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杭州市萧山区教育系统招聘编制外教师公告
为规范全区教育系统招聘编外教师工作行为,增强编外教师招聘工作透明度,切实提高编外教师素质,根据《杭州市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办法》,结合萧山区所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工作实际需求和核定编外用工管控数,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教师为非事业编制教师,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杭州市萧山区教育系统招聘编制外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岗位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中小学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低学段相应学科,报考幼儿园教师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煽动、组织越级上访,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2.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3.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行政(司法)拘留及以上处罚,
或有涉毒问题的;
4.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5.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七)回避
应聘人员与用人(工)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用人(工)单位直接隶属于同领导人员的招聘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招聘岗位。
凡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干部有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须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请示汇报,并做好回避工作。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实施“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
招聘采用统一公告,分校实施的办法。具体由各招聘学校组织后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自行前往各招聘单位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详细报名安排请咨询岗位一览表内对应招聘联系人。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上午9:00至8月17日下午17:00。
报名手续:考生随带《2024年杭州市萧山区教育系统招聘编制外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现场核对报名岗位条件。
随带资料:报名考生须随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验证后由考生自行保管。
(二)核定指标
报名结束后,各招聘学校汇总报名信息,按计划指标最低比例1∶2确认有效报名人数,确认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指标按规定相应核减或取消,并以电话通知形式告知。对取消开考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不愿改报则视为放弃报考。
(三)面试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在教育局指导下组织实施。
1.面试形式:为课堂教学试讲等,主要测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教学方法和应用能力等方面。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轮程序。成绩统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当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可进行加试。
4.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聘学校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各招聘学校组织实施。根据招聘成绩按核定指标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生。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因孕产需延缓体检相关项目的,按相关规定程序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参加考察,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生应提交报考必备条件等规定的纸质材料,详见《应交材料清单》(附件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为编外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 、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 群众反映强烈的;
4.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5.有其他不得录用情形的。
最终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由区教育局人事科汇总后进行拟录用人员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录用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为非事业编制教师,通过劳务派遣形式签订劳动合同。
已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的,由招聘单位酌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依次确定递补对象予以补录。现有招聘单位出现无人可以补录情形的,允许在符合录用条件的前提下跨单位按成绩高低依次调剂。
四、其他事项
1.在招聘程序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笔试面试作弊等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其他未尽事宜由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方式:0571-82622107。
附件: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2024年8月13日
2024年陕西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学校招聘公告
西安航天基地成立于2006年11月30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唯一以航天产业为特色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家启动航天高技术引领高端产业发展的战略新区,是西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功能承载区。2010年6月26日,被国务院批复为国家级陕西航天经济技术开发区。
西安市航天城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初级中学、第十学校是由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设立开办的高品质公办学校。现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9月18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8年9月18日之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8月31日,在校期间实习经历不计入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学校2024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xapta.xa.gov.cn)、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http://xcaib.xa.gov.cn/)等网站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ideal.51job.com/htzj2024/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2日17:00。
(2)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需按照要求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应材料,所填写的报名资料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务必仔细确认报名信息提交情况。因应聘人员报名提交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晰或错误遗漏,造成报名无效、资格初审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3)网上报名需上传如下材料:
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
②本人学历证、学位证原件电子版。国内学历还需上传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证件原件电子版。报考岗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上传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电子版。
④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任命文件、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听课记录、教案、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可将多项证明材料粘贴至同一文档内一并上传)。需重点证明从教的起止时间、学科及学段。不同单位工作证明需分开提供。
2.现场资格初审
(1)现场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9月21日9:00至9月23日17:00。
(2)现场资格初审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35号新兴际华大厦。
(3)现场资格初审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请在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内下载并打印《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学校2024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并发送至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学历还需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荣誉证书、任命文件、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听课记录、教案、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需重点证明从教的起止时间、学科及学段。不同单位工作证明需分开提供。
⑤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服务年限、履约期已满的材料。
以上②-⑤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用于存档不予退还。
(4)应聘人员应携带指定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初审,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本人确系客观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的,可由他人代为进行,需提供本人手签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三)面试资格复审
由管委会有关部门按公布的资格条件组织开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统一公布。
(四)面试
面试公告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发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公布。
(五)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由管委会有关部门组织加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期间无不良问题反映的人员予以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四、待遇保障
本次招聘人员身份为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学校编制备案制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西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并发放一定补贴。
五、有关要求
(一)纪律要求。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本次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服务年限要求。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六、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所有。
(五)咨询电话:029-88416622转703
咨询时间:2024年9月11日起09:00-12:00,14:00-17:00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江苏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7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根据工作安排及有关文件要求,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7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队员68名、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职责
1、战斗员。主要参与消防执勤训练、灭火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2、通信员。主要负责传达上级有关命令、指示,报告有关工作,做好灭火救援现场通信联络沟通以及通信设备的使用和运行维护等工作;
3、驾驶员。主要负责消防灭火救援车辆驾驶操作、道路水源熟悉、车辆装备维护保养等工作;
4、消防文员。主要从事内勤档案、监督执法辅助、新闻传媒、摄影摄像、动画制作、后期剪辑、文字编辑等工作;
工作地点、招聘岗位、人数见(附件1),被录用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分配。
二、应聘人员资格要求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且适合男性。战斗员、通信员年龄要求18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期间出生),相关专业技术人才优先录取。退伍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从事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经验满2年且表现良好的人员优先录取。驾驶员岗位年龄要求20至35周岁(1989年9月1日至2004年9月1日期间出生),需取得公安交巡警部门发放的B2及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资格证及两年以上实际驾驶同类型车辆经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岗位专业条件(附件1)。
(二)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岗位专业条件(附件1)。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不予录用: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因违法违纪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被单位开除辞退的;
3、有重大疾病或家族遗传病史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涉黄、涉赌、涉毒等不良行为,曾被追究(正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6、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网上报名、现场资质复核、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消防文员招聘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开展)。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enroll.jszzxf.com.cn/),按照报名流程进行报名。同时报考人员需要到所报考单位进行现场资质复核,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
(二)现场资质复核
即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工作日(8∶30-11:30, 14:30-18∶00),地点及政策咨询见(附件1)。
须提交以下材料(A4纸打印或复印,按以下顺序装订):
(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复核表》(附件2)1份,必须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若无法联系,视为放弃应聘;
(2)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粘贴在报名复核表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个人征信报告1份;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本人及父母的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7)应聘驾驶员需如实提供2年内驾驶证违章扣分情况(交管12123中我的违法已处理页面截图打印);
(8)其他相关技能、等级证书(如学位证书、计算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9)其他相关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专业水平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等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如发现重复报名立即取消相应资格。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单位有权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已录用的,有权随时解除其劳动合同。
此次报名不委托第三方机构、不接受社会培训机构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考核费用(体检费用自理)。
(三)体能测试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花果山大道28号)。
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标准》(附件3)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
(四)心理测试
采用心理测查系统进行,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面试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花果山大道28号)。
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
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①队员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市消防救援支队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录用。②文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政审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录用。
(八)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应聘对象体格检查、政治审核、心理测试均合格后,按照体测、面试折合的总成绩100%(体测成绩80%+面试成绩20%计算)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的人员确定为最终录用人员名单。
四、录用后相关待遇
(一)用人单位统一发放被装,按用人单位统一标准提供伙食。
(二)单位定期组织体检。
(三)申请加入工会组织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工会福利待遇。
(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要求,执行24小时驻队工作制度,原则上每月休息8天,休息休假时间由所在工作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消防文员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
(五)对表现突出、志愿加入党(团)组织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培养、考察、发展计划。
(六)政府专职消防员在公共医疗服务、交通出行、游览公园、风景名胜区、文博单位等按当地规定享有相关优待政策。
(七)新入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工资3060元/月,正式入职后应发工资5450-6910元/月,并按规定进行动态调整递增;新入职的消防文员试用期工资2760元/月,正式入职后应发工资3610-5110元/月,并按规定进行动态调整递增。以上工资均含个人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具体薪酬待遇见(附件1)。
(八)用人单位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 3个月(含岗前培训),试用期(含岗前培训)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考核不合格且经补考仍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按规定解除合同,不予录用)。
五、本公告由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咨询电话:15396999791
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四川成都东部新区(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6人公告
为加强成都东部新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研究,成都东部新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数6人,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
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成都东部新区所属中小学公开招聘6名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小学教师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符合以下教学业务条件之一: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2)国家、省级“万人计划”教书名师;
(3)具有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以下荣誉称号之一:名师或名校长,名师或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优秀班主任(十佳班主任,名班主任),优秀青年教师(优秀教师);
(4)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国家级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的成果主研人,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成果主研人;
(5)2019年6月及以后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赛课(技能大赛、展评)一等奖及以上;
(6)办学层次为本科及以上的高等院校在职教师,且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任教学科为中小学学科相关的。
3.年龄要求:
(1)符合教学业务条件(1)、(2)项的人员,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符合教学业务条件(3)、(4)项的人员,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教学业务条件(5)、(6)项的人员,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应聘者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在校(在职)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 截至2024年9月23日,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 系现役军人的;
7. 成都东部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含试用期);
8. 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9. 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3日09:00至2024年9月23日17:00。
2. 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https://f.kdocs.cn/g/uQMT4s9u/,此链接为唯一报名通道),在线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同时将相关材料依次上传至网站,并保证您的邮箱能正常接收邮件。请应聘人员务必自行下载填写《成都东部新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
请应聘人员确保所留联系方式正确无误,招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或逾期不到场参加面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采用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者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须本人参加资格复审或由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委托书(原件)参加资格复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资格审查所需资料:《成都东部新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1张、毕业证书(执国(境)外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自荐材料、各类获奖的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材料原件1份(附件3)。以上资料校验原件,收取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资料不予退回,请备份留存)。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提供报名信息和材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
1.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无学生试讲(说课)和答辩,满分100分。
3.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放宽至2:1;仍达不到2:1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核成绩须不低于80分,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
4.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要求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不影响开考。
5.成绩公布:考核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如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在指定医院复检1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由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通知,未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进入政审考察人员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员,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手续或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报到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到单位报到,不能按时交验的,取消聘用资格;未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招聘单位有权按照所签订聘用协议中的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上述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招聘人员的管理
(一)拟聘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二)聘用人员在成都东部新区服务最低年限应不低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或辞职。
六、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成都市成都东部新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上述内容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和成都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体育局:028-81320319
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028-86360115
监督电话:
成都东部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028-86360227
附件:
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