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北镇市事业单位招聘103人公告

  
 
  为解决中共北镇市委党校(北镇市行政学校、北镇市社会主义学校)、北镇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工作人员紧缺问题,更好的满足用人单位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锦人发〔2009〕1号)等规定,经北镇市人民政府批准,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品行和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七)本次公开招聘岗位限定为锦州市域内户籍(其中:中共北镇市委党校、北镇市第三高级中学不限户籍)。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户籍、资格证书取得时间要求为报名起始之日即2024年8月7日(含)之前,应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但经官网可查考试成绩合格的,确属发证部门延期发证等非应聘人员原因,可先行报名及考试,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再办理聘用;
 
  (八)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2024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
 
  (九)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十)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度中共北镇市委党校(北镇市行政学校、北镇市社会主义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2024年度北镇市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十一)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十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制度规定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十三)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十四)应聘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三、招聘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采用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办法等详细信息,通过北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bzs.gov.cn)查询。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建议使用电脑或手机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登录www.jxxcexam.com网址进行网上报名,或使用手机扫描公告中人事考试报名系统二维码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或手机二维码报名程序如下:
 
  1、报名时间及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需在2024年8月7日(星期三)8:30至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16:30登录www.jxxcexam.com网址,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户籍(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照片、学士学位照片及学历验证报告、学士学位认证报告,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及资格证书的验证,逾期不再受理。
 
  2、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8月7日(星期三)8:30至2024年8月16日(星期五)16:30登录www.jxxcexam.com网址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8月15日(星期四)16:30前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8月15日16:30至2024年8月16日16:30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按照报名系统中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3、缴费确认
 
  应聘人员通过审查后,须于2024年8月25日8: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考试费100元。应聘人员确认“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网上打印准考证
 
  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8月22日9:00至8月25日9:30登录www.jxxcexam.com网址,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三)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考岗位。
 
  2、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聘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聘用。
 
  4、招聘岗位未达到1:2的开考比例,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如有调整招聘计划,将及时在北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bzs.gov.cn)更新通知。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它符合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5、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内容:
 
  (一)报考中共北镇市委党校(北镇市行政学校、北镇市社会主义学校)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报考北镇市教育局所属学校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等。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应聘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四)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阅卷结束后统一确定,笔试成绩通过北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bzs.gov.cn)查询,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
 
  六、资格审查(复审)
 
  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复审)确认。主要审查应聘人员在招聘岗位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认真审查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防止并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复审)结果的,将取消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北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复审)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人员应聘资格(考试和应聘资格)。
 
  七、面试
 
  (一)人选确定:面试人选为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二)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相关事宜经北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bzs.gov.cn)通知。
 
  八、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在北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bzs.gov.cn)公布。
 
  九、体检和考察
 
  (一)人选确定
 
  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笔试、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加试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名单在北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bzs.gov.cn)公布。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经北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结合招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考察工作。考察应当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组一般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招考岗位情况的人员共同组成。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报考资格以及其他需要考察的内容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如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配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开展工作,视为应聘人员放弃该招聘岗位。
 
  十、公示与聘用
 
  (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北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bzs.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即视为本次招聘结束,出现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二)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含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二、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及相关最新指导目录。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416-6622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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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日


2024年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第三批)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派遣地点为: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劳务派遣岗位17个共39人,包括专业技术岗位32人,辅助/工勤岗位7人,岗位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原则上应具备2024年12月前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
 
其中,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一)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医德医风问题;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原则上要求在2024年7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应届毕业生年龄仅作参考。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通过招聘官网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0日8时,请电脑登录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xhhos.com,人事招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以第一志愿为准。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单位结合岗位条件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含初选、复选),并于2024年9月20日12时前完成。期间,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系统上提示为“复选”。
 
3.资格确认。为合理安排考务,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要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确认考试,时间详见后续通知。未按期确认者,不视为具备完全的应聘资格,单位可不予安排其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一天或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将在招聘网站上通知。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若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环节。
 
(三)考试
 
采用面试方式,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逐轮淘汰。如该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较多,将视情况另行安排面试前考核。具体时间和安排将在网上通知。
 
初试主要考查专业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初试后,各岗位根据本轮面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复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各岗位根据面试复试成绩确定应聘人员的排序和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四)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按照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以单位认定意见为准。其中根据个人及科室情况,应届毕业生尚需安排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2-4周的实习,实习期考核同时作为考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体检原则上在我院体检中心进行。
 
(五)录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六)签订合同
 
录用人员纳入劳务派遣管理,与招聘单位“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七)其他
 
1.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将根据单位工作安排情况,另行研究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调剂。面试工作结束后,将根据空缺岗位、应聘人员填报调剂志愿及其面试表现、排序等情况,安排岗位调剂。在招聘计划总量内,少量岗位将适当增聘一些优秀人员。
 
3.教育经历请从高中开始填写。护理岗位要求全日制高中起点学历。
 
4.提醒:请务必上传附件佐证材料。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0571-87208956 金老师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0571-88842601 王老师
 
护理部:0571-85267012 徐老师
 
总务科:18989489002、13588168264高老师、郭老师
 
如简历投递出现问题可直接咨询技术电话:0571-88109809
 
我们郑重声明:本次招聘考试不组织考前辅导,也不提供辅导资料,任何有关本次考试辅导的信息均与招聘单位工作安排无关,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
 
2024年9月11日
 
附件:
 

2024年上海开放大学学科带头人招聘公告

  
 
  上海开放大学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批准成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的新型高等学校,学校前身为上海电视大学,创办于1960年。
 
  学校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远程开放教育为主要形式,主要面向广大学习者提供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和社区教育,是上海学习型社会建设和终身教育体系建构的重要承载者。学校学历教育注册在读学生目前约10万名,是上海在校生人数最多的高校。学校努力建设具有上海特点、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开放大学,为上海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不断贡献新的力量。
 
  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3名。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五)学科带头人年龄原则上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序号

部门

拟安排

岗位

岗位性质

需求人数

专业

要求

学位要求

职称要求

其他要求

1

经管学院

学科

带头人

专技

1

经济

管理类

博士

正高

原则上45周岁以下,有高层次课题研究经验,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方向者优先

2

理工学院

学科

带头人

专技

1

机械电子工程或相近专业

博士

正高

原则上45周岁以下,科研成果较多,在学术界拥有一定影响力;有专业建设、教学改革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以及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优先

3

人文学院

学科

带头人

专技

1

新媒体设计、艺术设计、艺术与科技等相关专业

博士

正高

原则上45周岁以下,有文化创意相关背景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及其他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获奖、科研成果等)通过网上招聘系统进行投递,具体网址为: https://zhaopin.shou.org.cn/。通过其他形式投递的简历材料恕不受理。
 
  3.注意事项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留学归国人员一般应于2024年9月底之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安排综合测评。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虚报资料、隐瞒重要事实的,学校均可以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请应聘者务必确认本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三)综合测评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采取试讲、面试、面谈及心理测评等形式,对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四)政审
 
  学校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情况、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考察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五)体检
 
  拟聘人员需向人事处提交指定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政审、体检结果,对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依照学校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一人一策,具体面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1-25653951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吴老师、袁老师,联系电话:021-25653695、021-25654088
 
  上海开放大学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广东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将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辅警30名,要求男性(其中招聘2名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
 
二、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考录。
 
三、招聘资格与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责任心强,勇于担当,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聘用后需服从单位岗位分配。
 
(四)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1日至2006年9月10日期间出生);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1日至2006年9月10日期间出生)。
 
(五)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及持有B2驾驶证及以上人员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文身,无精神病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或单侧矫正视力5.0以上;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退役军人放宽至1.65米以上)。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和中共党员。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本市在职辅警或公安机关辅警辞职不满6个月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地点: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大道中23号
 
五、报名资料审查
 
1.填写《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须张贴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有效;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有关证件(如:机动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6.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开具日期须在2024年9月10日以后)。
 
六、考试
 
考试包括体能测评、笔试和面试。
 
(一)体能测评
 
1.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上午9时至10时30分;
 
2.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
 
4.合格标准:10米×4往返跑,≤13″4合格;纵跳摸高,≥265cm合格;1000米跑,≤5′30″合格;
 
本项为合格性测试,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笔试。
 
(二)笔试
 
1.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5时至16时;
 
2.地点: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2号楼8楼会议室;
 
3.笔试内容及方式:常识、法律基础知识、情景应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4.注意事项:考生须在14时45分前入场完毕,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不允许进入考场。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9月24日(星期二)上午9时;
 
2.地点: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2号楼5楼会议室;
 
3.方式:结构化面试;
 
4.注意事项: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指定区综合性公立医院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和条件进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政审
 
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规定,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必要时,调取拟聘用人员个人档案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将在“曲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留用。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工作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有关事项说明
 
(一)工资待遇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辅警的薪酬待遇由政府财政全额保障,按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和人身意外保险。试用期每月工资约2500元,转正后每月综合工资约3500元,每月综合工资含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
 
(二)工作要求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适应加班和夜班,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试用期、合同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三)其他事项
 
1.凡各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或个人原因等导致影响考试及聘用,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2.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政工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6839521。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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