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德宏陇川县应急管理局招聘应急指挥调度中心业务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我县应急管理统筹协调工作,坚持常态和非常态相结合,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相融合,全面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指挥调度能力,更好服务陇川县经济跨越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应急指挥调度中心业务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应急指挥调度中心业务人员2名,男女不限,主要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日常工作。公开招聘的应急指挥调度中心业务人员不列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由陇川县应急管理局和受聘人员建立用工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条件
 
(一)自愿从事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指挥工作,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工作,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大学本科(全日制)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五)招聘人员户籍限德宏州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聘人员。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5.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6.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吸毒人员或有吸毒史的。
 
8.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由陇川县应急管理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陇川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及考试
 
1.报名和资格审查: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陇川县应急指挥调度中心业务人员招聘报名表》(自行从陇川县应急管理局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填写),至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委托报名和电话报名。报名与整个测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公开招聘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参聘资格。
 
2.考试:招录考试由陇川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报名人数50人以下直接进行面试,招录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入;报名人数50人以上先组织笔试后,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招录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入。
 
(四)体检
 
到指定医院(陇川县人民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的拟确定为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则不能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本次招聘过程中,在体检、公示、聘用环节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的,可按面试成绩或者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新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能适应工作岗位的,按照相关规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五)工资及相关待遇
 
1.招聘人员工资为4500元/月/人。
 
社会保险参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保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直接从聘用人员工资中代为扣缴)。
 
2.聘用人员参照机关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单位工会职工福利。
 
四、其他事项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确保招聘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如有发现违规违纪等行为和问题,坚决严肃查处,除取消报考人员的资格外,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具体详情请致电或到陇川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692-7178139。
 
本公告由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云南德宏陇川县自然资源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管理业务工作,全面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经陇川县自然资源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内设股室、中心岗位2名,属行政单位编外聘用人员。
 
二、岗位工作内容
 
协助开展不动产登记、确权登记、项目内业整理等综合业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德宏户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备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年月在1989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男、女各一名;
 
4.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等业务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单位分配和管理;
 
6.同等条件下,男性拥有C1驾照者优先。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招聘资格
 
1.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聘人员;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5.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6.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的;
 
7.吸毒人员或有吸毒史的;
 
8.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招聘流程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办理聘用。
 
(二)报名
 
1.公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丁恒全
 
联系电话:0692-7171476。
 
3.报名地点: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陇川县自然资源局临时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个人简历1份;个人征信1份。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指定专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四)面试
 
根据岗位工作特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即确定为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领导和股室负责人组成面试领导小组组织开展。
 
(五)体检
 
到指定医院(陇川县人民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的拟确定为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则不能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日的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本次招聘过程中,在体检、公示、聘用环节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服务期限要求
 
正式聘用后需在岗一年(聘用期间可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国有企业人员招聘考试),原则上合同到期考核合格后续聘。
 
(九)聘用待遇
 
1.试用期工作人员按照2500元/月的标准发放(含五险),试用期为二个月。
 
2.正式录用后基本工资按照3000元/月的标准发放(含五险)。年终考核按照《陇川县自然资源局聘用人员考核方案》执行。
 
3.聘用人员参照机关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单位工会职工福利。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提交的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期间应聘人员须保证电话畅通,如因电话无法联系而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未尽事宜,请咨询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丁恒全,电话:0692-7171476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2日


云南德宏陇川县应急管理局招聘应急指挥调度中心业务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我县应急管理统筹协调工作,坚持常态和非常态相结合,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相融合,全面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指挥调度能力,更好服务陇川县经济跨越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应急指挥调度中心业务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应急指挥调度中心业务人员2名,男女不限,主要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日常工作。公开招聘的应急指挥调度中心业务人员不列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由陇川县应急管理局和受聘人员建立用工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条件
 
(一)自愿从事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指挥工作,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工作,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大学本科(全日制)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五)招聘人员户籍限德宏州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聘人员。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5.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6.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吸毒人员或有吸毒史的。
 
8.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由陇川县应急管理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陇川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及考试
 
1.报名和资格审查: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陇川县应急指挥调度中心业务人员招聘报名表》(自行从陇川县应急管理局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填写),至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委托报名和电话报名。报名与整个测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公开招聘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参聘资格。
 
2.考试:招录考试由陇川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报名人数50人以下直接进行面试,招录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入;报名人数50人以上先组织笔试后,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招录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入。
 
(四)体检
 
到指定医院(陇川县人民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的拟确定为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则不能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本次招聘过程中,在体检、公示、聘用环节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的,可按面试成绩或者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新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能适应工作岗位的,按照相关规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五)工资及相关待遇
 
1.招聘人员工资为4500元/月/人。
 
社会保险参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保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直接从聘用人员工资中代为扣缴)。
 
2.聘用人员参照机关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单位工会职工福利。
 
四、其他事项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确保招聘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如有发现违规违纪等行为和问题,坚决严肃查处,除取消报考人员的资格外,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具体详情请致电或到陇川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692-7178139。
 
本公告由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云南德宏陇川县自然资源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管理业务工作,全面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经陇川县自然资源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内设股室、中心岗位2名,属行政单位编外聘用人员。
 
二、岗位工作内容
 
协助开展不动产登记、确权登记、项目内业整理等综合业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德宏户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备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年月在1989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男、女各一名;
 
4.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等业务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单位分配和管理;
 
6.同等条件下,男性拥有C1驾照者优先。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招聘资格
 
1.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聘人员;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5.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6.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的;
 
7.吸毒人员或有吸毒史的;
 
8.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招聘流程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办理聘用。
 
(二)报名
 
1.公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丁恒全
 
联系电话:0692-7171476。
 
3.报名地点: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陇川县自然资源局临时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个人简历1份;个人征信1份。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指定专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四)面试
 
根据岗位工作特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即确定为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领导和股室负责人组成面试领导小组组织开展。
 
(五)体检
 
到指定医院(陇川县人民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的拟确定为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则不能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日的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本次招聘过程中,在体检、公示、聘用环节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服务期限要求
 
正式聘用后需在岗一年(聘用期间可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国有企业人员招聘考试),原则上合同到期考核合格后续聘。
 
(九)聘用待遇
 
1.试用期工作人员按照2500元/月的标准发放(含五险),试用期为二个月。
 
2.正式录用后基本工资按照3000元/月的标准发放(含五险)。年终考核按照《陇川县自然资源局聘用人员考核方案》执行。
 
3.聘用人员参照机关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单位工会职工福利。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提交的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期间应聘人员须保证电话畅通,如因电话无法联系而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未尽事宜,请咨询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丁恒全,电话:0692-7171476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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