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面向市内选调教师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在职在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职位
 
  数学教师2名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符合选调条件的宜宾市范围内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二)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强和责任感强;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选调报名的最后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选调报名最后一日未满36岁,以此类推)。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选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和资格条件(详见《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的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
 
  5.须从事中学或中职数学教学工作至少3年。
 
  6.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19年以来,曾获得县(区)级及其以上教学质量奖(获奖学科需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曾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县(区)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青年教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之一(现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
 
  (3)曾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星级教师、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英才、骨干教师之一(现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
 
  (4)2019年以来,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现场课堂教学展评(含微课、晒课、视频课、作品赛、技能赛)获得县(区)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获奖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者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尚在国家、省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其中: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单位服务未满五周年;
 
  3.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4.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5.近3年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计的;
 
  7.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8.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23日18:00(10个工作日)。逾期视为无效报名(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
 
  报考者需提交:
 
  1.《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扫描件1份;
 
  2.身份证原件、有效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扫描件各1份;
 
  3.加盖鲜章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原件扫描件1份;
 
  4.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电子证件照1张(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jpg”格式命名),在报名时间内将有关资料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ybwxzzrsk@163.com(邮件标题:“姓名+考生自己所在单位”)。
 
  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初审
 
  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根据报考者报送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报考者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网络资格初审仅审查报考者信息是否符合岗位条件,不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考生在任一选调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选调岗位最低开考比例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按相应比例调减或取消选调名额,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原则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图书馆4楼组织人事科(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瑶湾路300号)领取本人笔试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高中数学学科知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选调环节。笔试考试成绩将及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
 
  2.面试
 
  (1)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与选调岗位人数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考生需持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职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图书馆4楼组织人事科(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瑶湾路300号)参加资格复审。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领取面试通知单。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由选调单位据报考者在报名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通知本人。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2)面试
 
  面试方式为试讲加现场问答。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无效)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选调环节。
 
  (四)体检
 
  根据选调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笔试、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体检环节,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选调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综合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采取政治审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干部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契合度、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进行全面考察。
 
  在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选调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等额确定拟选用选调人员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选用。
 
  3.对拟选用选调对象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因调动期间现工作单位不能完善相关手续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本公告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负责解释。
 
  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咨询电话:0831-2316160;
 
  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咨询电话:0831—8226343。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相关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如发现相关违纪违法行为,可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举报。监督电话:0831-2316185。
 
  (二)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严明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五)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责任自负。
 
  (六)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有效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联系方式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一切由本人自负。
 
  附件:
 
 
 
 
 
  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2日

2024年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引进人才公告

  
 
  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招聘范围及毕业时间
 
  本次招聘面向2025级在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可不受应届毕业生限制。
 
  (二)学历、学位及年龄
 
  1. 学历、学位
 
  报名参与本次招聘的考生,应具有招聘计划中各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表2024校园招聘.png

 
  2.年龄
 
  报名参与本次招聘的考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应不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应不超过40周岁(1984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3. 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应聘人员最高学历、学位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6. 应聘人员需要在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7. 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6. 属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应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享受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活动不设开考比例。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9:00至11月1日16:00。
 
  2. 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考生登录网站(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后,选择“黑龙江省科学院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招聘考试”进行报名。
 
  将本公告下方的《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1),以及校方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在读证明》(附件2),两个材料发至单位邮箱(znzzyjs@sina.com),邮件标题为“岗位代码F01/F02/F03—姓名”。
 
  (二)审核与考试
 
  1. 网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活动按照本公告中的招聘计划,根据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发送邮件中的附件及其他材料,对报名考生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以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2. 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活动的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打印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及面试有关事宜的通知将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及单位网站(http://www.haai.org.cn/category/58/list)发布,请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随时留意网站。面试主要考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等能力,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考试成绩及名次
 
  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及名次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及单位网站(http://www.haai.org.cn/category/58/list)公示3个工作日。
 
  (四)考核与体检
 
  考试成绩及名次公示结束无异议进行考核、体检。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等,由应聘人员毕业院校负责填写。考核通过人员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及单位网站(http://www.haai.org.cn/category/58/list)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试用期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
 
  (二)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的;考试、考核、体检作假舞弊的;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报上级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报名人员所留邮箱及联系电话为通知各项事宜的重要途径,请填报时认真审核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本次招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用人单位所有。
 
 
 
  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宋庆龄幼儿园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宋庆龄幼儿园是隶属于宋庆龄创办的中国福利会的事业单位,是国内外享有盛誉的上海市优质示范幼儿园。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幼儿园教师: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大方得体,有亲和力;
 
  2) 热爱教学工作,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有良好的师德;
 
  3) 讲课条理清晰、严谨踏实的治学作风,灵活科学的教学方法,具备服务学生、服务家长的良好意识;
 
  4)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者优先;或有5年及以上相关教育教学经验者优先;
 
  3) 具有教师岗位必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
 
  三、招聘流程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形式,请将《宋庆龄幼儿园教职工招聘登记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发至邮箱hr@sclkids.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职位-姓名-毕业院校(不受理其他形式的简历)。报名截至2024年10月15日。
 
  2、资格审查
 
  宋庆龄幼儿园将根据收到的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查的对象择优安排综合测评。
 
  3、综合测评
 
  通过简历筛选,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职数,按照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与试讲名单,采取面试与试讲相结合的形式,对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4、身体检查
 
  拟聘人员需向人事部提交本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或区县中心医院进行的体检证明。
 
  5、考察
 
  由宋庆龄幼儿园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体检、考察结果,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老师
 
  邮箱:hr@sclkids.com
 
  联系电话:62429851-45
 
  联系地址:长宁区虹梅路3908号
 
  邮编:201103
 
 
  宋庆龄幼儿园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中国残联直属单位招聘应届生45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促进残疾人就业有关政策规定,中国残联部分直属单位2024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45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残疾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4.热爱残疾人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2024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应聘人员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京内生源指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34个岗位、计划招聘45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国残联直属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对专业有任何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应聘单位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四、招聘程序
 
  中国残联人事部统一组织公告发布、报名、笔试等工作,各招聘单位配合开展具体工作。
 
  (一)报名应聘方式和时间
 
  报考中国康复研究中心、中国康复科学所的考生,请按照附件2中明确的方式网上报名。报考其他单位的人员,请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发送至所报考单位的报名邮箱(见附件2),邮件主题格式为:“报考2024年度+用人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岗位序号)+姓名”。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含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内容)、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信息将在中国残联官方网站公布。
 
  (三)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和残疾人事业领域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在中国残联官方网站公布。各招聘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报名应聘人员可拨打应聘单位咨询电话询问笔试成绩。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素质能力、专业技能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不足5:1、大于或等于2:1的,按实际人数;低于2:1的,取消该招聘岗位)确定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等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原件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为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结束3日内,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不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占各占50%;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占比依次为40%、40%、20%。
 
  (五)体检及考察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考察人选在中国残联机关及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对于残疾人人选,在不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在其残疾类别上适当放宽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不再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组织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组应当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可进行延伸考察。
 
  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自愿放弃的,经研究,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和各招聘单位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残疾人。(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残联发〔2021〕51号)第六条)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和各招聘单位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见《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10-66580091、66580201
 
  本招聘公告由中国残联人事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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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残联人事部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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