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夏农林科学院招聘公告

  
 
  宁夏农林科学院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也是全区唯一一家农业综合性科研机构,成立于1958年,长期以来为促进全区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增收提供重要科技支撑。全院设有7个职能处(室)及机关党委、11个公益性研究机构。形成了农作物育种与栽培、农业生物技术、生态建设等11大学科43个研究领域。现有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建成国家和自治区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试验站、观测站36个,自治区创新团队20个,院地、院企合作基地45个。有自治区“院士后备人才”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自治区“塞上英才”4人、“塞上农业专家”8人,享受“国务院或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25人次。先后取得各类科研成果1000余项。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宁夏农林科学院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就我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5人,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人数详见《宁夏农林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9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以招聘岗位年龄为准;
 
  6.符合《宁夏农林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见附件)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8.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9.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10.现役军人;
 
  11.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9日(星期一)9:00至8月23日(星期五)17: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报名,8月23日17:0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
 
  2.报名程序
 
  (1)访问报名系统。应聘者登录宁夏农林科学院网上招聘系统http://39.108.85.26:8095/nkyenroll,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2)用户注册。应聘者注册时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核对无误,并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3)上传照片。应聘者网上注册完成后,须上传经系统内“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为2024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4)填写报名信息。应聘者请按照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报名信息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凡提供虚假信息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全过程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资格初审
 
  宁夏农林科学院人事处严格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对每一位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凡通过资格初审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应聘者为行政或事业在编人员的,必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扫描件发送至nxnkyzp@163.com),否则资格初审不予通过。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经核实后,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4.报名结果查询
 
  应聘者应在提交报名信息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最后一个报名日报名的应及时查询)。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应聘者视为放弃;如果应聘者在报名最后一日提交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该职位报考的资格条件被资格初审单位做审查未通过处理的,在报名系统正式关闭后,应聘者将不得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
 
  5.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核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为3:1,部分紧缺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院公开招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为2: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岗位,及时通知应聘者,并在宁夏农林科学院网站公布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情况。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由我院组织有关专家(人员)命题,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笔试总分为100分,由宁夏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宁夏农林科学院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5.面试开考比例。宁夏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参加面试。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经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2.对所有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取得面试资格。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者在资格复审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博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如果已通过学校答辩但尚未在面试前取得毕业证的,可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取得后及时提交宁夏农林科学院人事处。
 
  5.应聘时已与原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6.资格复审时要填写《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应聘者与宁夏农林科学院人事处各留存一份。
 
  7.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
 
  8.资格复审阶段,因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9.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宁夏农林科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四)面试
 
  1.制定面试方案。
 
  2.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我院组织有关专家(人员)命题,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
 
  3.提前5日通过宁夏农林科学院网站发布面试公告,主要明确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和所占的分值比例等内容,并通过打电话或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取得面试资格应聘者。
 
  4.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宁夏农林科学院网站上公布。
 
  (五)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应聘资格。
 
  2.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3.根据考试总成绩,由宁夏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面试题本中专业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1.体检由宁夏农林科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院纪检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3.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用人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医院标准不低于初检医院标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七)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实地走访、审核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与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涉金融、统计、房地产、保险等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失信被执行人等)、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的(在公告发布之日前解除处分或超过处分期的除外);不具备本单位报考资格条件的;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以及其他不宜考入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的,经宁夏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宁夏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宁夏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宁夏农林科学院党组会议审定,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有关时间及地点说明
 
  资格复审、笔试及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管理和监督下进行。
 
  (二)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根据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在宁夏农林科学院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及时关注。
 
  (三)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以及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四)对整个招聘工作结束后(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正式批复为准),因已被录用人员放弃或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取消招聘资格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补录。
 
  (五)招聘所有环节在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六)对应聘者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恶意报考等行为,以及招聘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报到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要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七)招聘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黑老师
 
  联系电话:0951-6886703
 
  邮箱地址:nxnkyzp@163.com
 
  举报电话:0951-6886701
 
  办公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590号宁夏农林科学院1117室
 

2024年河南三门峡市渑池县事业单位招聘103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3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具体岗位、人数及报考条件详见《2024年渑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科学有序、阳光透明。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大学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2.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9月10日在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ianchi.gov.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录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ianchi.gov.cn)进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0日8:00至9月24日18:00期间登录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ianchi.gov.cn),点击“2024年渑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近期免冠正面标准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照片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宽高像素大于220×300,要求照片清晰,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核。
 
  2.报考资格初审。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在24小时内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0日9:00至9月25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资料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岗位。报名状态为审核不通过、资料不齐、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期限内及时补充、更换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考人员请通过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审核状态。未按时补充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4.网上缴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已提交审核并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6日18:0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市低保的报考人员,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24年9月26日18:00前法定工作时间到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股(211室)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报考人员如本人无法到现场办理,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应同时出示委托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和有关材料。
 
  5.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整个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核减及取消岗位信息于2024年9月27日在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ianchi.gov.cn)公布。属于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9月28日18:0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6.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0月14日8:00至10月20日18: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为考生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聘用等重要凭证,请妥善留存,如报考人员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7.加分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1)参加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2)户籍、入伍地均在河南省内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大学生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
 
  (3)户籍为河南省内、在外省(市)高校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4)户籍为外省(市)、在河南高校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6日前法定工作时间持相关材料到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1室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确认。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过审核汇总后,将拟享受加分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加分资格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材料:①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区)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③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④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⑤本人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笔试
 
  笔试由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笔试分两科进行,每科满分100分。
 
  (1)笔试科目
 
  综合类岗位:《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类岗位:《职业能力测验》和《教育基础知识》
 
  卫生类岗位:《职业能力测验》和《卫生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或《教育基础知识》《卫生基础知识》成绩)×50%+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登录原报考网站查询。
 
  (5)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ianchi.gov.cn)公布。
 
  2.面试
 
  面试由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1)面试资格确认及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的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时,应试者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须同时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主动放弃面试的考生,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渑池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核实记录为准。未进入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的考生,也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时如发现通过填报虚假信息取得报考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
 
  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原始成绩当场公布。
 
  (4)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综合类、卫生类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教育类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在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ianchi.gov.cn)公布。
 
  (四)体检
 
  体检由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末位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同时参加体检。
 
  综合类、卫生类岗位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教育类岗位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社会信用记录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在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ianchi.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教育类选岗
 
  报考教育类专业的聘用人员须进行选岗。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从各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中由本人公开、自主选择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再相同的,按《教育基础知识》成绩排序。选岗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不得低于5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合同期内不得办理调动手续。初次就业的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财会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等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398-4812559(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六、其他事项
 
  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mianchi.gov.cn)为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均视为自动弃权。
 
  报名和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渑池县委办公室:0398-4810923
 
  中共渑池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0398-4812326
 
  中共渑池县委社会工作部:0398-2309967
 
  中共渑池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0398-4819319
 
  中共渑池县委宣传部:0398-4812126
 
  中共渑池县委组织部:0398-4812316
 
  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0398-4811925
 
  渑池县归国华侨联合会:0398-4812326
 
  渑池县残疾人联合会:0398-4832128
 
  渑池县科技局:0398-4811081
 
  渑池县审计局:0398-4812639
 
  渑池县司法局:0398-4810887
 
  渑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398-4888896
 
  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8-4816010
 
  渑池县医疗保障局:0398-4801808
 
  渑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398-4835935
 
  渑池县融媒体中心:0398-4831107
 
  渑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0398-2232601
 
  渑池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0398-4831667
 
  渑池县应急管理局:0398-4850018
 
  渑池县商务局:0398-2231692
 
  渑池县自然资源局:0398-4837008
 
  渑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398-4812271
 
  渑池县民政局:0398-4886125
 
  渑池县城市管理局:0398-4813315
 
  渑池县林业局:0398-4866168
 
  渑池县水利局:0398-4889223
 
  渑池县文化和广电旅游局:0398-4835519
 
  渑池县机关事务中心:0398-4889771
 
  渑池县农业农村局:0398-4812275
 
  渑池县教育体育局:0398-4819696
 
  渑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398-4816682
 
  渑池县仰韶镇人民政府:0398-4955301
 
  渑池县张村镇人民政府:0398-4711224
 
  渑池县段村乡人民政府:0398-4911639
 
  渑池县陈村乡人民政府:0398-4755203
 
  渑池县天池镇人民政府:0398-4776888
 
  渑池县洪阳镇人民政府:0398-4933705
 
  渑池县南村乡人民政府:0398-4922901
 
  渑池县仁村乡人民政府:0398-4944629
 
  渑池县坡头乡人民政府:0398-470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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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人民医院招聘事业编卫生专技人员20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三服务一促进”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文件精神,依据中共巴林左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为“组团式”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巴林左旗核增编制的通知》的通知,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准备开展2024年度事业编卫生专技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差额事业编人员20名。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即1988年8月31日(不含)至2006年8月31日(含)期间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列编招聘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度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卫生专技人员岗位计划表》。其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4年8月31日(不含)前(包括《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的户籍、专业技术资格以及其他条件)。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地址、报名方式与资格初审
 
  1.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chifeng.gov.cn)及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blzq.gov.cn/)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微信报名两种方式:
 
  a:报名人员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
 
  http://bm.zhitaosoft.com:8072/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examsort=72,进行注册报名。
 
  b: 微信小程序报名。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手机客户端搜索“招录云报名”小程序或微信扫描二维码(如下图),即可进行注册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8:00-- 9月22日11:3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2日17:00。报名初审截止后,没有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开考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进行改报或放弃报名,改报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8:00--11:00;改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17: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户口本(应聘人员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
 
  工作简历:截止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6)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姓名和身份证号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报考者初审通过后,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
 
  (7)应聘人员要保持所填写联系电话畅通。
 
  (8)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有关事宜。
 
  (9)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应聘资格等处理。
 
  3.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部门要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重新提交。初审通过后,所有信息不能更改。
 
  《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巴林左旗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岗位计划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做深入、具体审查,请应聘人员认真对待,慎重选择应聘岗位)。
 
  (2)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笔试、面试均不收取费用。
 
  (3)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报名工作截止后,《报名登记表》不可打印。
 
  (二)笔试
 
  1.笔试工作由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笔试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准考证打印时间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卫生专业知识
 
  4.笔试试卷为医疗类型试卷,满分为100分。
 
  5.笔试地点:考点设置在巴林左旗,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6.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7.笔试成绩加权计算公式为: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8.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1.25分。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表》,凡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9.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总)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
 
  10.本次笔试开考比例1:2。
 
  (三)面试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招考岗位上线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同一岗位按1:3比例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因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放弃或未通过导致出现空缺的,可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通过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1日内若出现3次以上未能电话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错误填写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 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工作由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进入面试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2.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主要内容为基础卫生专业技能测试(口答),满分100分。
 
  面试设立考官组,面试考官异地聘请,每组由7人组成。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面试试题。
 
  4.面试答题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面试时,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成绩并列,保留下一位小数。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加试确定。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1.体检工作由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 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2.考察工作由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一般采取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由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期限为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新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被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5.对原有工作单位,尚在合同(聘用)期限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或因其他原因,不同意调档的,不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官网上及时发布。
 
  (三)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时间、程序、步骤、要求如有调整,将及时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相关公告,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本次考试的相关动态。
 
  九、咨询电话
 
  公告发布后开始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
 
  咨询电话:巴林左旗人民医院 04767882536-8010
 
 
  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浙江杭州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加快推进安置小区城市化建设,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安置小区城市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聘指标
 
本次转聘指标为蜀山街道24名、新塘街道6名、宁围街道32名、南阳街道3名。
 
二、转聘条件
 
蜀山街道、新塘街道、宁围街道岗位转聘条件:
 
1.街道内成建制纳入(新建)城市社区管理的现任村级班子成员,且被聘用为村务专职工作者的;
 
2.经2020年村社组织换届选举进入村级班子,且任职期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上能干满一届(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南阳街道岗位转聘条件:
 
1.所在村的拆迁安置小区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的现任村级班子成员,且被聘用为村务专职工作者的;
 
2.本家庭安置房屋在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的拆迁安置小区中的;
 
3.经2020年村社组织换届选举进入村级班子,且任职期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的;
 
5.个别转聘人数一般不超过村级班子总人数的四分之一;
 
6.现所在村社安置于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的拆迁安置小区的农户数原则上不少于该村社总农户数四分之一或已担任安置小区所在城市社区党组织(或筹备组)负责人的。
 
三、转聘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用发布转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
 
资格审查贯穿转聘全过程,至正式聘用后结束。
 
四、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6日14:00—17:00。
 
报名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市场三楼(蜀山街道沈家里路199号)。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事先在萧山人才网考培鉴定专栏(https://xsks.xshr.com:8001/)上下载《2024年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进行填写。在报名当天,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确认并接受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所需材料:《2024年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逾期不报名者,视为放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为公共面试,内容以公共知识为主。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按面试成绩排名,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聘用街道负责,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有考察不合格、考察超过规定时间不能作出结论、考生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均不予聘用。
 
七、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在萧山区政府网(http://www.xiaoshan.gov.cn)、萧山人才网考培鉴定专栏(https://xsks.xshr.com:8001/)上对拟转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
 
公示结束后,由录用街道组织聘用工作,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1、网络查询:萧山人才网考培鉴定专栏(https://xsks.xshr.com:8001/)。
 
2、报名、资格审查、考察等环节的有关问题由招聘街道负责解答。
 
咨询电话:蜀山街道82632656、新塘街道83713068、宁围街道82876952、南阳街道82159022。
 
3、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616220、82898264。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组织部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社会工作部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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