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浙江舟山市属事业单位招聘28人公告

 

为加快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和省里统一安排,舟山市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舟山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名。
 
二、信息发布平台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作为发布考试、资格审核、成绩查询、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户籍不限;
 
(二)年龄、学历、学位及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附件1);
 
(三)本市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本市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须出具同级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格式详见附件2);
 
(四)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八)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24年8月7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8月22日9:00-8月27日16:00。
 
网址: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8月22日-8月27日。
 
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8月27日16时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8月22日9:00-8月28日24: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且已缴费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6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9月19日-9月21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可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4年9月21日,共2个科目。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可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事业单位招聘栏目查询笔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次招聘实际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所有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序,按照前60%划线取整(不四舍五入)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或缺考任一科目的不列入面试对象。
 
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完成。面试前,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与社保证明)等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2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工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初定于10月下旬。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 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考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在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原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按照招聘计划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国(境)外学历获得者报考相近相似岗位,以具体研究方向、专业课程作为评判依据。
 
(五)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情况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
 
(六)限定面向应届生岗位,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
 
(七)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舟山市中医院、舟山市口腔医院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编制。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281566,监督电话:2281691。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7日

2024年辽宁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2021年入伍2023年退役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退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实现军地人才融合,根据《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的通知》(锦政办发〔2021〕5号),经锦州市政府批准,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
 
  (三)2021年入伍且服役满2年后,正常退出现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在2021年9月1日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入伍前为锦州地区户籍并在锦州市应征入伍;
 
  (六)驻锦高校2021届应届大学毕业生在锦州市应征入伍,不限户籍;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2021年入伍2023年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以下人员不予招聘:
 
  (一)不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人员;
 
  (二)因故未服满2年义务兵役人员;
 
  (三)服役期间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人员;
 
  (四)在部队服满2年义务兵役后,继续留在部队服役(转改士官、提干、考取军校)或退役后不回锦州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办法等详细信息,可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查询。
 
  咨询电话:0416—5055237,5055239。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对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考人员提前下载《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打印填写完毕(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
 
  2.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入伍前为锦州地区户籍并在锦州市应征入伍的人员需提供入伍前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入伍批准书、退役证、2张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片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
 
  3.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9:00—9月19日16:00(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址: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72号)。
 
  未按时参加报名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只允许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现场,其他陪同人员严禁入内。
 
  2.报考人员只能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号报名。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真实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客观性试题,考生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楼(锦州市太和
 
  区市府路72号)。
 
  准考证发放: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8:00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统一发放准考证。
 
  请各位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8:20前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集合,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笔试相关规定,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聘用(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岗位选择、考察等环节)。笔试成绩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查询。
 
  五、面试组织
 
  1.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为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面试人选名单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公布。
 
  2.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备事业单位工作能力和素质。每名报考人员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聘用。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72号)。
 
  请各位考生于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8:10前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集合。
 
  相关事宜经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通知。
 
  六、体检
 
  1.人选确定
 
  体检人选为面试合格人员。
 
  2.体检
 
  体检工作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定点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将在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岗位选择
 
  1.排名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总成绩相同者,依据面试成绩排序,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考确定最终排名。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全部小数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5+面试总成绩×0.5=总成绩)。
 
  2.岗位选择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专业岗位和非专业岗位。首先,由符合专业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依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选择专业岗位。其次,放弃选择专业岗位及未选择到专业岗位的报考人员与其余报考人员依据总成绩重新排名,并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非专业岗位。在非专业岗位选择中放弃选择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结束时,考察组如实形成考察报告。
 
  九、公示
 
  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岗位选择、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弃权。
 
  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本公告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9日

2024年上海开放大学学科带头人招聘公告

  
 
  上海开放大学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批准成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的新型高等学校,学校前身为上海电视大学,创办于1960年。
 
  学校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远程开放教育为主要形式,主要面向广大学习者提供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和社区教育,是上海学习型社会建设和终身教育体系建构的重要承载者。学校学历教育注册在读学生目前约10万名,是上海在校生人数最多的高校。学校努力建设具有上海特点、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开放大学,为上海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不断贡献新的力量。
 
  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3名。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五)学科带头人年龄原则上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序号

部门

拟安排

岗位

岗位性质

需求人数

专业

要求

学位要求

职称要求

其他要求

1

经管学院

学科

带头人

专技

1

经济

管理类

博士

正高

原则上45周岁以下,有高层次课题研究经验,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方向者优先

2

理工学院

学科

带头人

专技

1

机械电子工程或相近专业

博士

正高

原则上45周岁以下,科研成果较多,在学术界拥有一定影响力;有专业建设、教学改革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以及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优先

3

人文学院

学科

带头人

专技

1

新媒体设计、艺术设计、艺术与科技等相关专业

博士

正高

原则上45周岁以下,有文化创意相关背景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及其他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获奖、科研成果等)通过网上招聘系统进行投递,具体网址为: https://zhaopin.shou.org.cn/。通过其他形式投递的简历材料恕不受理。
 
  3.注意事项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留学归国人员一般应于2024年9月底之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安排综合测评。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虚报资料、隐瞒重要事实的,学校均可以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请应聘者务必确认本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三)综合测评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采取试讲、面试、面谈及心理测评等形式,对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四)政审
 
  学校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情况、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考察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五)体检
 
  拟聘人员需向人事处提交指定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政审、体检结果,对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依照学校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一人一策,具体面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1-25653951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吴老师、袁老师,联系电话:021-25653695、021-25654088
 
  上海开放大学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中国残联直属单位招聘2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促进残疾人就业有关政策规定,中国残联4个直属单位2024年度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残疾人可适当放宽。
 
  4.热爱残疾人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中国残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应聘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考生在报名时对岗位条件有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三、招聘程序
 
  中国残联人事部统一组织公告发布、报名、笔试等工作,各招聘单位配合开展具体工作。
 
  (一)报名应聘方式和时间
 
  报考中国康复研究中心的考生在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官网进行网上报名;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请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发送至招聘单位的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报考2024年度+事业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岗位序号)+姓名”。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含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内容)、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信息将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拟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为面试人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不足5:1、大于或等于2:1的,按实际人数;低于2: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名单、时间、地点等信息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原件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为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结束3日内,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面试成绩占各占50%。
 
  (五)体检及考察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考察人选在中国残联机关及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对于残疾人人选,在不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在其残疾类别上适当放宽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不再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组织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组应当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可进行延伸考察。
 
  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个人自愿放弃的,经研究,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和各招聘单位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备案同意后,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残疾人。(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残联发〔2021〕51号)第六条)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和各招聘单位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1
 
  监督举报电话:010-66580091、66580201
 
  本招聘公告由中国残联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中国残联人事部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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