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部分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体育教练员4人简章

 
 
  根据学校体育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兰陵县思源实验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以后出生)。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6、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7、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兰陵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编制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和计划详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材料统一发送到llxtyzx@ly.shandong.cn邮箱;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9:00至9月6日16:00;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符合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如实填写《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其他报名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为保证报名无遗漏,请务必在发送报名邮件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报名电话(0539--7929166)确认报名信息查收情况。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岗位。
 
  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1、邮件主题命名:“应聘岗位+姓名”如:武术散打教练员+姓名。邮件附件命名:压缩打包文件命名须与邮箱主题命名一致,即:“应聘岗位+姓名”。
 
  2、报名表命名:《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应聘岗位+姓名+报名表”命名。
 
  3、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扫描件。
 
  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在有效期内)。
 
  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扫描件。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学籍学历认证获取,须在有效期内),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手续扫描件。
 
  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供本人成绩证书扫描件;用集体项目成绩报考还需提供参赛成绩册、秩序册扫描件。
 
  上述参赛成绩仅需提供附件1中“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有效参赛成绩即可,其他参赛成绩无需提供。
 
  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
 
  扫描件的命名均为:应聘岗位+姓名+扫描件名称,如:武术散打教练员+姓名+身份证。
 
  招聘单位根据填报的信息,及时联系应聘人员,确定报名审查通过人选。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以上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对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将通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4张(和报名表照片一致,背后注明姓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准考证发放另行通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试训、试讲)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本次考试不收取考务费用。
 
  四、考察和体检
 
  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名,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同一招聘岗位人员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附件1中“其他资格条件”规定的参赛成绩高低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因放弃面试、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同一岗位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1、考察
 
  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同意后,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简章由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7929166
 
  监督电话:0539--5230961
 
 
 
 
  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8月26日

山东临沂兰山区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和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60人公告

  
 
  为切实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和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工作力量,提升城市社区和两新组织管理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聘部分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和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计划
 
  计划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42名,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18名,具体计划见附件。
 
  二、考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及相关证书(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相关证书)。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受党政纪处分仍在影响期的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加分细则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对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3分;持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条件同时满足的,按最高分5分加分。(须在报名时上传证书原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不再单独进行线下审核)
 
  四、考聘程序
 
  本次考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
 
  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8月16日9:00—8月18日16:00。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8月16日11:00—8月19日16:00。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考聘公告,登陆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lyl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及查询时间内可以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考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考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考聘计划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2以上方能开考。在报名时间截止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考聘计划。报考取消考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
 
  考聘单位负责初审和解释聘用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8月16日11:00—8月20日16: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检测帮扶对象,须点击“减免费用申请”,按要求提交材料,通过后系统显示为“申请审核通过”,未通过审核人员请于8月20日16:00前进行网上缴费。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检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2.笔试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笔试,报名结束后请随时关注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lyls.gov.cn),笔试相关事宜在网站及时公布,请根据公告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24年兰山区公开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和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和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诚信承诺书》和《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统一采用综合卷,按照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成绩,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知识、写作、时事政治及常识等。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考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考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3.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考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考聘资格。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4年兰山区公开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和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和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诚信承诺书》、《准考证》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加分项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报考A岗位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B岗位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限户籍的岗位须同时提交户口簿;报考C岗位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开具);报考D岗位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出现役证、户口簿;报考E岗位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从事网格员工作证明(区委政法委和基层党委联合开具);报考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岗位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开具)。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属在职人员考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考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考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聘用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考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将在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lyls.gov.cn)公布,请考生保持关注。
 
  4.面试
 
  面试按照百分制计算成绩,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人际沟通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lyls.gov.cn)公布,请考生保持关注。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5.体检考察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用人单位同一个岗位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重点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体检工作在区级以上(含区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考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信访举报的,由报考岗位所在聘用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7.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聘用单位按照工作需要确定工作岗位。
 
  五、聘用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须服从聘用单位工作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日常管理考核,由聘用单位负责。其中,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纳入专职社工管理。
 
  3.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待遇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并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年限,建立薪酬增长机制。聘用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5.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委托第三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代缴社会保险等费用。新聘用的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和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期满后,由聘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
 
  六、纪律和监督
 
  1.本次公开考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本次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资格。
 
  3.本次公开考聘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等信息将在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本公告由中共兰山区委组织部、中共兰山区委社会工作部、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0539-8300392
 
 
  中共兰山区委组织部
 
  中共兰山区委社会工作部
 
  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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