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校聘岗位招聘60人公告

  2024年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聘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校聘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2024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校聘岗位工作人员,其中教师岗位15人、辅导员岗位36人、教辅岗位9人。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愿意扎根西部,为边疆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授予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8月31日前获得与应聘岗位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的按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处理。
 
  4.符合应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4年7月31日(含)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9年7月31日(含)后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6.已在其他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册人员应聘我校岗位,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7.应聘人员需取得普通话测试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8.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的专业名称须与《岗位表》中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一致,专业名称、代码参照附件4。
 
  9.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2)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人员;(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4)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人员,正处在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人员;(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人员;(6)属于“免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未解除定向协议的人员;(7)未满服务期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三、公开招聘程序及相关政策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10:00至2024年8月14日19:00
 
  1.报考人员可通过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吐鲁番零距离等查询《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0995-8529319。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将报名表及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tlfzyzp@163.com,(命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有工作单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等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适合自己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以上电子报名材料请按顺序编辑在一个word文档中,以“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命名文件,例:“A01-专职辅导员-张三”。
 
  (二)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8月15日10:00至8月16日19:00
 
  学校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名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具体人员名单在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予以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时予以通知。
 
  2.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技能测试环节。
 
  (四)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在公布面试成绩时予以通知。
 
  2.成绩公布
 
  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到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确定
 
  1.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
 
  2.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六)体检
 
  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统一安排考生在当地三甲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须开展吸毒、癫痫、精神病史等项目的排查检查,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七)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学校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九)公示
 
  学校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审批聘用
 
  1.对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经岗前培训合格的新聘人员与学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为5年,聘用期间纳入学校管理制度统一管理。
 
  2.拟录用人员需在报到前将个人档案转递至我校,未转递个人档案的无法正常办理入职手续。
 
  3.聘用期内除组织调整,原则上不受理个人岗位调整的申请,对隐瞒患有精神病史、抑郁症等不适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报考人员,一经核实解除劳动合同。
 
  4.在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和调资等方面参照同级别本校在编人员标准执行。
 
  5.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即“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6.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定、培训教育、考核奖惩、考勤管理等其他方面与本校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在资格推荐上一视同仁。
 
  四、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委办公室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5-8575211
 
  五、招聘有关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应届毕业生无法正常按期(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及取得相应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新聘用人员入职一年内,需取得相应学科高校教师资格证,未按时取得者取消聘用。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六、联系咨询
 
  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18609953627
 
  夏老师15509951199
 
  办公室电话:0995-8529319(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10:30-14:00,下午16:00-20:00)
 
  附件:
 
 
 
 
 
 
  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8月5日

2024年浙江宁波市江北区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人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甬人社发〔2012〕180号)和《江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阳光招录实施办法》(北区委办〔2013〕75号)等有关规定,宁波市江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要求。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定。
 
(三)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或其他事业在编人员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或单位,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办法。
 
(一)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4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栏。
 
报考人员按实注册个人信息,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并选择对应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25日9:00至9月26日16:00。
 
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9月27日9:00-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9月29日9:00至9月3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缴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取消的招聘指标将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上予以公布。
 
拟取消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若符合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可在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1个工作日内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因指标取消且无法改报或放弃改报的人员将统一退还报名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10月17日9:00至10月19日0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一)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10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须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安机关的印章),上述证件需在有效期内(下同)。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
 
笔试后,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在读证明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所学主干课程清单(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工作经历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统筹使用事业编制综合管理岗位还需提供《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公安辅警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推荐审核表》(附件2)等材料。
 
上述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生凭身份证件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四)成绩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加试一门公共知识。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组织考察,考察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需自愿服从组织分配,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规定
 
(一)面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不参加资格复审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二)面试对象未按上述时间要求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或资格复审、面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八、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9月10日(含)。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指1988年9月10日(含)以后出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
 
(二)截至2024年9月10日(含),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历届生须在2024年9月10日(含)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且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岗位要求。
 
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学位证书,同时于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在报考时需在报名系统“备注栏”中填写主干课程,并备注中文翻译。
 
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计划表》中的本科专业要求均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并非“专业类”。
 
(五)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挂)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七)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要求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八)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九)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十)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10月31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提交至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电话联系,经审核后退还考试费。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区招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二)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请随时关注。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7668176(工作时间开放)。具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74-87668416(工作时间开放)。
 
工作日联系时间段: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湖北仙桃市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60人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的需要,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计划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6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仙桃市2024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热爱社区事业,服从组织分配,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团队合作的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本市户籍人口或在本市城区居住三年以上人员(需所居住社区出具居住证明);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贩毒史的;
 
  3、受过行政、纪律处分或有违法记录的;
 
  4、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曾参加过邪教组织或活动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1日至9月20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城区4个街道共设置4个报名点(具体地点和咨询电话见附件2)。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并明确是否服从调剂。报名时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常住人口居住证明)及岗位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报名须填写《仙桃市2024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和《仙桃市2024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承诺书》(附件4),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便于联系。
 
  (四)资格初审及其他
 
  1、现场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初审,由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对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经申报审批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相应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及时面向社会发布。
 
  四、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
 
  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基础知识、社区治理和服务基本知识、社会工作基础知识以及计算机操作基础知识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要求
 
  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笔试成绩及时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录用专栏(https://www.xiantao.gov.cn/zfxxgk/xxgkml/rsxx/sydwzl/)公布,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面试
 
  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录用专栏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1、面试内容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人员的确定
 
  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不再递补。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时,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相应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
 
  3、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市委社会工作部、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对面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重点对不得报考条件进行审核。面试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5、面试要求
 
  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可正常开考。
 
  (三)综合成绩计算
 
  各岗位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考生综合成绩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录用专栏公布。
 
  (四)加分政策
 
  对持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实行加分政策,在折合前的百分制笔试成绩上增加,其中:高级证书加5分,中级证书加3分,初级证书加2分。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对象,由个人申报,在报名时提供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于笔试前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录用专栏公示。报名时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以计划招录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至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
 
  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与招聘条件是否相符等情况,并出具考察意见。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1、拟聘用名单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录用专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结束如无异议,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相关事项说明
 
  1、招聘过程中如出现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2、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湖北省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放的出版物、印刷资料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仙桃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仙桃市委社会工作部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招聘中高级岗位工作人员4人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是省属公立、山东省首家三级甲等眼科专科医院,经省政府批准以医院为依托建设成立了山东省眼病防治研究院、眼科与视光医学院,已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公益、保健、预防、康复等为一体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眼科与视光区域中心。先后被批准为首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国家高水平重点学科、国家视觉分析三级实验室、国家眼耳鼻喉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山东省分中心、国家中西医结合眼视光与近视防控国际合作基地、山东省眼病防治重点实验室、泰山学者攀登计划特聘专家单位,是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眼科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眼科分会副会长、国家卫生健康委防盲专家指导组副组长、中国医师协会眼科医师分会副会长、中华预防医学会公共卫生眼科学分会副主任委员、山东省医学会副会长单位、山东省医师协会副会长单位,是白内障、眼底病、眼视光全国十大技术培训中心,是山东省防盲治盲办公室、山东省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中心、山东省儿童青少年健康与近视防控研究院挂靠单位。
 
  医院坚持走“科技兴医”的道路,在大脑科学、人工智能、神经眼科学、视光学、免疫和炎症性眼病、白内障、眼底病等前沿科学领域取得丰硕的科研成果,先后主持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68项,其中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973项目、国家卫健委行业科研重大专项等国家级项目24项,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等省部级课题45项,在Lancet等权威SCI期刊及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600多篇,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国家、省部局级科技成果奖励38项次。被评审为国家视觉分析三级实验室、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山东省眼视光与青少年视力低下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山东省中西医结合眼科与视光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视觉科学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与视光医学院是国内外知名的眼视光高等教育机构,2005年开设我国中医药院校首家和山东省首家眼视光学本科专业,2006年被批准为眼科学硕士、博士培养单位和眼科博士后流动站,2013年开设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眼视光方向)特色班,2015年凭借雄厚的综合办学实力在众多医学院校中脱颖而出,被教育部批准设立特控“眼视光医学专业”。目前已建立起本、硕、博三级人才培养体系,是我国眼科与视光学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最健全的医学院校之一,本科招生规模全国第一。
 
  医教研防协同发展打下的坚实基础,为未来的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山东省眼科与视光医教研发中心”已获得批准为市政府2019、2020年重点项目,并入驻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2022年8月,山东中医药大学国际眼科与视光医学院师生已搬迁入驻,临床教学医院工程预计于2024年投入使用,这必将为国际眼科医疗及教育事业搭建更广阔的平台,打造健康中国齐鲁品牌,积极服务健康中国、健康山东、健康济南的战略实施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医院多年来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人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政策规定和医院实际,为员工提供完善的薪资福利条件,具备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特别是在临床技能提升、科研平台搭建、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具体较强的竞争力,为广大人才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与平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其中,高级岗位1人,中级岗位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应聘高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68年9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须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应聘的2024年毕业生须能按时毕业,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中医药大学(https://www.sdutcm.edu.cn)和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网站(http://www.semeye.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9:00-9月23日16:00
 
  初审时间:2024年9月12日11:00-9月24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一律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后,以“附件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医院组织人事科邮箱(shierming58859698@163.com),邮件及材料压缩包名称一律采用“报考岗位+姓名+专业+毕业院校”的方式命名,例如“眼科医师+张三+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眼科学方向)+XX大学”。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签字确认的《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本人签字生成为PDF版)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须本人签字生成为PDF版),《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3,EXCLE版);
 
  (2)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体现的相关论文、科研、奖励、英语等级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于2024年12月31日前能够正常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资格复审阶段提供);
 
  (6)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电子版;
 
  (7)其他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模版见附件5);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和高级职称岗位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网站http://www.semeye.com有关通知,并保持手机、邮箱等通讯方式通畅。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座谈、查阅档案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体检等工作将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山东中医药大学网站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一)享受国家、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单位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二)符合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人员,医院提供人才津贴及科研启动资金。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翟老师
 
  咨询电话:0531-58859682
 
  监督电话:0531-58859637
 
  电子邮箱:shierming58859698@163.com
 
  七、其他
 
  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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