病等前沿科学领域取得丰硕的科研成果,先后主持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68项,其中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973项目、国家卫健委行业科研重大专项等国家级项目24项,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等省部级课题45项,在Lancet等权威SCI期刊及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600多篇,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国家、省部局级科技成果奖励38项次。被评审为国家视觉分析三级实验室、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山东省眼视光与青少年视力低下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山东省中西医结合眼科与视光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视觉科学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与视光医学院是国内外知名的眼视光高等教育机构,2005年开设我国中医药院校首家和山东省首家眼视光学本科专业,2006年被批准为眼科学硕士、博士培养单位和眼科博士后流动站,2013年开设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眼视光方向)特色班,2015年凭借雄厚的综合办学实力在众多医学院校中脱颖而出,被教育部批准设立特控“眼视光医学专业”。目前已建立起本、硕、博三级人才培养体系,是我国眼科与视光学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最健全的医学院校之一,本科招生规模全国第一。
 
  医教研防协同发展打下的坚实基础,为未来的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山东省眼科与视光医教研发中心”已获得批准为市政府2019、2020年重点项目,并入驻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2022年8月,山东中医药大学国际眼科与视光医学院师生已搬迁入驻,临床教学医院工程预计于2024年投入使用,这必将为国际眼科医疗及教育事业搭建更广阔的平台,打造健康中国齐鲁品牌,积极服务健康中国、健康山东、健康济南的战略实施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医院多年来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人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政策规定和医院实际,为员工提供完善的薪资福利条件,具备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特别是在临床技能提升、科研平台搭建、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具体较强的竞争力,为广大人才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与平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其中,高级岗位1人,中级岗位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应聘高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68年9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须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应聘的2024年毕业生须能按时毕业,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中医药大学(https://www.sdutcm.edu.cn)和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网站(http://www.semeye.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9:00-9月23日16:00
 
  初审时间:2024年9月12日11:00-9月24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一律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后,以“附件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医院组织人事科邮箱(shierming58859698@163.com),邮件及材料压缩包名称一律采用“报考岗位+姓名+专业+毕业院校”的方式命名,例如“眼科医师+张三+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眼科学方向)+XX大学”。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签字确认的《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本人签字生成为PDF版)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须本人签字生成为PDF版),《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3,EXCLE版);
 
  (2)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体现的相关论文、科研、奖励、英语等级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于2024年12月31日前能够正常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资格复审阶段提供);
 
  (6)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电子版;
 
  (7)其他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模版见附件5);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和高级职称岗位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网站http://www.semeye.com有关通知,并保持手机、邮箱等通讯方式通畅。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座谈、查阅档案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体检等工作将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山东中医药大学网站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一)享受国家、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单位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二)符合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人员,医院提供人才津贴及科研启动资金。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翟老师
 
  咨询电话:0531-58859682
 
  监督电话:0531-58859637
 
  电子邮箱:shierming58859698@163.com
 
  七、其他
 
  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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