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嘉兴南湖区人民医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人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南湖区人民医院筹建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区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素质,加快我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南湖区委编办同意,区人力社保局备案,计划开展2024年南湖区人民医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南湖区人民医院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为报备员额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报考岗位工作。
 
2.学习、工作综合表现良好,工作期间无医疗事故发生,身体健康。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日之后出生),副高及以上职称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日之后出生)。
 
4.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医学类毕业生的岗位,符合以下条件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1、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8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2、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并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三、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1.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认定。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公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设置及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对于未列入教育部门公布目录的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考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方向确定。
 
2.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具有专业技术资格(以发文时间或发证时间为准)、工作经历、任职期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24年8月1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4年8月1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4)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不受理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8月1--8月9日
 
2.网络报名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登记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材料原件在后续环节审核。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未进行扫码报名登记、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上传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全的均视为无效报名。
 
图片1.png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一式一份(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的图片;(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图片,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图片;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图片(正反两面);
 
(4)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图片(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5)工作经历证明。
 
(6)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入围考察前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扫描件。
 
4.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时间、地点安排将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上公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岗位序号04、05、06为高层次紧缺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开展考试。报考其他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面试前要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南湖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它报考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证明等。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确认参加考试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10倍的,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列为面试对象,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确认参加考试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0倍(含10倍)的,采取直接面试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或相关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放弃。
 
(三)体检
 
区卫健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考察由区卫健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人员不得递补)。
 
(五)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南湖区委南湖区政府(http://www.nanhu.gov.cn/)公示公告栏中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六)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与原单位有劳动关系人员,报到时须出具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证明书,无法出具解除合同证明的视作放弃,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为报备员额制事业编制参照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区卫健局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政策咨询):0573—82838369。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卫健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公告、考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将在中国南湖区委南湖区政府(http://www.nanhu.gov.cn/)公示公告栏中公布,届时考生可上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监督电话:南湖区卫生健康局0573—82838369。
 
 
 
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31日

2024年浙江宁波市江北区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人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甬人社发〔2012〕180号)和《江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阳光招录实施办法》(北区委办〔2013〕75号)等有关规定,宁波市江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要求。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定。
 
(三)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或其他事业在编人员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或单位,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办法。
 
(一)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4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栏。
 
报考人员按实注册个人信息,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并选择对应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25日9:00至9月26日16:00。
 
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9月27日9:00-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9月29日9:00至9月3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缴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取消的招聘指标将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上予以公布。
 
拟取消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若符合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可在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1个工作日内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因指标取消且无法改报或放弃改报的人员将统一退还报名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10月17日9:00至10月19日0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一)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10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须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安机关的印章),上述证件需在有效期内(下同)。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
 
笔试后,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在读证明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所学主干课程清单(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工作经历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统筹使用事业编制综合管理岗位还需提供《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公安辅警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推荐审核表》(附件2)等材料。
 
上述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生凭身份证件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四)成绩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加试一门公共知识。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组织考察,考察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需自愿服从组织分配,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规定
 
(一)面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不参加资格复审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二)面试对象未按上述时间要求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或资格复审、面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八、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9月10日(含)。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指1988年9月10日(含)以后出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
 
(二)截至2024年9月10日(含),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历届生须在2024年9月10日(含)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且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岗位要求。
 
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学位证书,同时于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在报考时需在报名系统“备注栏”中填写主干课程,并备注中文翻译。
 
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计划表》中的本科专业要求均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并非“专业类”。
 
(五)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挂)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七)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要求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八)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九)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十)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10月31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提交至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电话联系,经审核后退还考试费。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区招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二)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请随时关注。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7668176(工作时间开放)。具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74-87668416(工作时间开放)。
 
工作日联系时间段: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黑龙江哈尔滨事业单位引才招聘1938人公告

  
 
  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和《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活动实施方案》精神,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开展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引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3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1.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http://gkzp.renshenet.org.cn
 
  2.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
 
  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195/202409/c01_1009461.shtml
 
  3.哈尔滨市国家保密局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mp/profile_ext?action=home&__biz=MzkzMjQzNDgxMw==&subscene=0#wechat_redirec
 
  4.哈尔滨市委网信办微信公众号“网信哈尔滨”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mp/profile_ext?action=home&__biz=MzUzNDgzMTg4NQ==&scene=124#wechat_redirect
 
  5.哈尔滨市总工会网址:
 
  https://www.hrbgh.org/#/home
 
  6.哈尔滨学院网址:http://www.hrbu.edu.cn
 
  7.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网址:http://www.hrbzy.edu.cn/
 
  8.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址:https://www.hayouzhuan.org.cn/
 
  9.哈尔滨市教育局(哈尔滨教育云平台)网址:https://www.hrbeduy.com
 
  10.哈尔滨市体育局网址:
 
  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8181/bmzfxxgk_fdzt.shtml
 
  11.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址: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683/bmzfxxgk_zn.shtml
 
  12.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网址: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437/bmzfxxgk_fdzt.shtml
 
  13.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址: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375/bmzfxxgk_fdzt.shtml?tab=4a50d418e878442dbb0300bea168e5f3
 
  14.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747/bmzfxxgk_fdzt.shtml
 
  15.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网址:https://www.hrbldjsxy.org.cn/
 
  16.哈尔滨广播电视台(哈尔滨蓝网)网址:https://www.hrbtv.net/
 
  17.道里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dl.gov.cn/
 
  18.道外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dw.gov.cn/
 
  19.南岗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ng.gov.cn
 
  20.香坊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xf.gov.cn/
 
  21.平房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pf.gov.cn/
 
  22.松北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songbei.gov.cn
 
  23.呼兰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ulan.gov.cn
 
  24.阿城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acheng.gov.cn
 
  25.双城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sc.gov.cn
 
  26.尚志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shangzhi.gov.cn
 
  27.五常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ljwch.gov.cn/
 
  28.巴彦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bayan.gov.cn
 
  29.木兰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mulan.gov.cn
 
  30.通河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tonghe.gov.cn/
 
  31.依兰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yl.gov.cn/
 
  32.宾  县人民政府网址: www.chinabx.gov.cn
 
  33.方正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fz.gov.cn/
 
  34.延寿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yanshou.gov.cn/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满足招聘岗位中对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岗位;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中专和人社部发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地区或国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6年9月11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8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3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以及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8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如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限定的,以《招聘计划表》为准。
 
  6.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户籍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7.《招聘计划表》中专业要求为“空”的,以其二级目录所列内容为准。
 
  8.限制行政区划内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1日。
 
  9.面向公费师范生招聘岗位以及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以市直招聘主管部门或区县人社部门发布的招聘公告或通知为准。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现役军人;
 
  7.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岗位限定的除外)。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可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各相关部门网站通知。招聘公告发布至报名结束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其中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网上或现场报名时,每个市直部门或区县(市)只能选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享受笔试政策加分的考生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考生填写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 “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2.网上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要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因未按时关注审查结果或未预留充足时间而导致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具有自主招聘权限)、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市)人社部门(以下简称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
 
  3.缴费。按照《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名考生90元,面试不收费。缴费可采取网上或现场缴费方式,具体缴费方式、时间、地点等详见各相关部门网站通知。未按期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招聘博士毕业生或2024年、2025年硕士毕业生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划定成绩合格线;招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开考比例可不低于1:2;县(市)级事业单位招聘2024年、2025年本科学历毕业生开考比例可不低于1:2;乡(镇)级事业单位招聘2024年、2025年本科学历毕业生开考比例可高于1:1;除此外,开考比例不低于1:3。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本次引才招聘的相应比例(以下简称相应比例)。如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对象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岗位如达不到1:3比例,可发布招聘补充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如仍达不到1:3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所有报考岗位计划被取消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并且只有1次改报机会,详细情况请关注各相关部门网站通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改报资格。
 
  5.相关政策
 
  (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3)根据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党内关怀帮扶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办发〔2019〕22号)规定,鼓励支持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近3年考核连续为优秀等次的,报考管理岗位的可参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报考一般性专业技术岗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哈政办发〔2020〕5号)文件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和市(地)级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并将同等对待落实到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聘用、派遣、落户等各个环节。
 
  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工作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关注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政策加分现场审核通过人员信息,在各相关部门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政策加分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1日。
 
  6.打印笔试准考证。请按照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网站通知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政策咨询电话:
 
  1.哈尔滨市国家保密局:0451—87173956
 
  2.哈尔滨市委网信办:0451-84091293
 
  3.哈尔滨市总工会:0451-87657685
 
  4.哈尔滨学院:0451-86617689、87085520
 
  5.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0451-86636794
 
  6.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451-87900520
 
  7.哈尔滨市教育局:0451-84617725
 
  8.哈尔滨市体育局:0451-88020325
 
  9.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451-84664535
 
  10.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0451-86772695
 
  11.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451-87689859、85695105
 
  12.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哈尔滨市第一医院:0451-53969302
 
  (2)哈尔滨市第二医院:0451-55601210
 
  (3)哈尔滨市中医医院:0451-85731456
 
  (4)哈尔滨市第四医院:0451-88029907
 
  (5)哈尔滨市第五医院:0451-88626608
 
  (6)哈尔滨市第六医院:0451-58767618
 
  (7)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0451-84886728
 
  (8)哈尔滨市胸科医院:0451-55604006
 
  (9)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0451-82426085
 
  (10)哈尔滨市口腔医院:0451-84664698
 
  (11)哈尔滨市眼科医院:0451-56180511
 
  (12)哈尔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0451-84664698
 
  (13)哈尔滨市血液中心:0451-84664698
 
  13.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0451-85911091
 
  14.哈尔滨广播电视台:0451-87996026
 
  15.道里区:0451-84541404
 
  16.道外区:0451-88985908
 
  17.南岗区:0451-82766260
 
  18.香坊区:0451-51895791
 
  19.平房区:0451-86509377
 
  20.松北区:
 
  (1)松北区委党校:0451-88105656
 
  (2)松北区卫生健康局:0451-84090484
 
  (3)松北区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所属事业单位:0451-88108126
 
  21.呼兰区:0451-57355195
 
  22.阿城区:0451-56567070
 
  23.双城区:0451-53113906
 
  24.尚志市:0451-56757572
 
  25.五常市:0451-53545166
 
  26.巴彦县:0451-56058531
 
  27.木兰县:0451-57085017
 
  28.通河县:0451-57422408
 
  29.依兰县:0451-57229300
 
  30.宾  县:0451-57913779
 
  31.方正县:0451-57116059
 
  32.延寿县:0451-53018270
 
  (二)考试
 
  招聘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考核(面谈),也可在“丁香人才周”引才活动当天进行现场招聘、直接考核(面谈),考核(面谈)合格者,现场签订《“丁香人才周”引才协议书》,后置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环节;招聘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可直接面试(实操);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2025年毕业生,可直接面试(实操)。当免予笔试或面试的岗位报名人数过多,不便于直接面试(实操)或考核(面谈)时,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职业能力测试环节,筛选人才进入面试(实操)或考核(面谈)。除此外,一般通过笔试、面试环节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方式以各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发布通知为准。
 
  本次招聘,笔试和面试工作均由各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分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满分为150分;《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等,满分为50分。两科为一张试卷,共计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报考管理岗位,笔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为一张试卷,共计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内,请登录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网站查询。
 
  2.现场资格确认
 
  (1)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相应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若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确认。未设置笔试环节直接面试或考核的,网上报名成功后,可直接进入现场资格确认;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①《报名资格审查表》;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或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2025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本人成绩单、本人关于毕业证书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④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⑤限定行政区划内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⑦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等。
 
  现场资格确认过程中,凡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设置笔试环节的,可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相应比例依次进行递补。
 
  现场资格确认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相应比例。若达不到相应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3)现场资格确认工作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3.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
 
  (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各相关部门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4.公布总成绩
 
  (1)设置笔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面试成绩;
 
  (2)直接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各相关部门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2025年毕业生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丁香人才周”引才协议书》。
 
  (二)体检
 
  体检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
 
  考察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递补意见,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相关部门网站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024年毕业生如未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毕业生如未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将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考试(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才,可根据本人意愿,由用人单位安排到相应岗位进行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情况可纳入试用期考核范围。
 
  八、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应邀请同级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1.哈尔滨市国家保密局:0451—87173951
 
  2.哈尔滨市委网信办:0451-87173342
 
  3.哈尔滨市总工会:0451-87657665
 
  4.哈尔滨学院:0451-86601173
 
  5.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0451-86668916
 
  6.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451-87900593
 
  7.哈尔滨市教育局:0451-84619312
 
  8.哈尔滨市体育局:0451-87800339
 
  9.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451-84664550
 
  10.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0451-86772670
 
  11.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451-87383105
 
  12.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451-84664479
 
  13.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0451-85911190
 
  14.哈尔滨广播电视台:0451-87996263
 
  15.道里区:0451-84517678
 
  16.道外区:0451-88982954
 
  17.南岗区:0451-82705754
 
  18.香坊区:0451-51895790
 
  19.平房区:0451-86501475
 
  20.松北区:0451-84090990
 
  21.呼兰区:0451-56207722
 
  22.阿城区:0451-53727761
 
  23.双城区:0451-53113916
 
  24.尚志市:0451-53323393
 
  25.五常市:0451-53531001
 
  26.巴彦县:0451-57513633
 
  27.木兰县:0451-57082728
 
  28.通河县:0451-57422347
 
  29.依兰县:0451-57238104
 
  30.宾  县:0451-57907428
 
  31.方正县:0451-57116213
 
  32.延寿县:0451-53028655
 
  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相关要求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贵州黔南州长顺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考调33人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调工作成立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以县委组织部部长为组长,县委组织部分管人才工作副部长为副组长,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等为成员单位,下设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委组织部,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一)考调原则
 
  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德为先的选人标准,切实把政治素质好,专业基础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考调到所需岗位。
 
  1.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报考事业岗位,但身份将随岗位转变,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工资结构按新进岗位工资政策进行套改。
 
  2.事业编制人员报考事业岗位,考调人员原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要根据考调单位的岗位情况重新考核聘任,如考调职位仅有管理岗位的,聘用到管理岗位,薪随岗变;如考调职位对应岗位无空岗的,执行高职低聘,且薪随岗变,工资结构按新进岗位工资政策进行套改。
 
  (二)考调程序
 
  本次公开考调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研究决定等程序进行。
 
  三、考调职位
 
  详见《长顺县2024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考调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考调对象
 
  本次考调范围为全县各镇(乡、街道)、县级单位设在镇(乡、街道)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职位表》中另有要求的除外;
 
  3. 截止2024年9月13日,报考人员需具有我县镇(乡、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含县级单位设在镇、乡、街道的机关事业单位)3年以上在编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无不合格<不称职>、不定等次情况(试用期内不定等次除外);
 
  4.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资格条件、身体条件;
 
  5.须具备考调岗位所需资格的其他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受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报考人员;
 
  4.试用期内人员;
 
  5.其他不符合参加考调条件的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考调公告及相关信息统一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gzcsx.gov.cn/)上发布。
 
  发布公告时间:2024年9月10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1)2024年9月13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30 - 18:00);(2)2024年9月14日(上午9:00 -?12: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
 
  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中心C区)三楼综合会议室。
 
  3.报名所需资料(按顺序装订)
 
  (1)《长顺县2024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证件照电子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任职文件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核对无误,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报考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教育、卫健系统人员还需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4)所有人员都需要签订报考承诺书;
 
  (5)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长顺县2024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1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直单位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考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
 
  各考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将考调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资格审查后,报名人数与计划考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考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考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考试
 
  本次考调采取面试加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面试环节根据职位报名人数情况采取无领导小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在工作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考调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具体事宜将另行发布公告。
 
  (二)面试加分
 
  2021年以来个人获得县级党委、政府以上综合表彰在面试总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县级加1分、州级加2分、省部级加3分、国家级加4分。同一个项目受多个层级表彰的只加最高级别分值一次。
 
  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每有一年度评为“优秀”等次的加1分。
 
  (三)岗位专业测试
 
  面试结束后,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岗位专业测试范围,岗位专业测试可采取笔试、实际操作、现场讲解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具体方式由考调单位根据考调岗位特点和需要拟定方案报县直单位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自行确定并组织测试。
 
  (四)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面试总成绩×50%+岗位专业测试成绩×50%。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考调单位组织实施。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考调计划数加1”的数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
 
  考调单位派出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政治素质和个人征信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强化政治素质考察,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以及身体能否胜任考调职位要求等方面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还须查阅干部档案,认真核实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等入口材料和公务员登记(参照登记)表等身份材料,如实拟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后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空缺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
 
  考察结束后要对人选进行人岗相适比选,由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决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未按成绩名次的须报考调办同意)。经考察无合适人选,考调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决定按程序报县考调领导小组审批方可取消或减少考调人数。
 
  八、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各考调单位各职位的考察情况确定拟考调人员,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根据单位空编情况办理调动手续(乡村振兴驻村队员原则上需待此轮驻村期满后,方能办理调动手续)。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本次考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考试统筹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公开考调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好岗位专业测试、考察等相关工作,明确相关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公开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坚决杜绝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在公开考调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0854—6822193 ??0854—6825683
 
  监督电话:0854—6826096 ??0854—6821643
 
 
 
  长顺县县直单位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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