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三员合一”全职党建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此次共招聘“三员合一”全职党建指导员12名,其中限2024年非在职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3年毕业的非在职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招聘人数9名,其他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招聘人数3名。岗位详见附件1:《2024年成都市温江区“三员合一”全职党建指导员岗位表》,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3日9:00至2024年8月5日17:00(工作日工作时间段)。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设网上报名,报名不收取报名费。应聘人员本人到成都恒信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市温江区南巷子1-9号)进行现场报名,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资格初审和现场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初审不合格或资料不齐全的取消报名资格。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所需材料:
1.《2024年成都市温江区“三员合一”全职党建指导员岗位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需附一寸彩色证件照);
2.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总支、党委)开具(盖党组织章)的《党员证明》(详见附件3)。
3.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考生本人已取得的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本人的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或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1份;
6.报考01岗位的普通高校2023届、2024届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在职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非在职证明(如社保缴费清单);
7.符合优先条件的人员需提交相应佐证资料。
(三)补充报名
报名时间截止后,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未达到岗位拟聘人数比1:2的,予以延长报名时间,并在温江人才网上另行公告。
(四)准考证打印
1.打印时间:2024年8月8日—8月9日。若因报名人数未达比例开展补充报名或其他情形导致准考证打印时间更改的,将在温江人才网另行公告。
2.打印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温江人才网首页相应位置在线打印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及面试考核均需持准考证到场,逾期未打印或未携带准考证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方式及成绩公布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分别为50%和50%。参加笔试和面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一)笔试
笔试考试时长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党务知识、党内法规、应用文写作、四川省情、成都市情、温江区情等。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 笔试安排:预计8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 笔试成绩于笔试当日登录温江人才网查询。本次考试为主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面试
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将于笔试当日在温江人才网发布,请及时登录查看。
1. 面试安排:预计8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通知为准。
2. 参加面试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达候考室签到和抽签。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面试。
3.面试主要测评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试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当日在温江人才网上公布。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遇考试综合成绩末位同分的,优先选择符合优先条件人员;若同分人员均为符合优先条件人员,则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主考机关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2.体检安排:预计8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通知为准。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三)公示
1.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温江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人员的拟聘资格。
(四)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聘用
1.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拟聘人员应服从统一分配,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按有关规定与指定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服从分配、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拟聘人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相关待遇
参照成都市温江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经济待遇标准。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温江区纪委监委及社会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28-82727649
咨询电话:028-82641593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公告、通知均在温江人才网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二)特别提醒。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笔试面试时间等招聘工作安排,将在温江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的,责任自负。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查询网站:温江人才网(www.wjrc114.com)
报名地址:成都恒信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市温江区南巷子1-9号)
成都恒信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2日
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和《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活动实施方案》精神,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开展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引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3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1.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http://gkzp.renshenet.org.cn
2.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
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195/202409/c01_1009461.shtml
3.哈尔滨市国家保密局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mp/profile_ext?action=home&__biz=MzkzMjQzNDgxMw==&subscene=0#wechat_redirec
4.哈尔滨市委网信办微信公众号“网信哈尔滨”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mp/profile_ext?action=home&__biz=MzUzNDgzMTg4NQ==&scene=124#wechat_redirect
5.哈尔滨市总工会网址:
https://www.hrbgh.org/#/home
6.哈尔滨学院网址:http://www.hrbu.edu.cn
7.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网址:http://www.hrbzy.edu.cn/
8.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址:https://www.hayouzhuan.org.cn/
9.哈尔滨市教育局(哈尔滨教育云平台)网址:https://www.hrbeduy.com
10.哈尔滨市体育局网址:
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8181/bmzfxxgk_fdzt.shtml
11.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址: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683/bmzfxxgk_zn.shtml
12.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网址: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437/bmzfxxgk_fdzt.shtml
13.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址: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375/bmzfxxgk_fdzt.shtml?tab=4a50d418e878442dbb0300bea168e5f3
14.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747/bmzfxxgk_fdzt.shtml
15.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网址:https://www.hrbldjsxy.org.cn/
16.哈尔滨广播电视台(哈尔滨蓝网)网址:https://www.hrbtv.net/
17.道里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dl.gov.cn/
18.道外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dw.gov.cn/
19.南岗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ng.gov.cn
20.香坊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xf.gov.cn/
21.平房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pf.gov.cn/
22.松北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songbei.gov.cn
23.呼兰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ulan.gov.cn
24.阿城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acheng.gov.cn
25.双城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sc.gov.cn
26.尚志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shangzhi.gov.cn
27.五常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ljwch.gov.cn/
28.巴彦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bayan.gov.cn
29.木兰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mulan.gov.cn
30.通河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tonghe.gov.cn/
31.依兰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yl.gov.cn/
32.宾 县人民政府网址: www.chinabx.gov.cn
33.方正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fz.gov.cn/
34.延寿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yanshou.gov.cn/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满足招聘岗位中对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岗位;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中专和人社部发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地区或国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6年9月11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8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3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以及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8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如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限定的,以《招聘计划表》为准。
6.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户籍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7.《招聘计划表》中专业要求为“空”的,以其二级目录所列内容为准。
8.限制行政区划内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1日。
9.面向公费师范生招聘岗位以及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以市直招聘主管部门或区县人社部门发布的招聘公告或通知为准。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现役军人;
7.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岗位限定的除外)。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可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各相关部门网站通知。招聘公告发布至报名结束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其中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网上或现场报名时,每个市直部门或区县(市)只能选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享受笔试政策加分的考生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考生填写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 “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2.网上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要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因未按时关注审查结果或未预留充足时间而导致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具有自主招聘权限)、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市)人社部门(以下简称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
3.缴费。按照《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名考生90元,面试不收费。缴费可采取网上或现场缴费方式,具体缴费方式、时间、地点等详见各相关部门网站通知。未按期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招聘博士毕业生或2024年、2025年硕士毕业生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划定成绩合格线;招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开考比例可不低于1:2;县(市)级事业单位招聘2024年、2025年本科学历毕业生开考比例可不低于1:2;乡(镇)级事业单位招聘2024年、2025年本科学历毕业生开考比例可高于1:1;除此外,开考比例不低于1:3。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本次引才招聘的相应比例(以下简称相应比例)。如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对象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岗位如达不到1:3比例,可发布招聘补充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如仍达不到1:3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所有报考岗位计划被取消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并且只有1次改报机会,详细情况请关注各相关部门网站通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改报资格。
5.相关政策
(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3)根据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党内关怀帮扶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办发〔2019〕22号)规定,鼓励支持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近3年考核连续为优秀等次的,报考管理岗位的可参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报考一般性专业技术岗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哈政办发〔2020〕5号)文件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和市(地)级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并将同等对待落实到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聘用、派遣、落户等各个环节。
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工作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关注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政策加分现场审核通过人员信息,在各相关部门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政策加分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1日。
6.打印笔试准考证。请按照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网站通知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政策咨询电话:
1.哈尔滨市国家保密局:0451—87173956
2.哈尔滨市委网信办:0451-84091293
3.哈尔滨市总工会:0451-87657685
4.哈尔滨学院:0451-86617689、87085520
5.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0451-86636794
6.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451-87900520
7.哈尔滨市教育局:0451-84617725
8.哈尔滨市体育局:0451-88020325
9.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451-84664535
10.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0451-86772695
11.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451-87689859、85695105
12.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哈尔滨市第一医院:0451-53969302
(2)哈尔滨市第二医院:0451-55601210
(3)哈尔滨市中医医院:0451-85731456
(4)哈尔滨市第四医院:0451-88029907
(5)哈尔滨市第五医院:0451-88626608
(6)哈尔滨市第六医院:0451-58767618
(7)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0451-84886728
(8)哈尔滨市胸科医院:0451-55604006
(9)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0451-82426085
(10)哈尔滨市口腔医院:0451-84664698
(11)哈尔滨市眼科医院:0451-56180511
(12)哈尔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0451-84664698
(13)哈尔滨市血液中心:0451-84664698
13.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0451-85911091
14.哈尔滨广播电视台:0451-87996026
15.道里区:0451-84541404
16.道外区:0451-88985908
17.南岗区:0451-82766260
18.香坊区:0451-51895791
19.平房区:0451-86509377
20.松北区:
(1)松北区委党校:0451-88105656
(2)松北区卫生健康局:0451-84090484
(3)松北区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所属事业单位:0451-88108126
21.呼兰区:0451-57355195
22.阿城区:0451-56567070
23.双城区:0451-53113906
24.尚志市:0451-56757572
25.五常市:0451-53545166
26.巴彦县:0451-56058531
27.木兰县:0451-57085017
28.通河县:0451-57422408
29.依兰县:0451-57229300
30.宾 县:0451-57913779
31.方正县:0451-57116059
32.延寿县:0451-53018270
(二)考试
招聘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考核(面谈),也可在“丁香人才周”引才活动当天进行现场招聘、直接考核(面谈),考核(面谈)合格者,现场签订《“丁香人才周”引才协议书》,后置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环节;招聘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可直接面试(实操);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2025年毕业生,可直接面试(实操)。当免予笔试或面试的岗位报名人数过多,不便于直接面试(实操)或考核(面谈)时,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职业能力测试环节,筛选人才进入面试(实操)或考核(面谈)。除此外,一般通过笔试、面试环节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方式以各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发布通知为准。
本次招聘,笔试和面试工作均由各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分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满分为150分;《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等,满分为50分。两科为一张试卷,共计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报考管理岗位,笔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为一张试卷,共计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内,请登录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网站查询。
2.现场资格确认
(1)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相应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若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确认。未设置笔试环节直接面试或考核的,网上报名成功后,可直接进入现场资格确认;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①《报名资格审查表》;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或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2025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本人成绩单、本人关于毕业证书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④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⑤限定行政区划内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⑦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等。
现场资格确认过程中,凡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设置笔试环节的,可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相应比例依次进行递补。
现场资格确认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相应比例。若达不到相应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3)现场资格确认工作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3.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
(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各相关部门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4.公布总成绩
(1)设置笔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面试成绩;
(2)直接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各相关部门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2025年毕业生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丁香人才周”引才协议书》。
(二)体检
体检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
考察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递补意见,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相关部门网站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024年毕业生如未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毕业生如未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将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考试(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才,可根据本人意愿,由用人单位安排到相应岗位进行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情况可纳入试用期考核范围。
八、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应邀请同级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1.哈尔滨市国家保密局:0451—87173951
2.哈尔滨市委网信办:0451-87173342
3.哈尔滨市总工会:0451-87657665
4.哈尔滨学院:0451-86601173
5.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0451-86668916
6.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451-87900593
7.哈尔滨市教育局:0451-84619312
8.哈尔滨市体育局:0451-87800339
9.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451-84664550
10.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0451-86772670
11.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451-87383105
12.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451-84664479
13.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0451-85911190
14.哈尔滨广播电视台:0451-87996263
15.道里区:0451-84517678
16.道外区:0451-88982954
17.南岗区:0451-82705754
18.香坊区:0451-51895790
19.平房区:0451-86501475
20.松北区:0451-84090990
21.呼兰区:0451-56207722
22.阿城区:0451-53727761
23.双城区:0451-53113916
24.尚志市:0451-53323393
25.五常市:0451-53531001
26.巴彦县:0451-57513633
27.木兰县:0451-57082728
28.通河县:0451-57422347
29.依兰县:0451-57238104
30.宾 县:0451-57907428
31.方正县:0451-57116213
32.延寿县:0451-53028655
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相关要求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1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暂未分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汕头海关总关的安全保卫、物业管理、生活服务保障、仓库管理、政府采购执行等工作。
(二)汕头海关技术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汕头关区进出境货物的实验室检测、化验鉴定,风险分析与咨询、科研与技术开发、海关技术规范的制(修)订,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委托检验检测、化验鉴定、技术培训和咨询等服务。
(三)汕头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汕头海关口岸门诊部)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汕头关区口岸传染病流行趋势监测与预警,参与口岸及输入性疾病暴发调查处理、医学媒介生物鉴定、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鉴定等工作。
(四)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汕头分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委托汕头海关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电子口岸应用项目及联网企业的技术支持,海关信息系统项目开发和维护,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等工作。
(五)汕尾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承担汕头海关所属汕尾海关辖区进出境货物的检验检测鉴定,以及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和经营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2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汕头海关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年)》设置(附件2、3)。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公告发布
应聘人员自2024年9月11日开始,可通过汕头海关门户网站(http://shantou.customs.gov.cn)、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www.shantou.gov.cn/hrss)查询招聘公告。
七、报名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请在2024年9月18日9:00至24日18:00期间登陆“汕头海关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sthggkzp2024)(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截止后不再接收报考申请。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9月27日9:00至28日18:00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报名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0月8日9:00至10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确认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0月16日9:00至18日18:00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重复报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4),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八、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统一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设在广东省汕头市,具体时间及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应聘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对象。
笔试分数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名单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将依次递补人选。
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通过汕头海关门户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需提供材料及相关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其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2位计算;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应聘人员可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的应聘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岗位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由汕头海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十、公示及聘用
(一)按照规定程序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在汕头海关门户网站、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弄虚作假的、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公开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被查明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应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汕头海关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笔试、面试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笔试、面试资格。
(二)本次招聘除体检外不收取其他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应关注网络发布的相关公告,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四)应聘人员请在报名系统上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和邮箱地址,期间如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告知,因电话和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公告相关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汕头海关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754-88198625;0754-88198627
监督举报电话:0754-88198528
汕头海关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