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洛阳市洛宁县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50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充分发挥人才对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助推现代化洛宁建设,按照洛宁县《人才兴宁计划(2021-2025年)》有关要求,结合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5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根据我县人才队伍专业结构建设需要和用人单位实际需求,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50名,具体如下:
 
  (一)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30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27名、乡镇(街道)3名,详见《2024年洛宁县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县属公立高中: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10名,详见《2024年洛宁县县属公立高中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计划表》(附件2);
 
  (三)政录企用: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8名,详见《2024年洛宁县政录企用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计划表》(附件3);
 
  (四)县人民医院: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2名,详见《2024年洛宁县人民医院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计划表》(附件4)。
 
  二、引进对象
 
  (一)国内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研究生);
 
  (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留学研究生。
 
  注:引进人才研究生及本科阶段具体学历要求、专业需求范围、岗位类别详见附件1—附件4。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文字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符合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服从组织安排;
 
  4.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8月1日前取得博士、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5.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6. 具备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洛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考录、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被开除学籍、公职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进行笔试,引进工作分为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博士研究生免去面试环节,由本人申请后可直接进入体检和考察等以下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9:00至9月7日18:00;
 
  2.报名方式。考生请登录报名网站(http://apply.lyrcrs.com/230/login.aspx)按要求注册,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规定资料(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县属公立高中和县人民医院的人员,均须上传相关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尽早报考,避免因网络拥堵无法提交报名申请。
 
  请考生妥善保管注册密码,用于查询报考资格初审审核结果等事项。考生须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文件大小在400k以内;身份证上传正反面。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和参加面试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填报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毕业证书记载一致。
 
  3.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被审核驳回的,报考人员应在提交信息截止时间前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所有报考者不能修改及提交报名信息。本次报名不需要缴纳费用。
 
  4. 引进岗位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人数比例要求的,经中共洛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及时向社会发布招聘计划调整公告。
 
  5.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引进工作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面试资格确认
 
  1. 面试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须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具体安排另行公告通知),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面试资格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洛宁县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报名表2份(附件5,A4纸双面打印,粘贴与报名表同版照片);
 
  (2)2024年洛宁县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面试资格确认表2份(附件6,A4纸打印,粘贴与报名表同版照片);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身份证复印件上半部为正面头像,下半部为背面签发机关,A4纸复印);
 
  (4)报名表同版1寸照片2张;
 
  (5)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以及所有取得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及学位认证书。报考县属公立高中和县人民医院岗位的,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书。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在职应聘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7,由用人管理权限部门盖章)或辞职手续;
 
  2. 各岗位通过面试资格确认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核减,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引进计划调整公告。
 
  面试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及时关注洛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oning.gov.cn/)和“最爱洛宁”微信公众号公告。
 
  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面试准考证(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面试前需再次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和二代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三)面试
 
  1. 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政录企用、县人民医院: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和情绪稳定性等,其中县人民医院岗位面试中含医疗行业专业知识。
 
  2. 县属公立高中:面试分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采取考生在现行高中相应学科的教材中随机抽取内容,讲授一节15分钟的微型课,试讲结束后进行答辩的方式,答辩时间5分钟,回答评委提问,考察考生的气质修养、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基本素质。
 
  注: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低于75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计入考场平均成绩和加权系数计算。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成绩并列时,依次按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优先、工作经历从长到短、在校取得荣誉从多到少的顺序确定排名,如果政治面貌、工作经历、在校取得荣誉均相同,则参加面试加试排出名次。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洛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oning.gov.cn/)和“最爱洛宁”微信公众号公告。
 
  (四)体检
 
  1. 按岗位计划引进人数1:1.5比例(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现行录用相关标准执行。
 
  2.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洛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oning.gov.cn/)和“最爱洛宁”微信公众号公告。
 
  (五)考察
 
  1. 体检合格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报考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采取审查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引进人才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考察时一并进行资格复查。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形成的岗位空缺,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2. 在考察阶段要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引进人才工作分配需服从组织安排,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县属公立高中、政录企用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县人民医院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限为10年(含试用期1年),不签订的视为自愿放弃。
 
  (六)公示
 
  通过考察的拟聘用名单在洛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oning.gov.cn/)和“最爱洛宁”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一经公示,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引进人才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由县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拟引进人才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需由本人负责与相关单位解除,如不能在办理聘用要求的时间内解除的,不予聘用。拟引进人才自接到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一)编制待遇
 
  本次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县属公立高中、政录企用引进人才聘用后纳入财政全供事业编制管理。县人民医院引进人才聘用后为差额补贴事业编制。
 
  (二)岗位职级待遇
 
  1. 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政录企用:试用期1年期满考核合格聘用为管理岗位,博士研究生按八级职员套改工资,硕士研究生按九级职员套改工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
 
  2. 县属公立高中、县人民医院:试用期1年期满考核合格聘用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情况依据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优先提拔使用
 
  引进人才纳入全县优秀人才信息库进行重点跟踪服务和管理。对于表现优秀的引进人才,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可优先提拔使用。
 
  (四)生活待遇及住房保障
 
  1. 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县属公立高中、政录企用: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安家费(博士研究生安家费5万元、硕士研究生安家费3万元);5年服务期内引进人才由县财政给予一定人才津贴(博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5年服务期内县直事业单位岗位免费提供人才公寓(报考县直岗位的考生户籍属于洛宁县永宁街道、回族镇的,不再提供人才公寓),乡镇(街道)岗位由用人单位免费提供住房;县属公立高中、政录企用引进人才住房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协调解决,用人单位确无条件的,由中共洛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
 
  2. 县人民医院: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按人社局核定的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手续办理完毕缴纳五险二金。服务期内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安家费和人才津贴,5年内发放完毕,具体如下:
 
  (1)博士研究生学历临床医学专业人员,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规培合格证齐全,给予安家费30万元、人才津贴12万元;
 
  (2)“双一流、985、211”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临床医学专业、中医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人员,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规培合格证齐全,给予安家费20万元、人才津贴12万元;
 
  (3)其他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临床医学专业、中医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人员,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规培合格证齐全,给予安家费10万元、人才津贴6万元。
 
  聘用后前5年免费提供人才公寓(考生户籍属于洛宁县永宁街道、回族镇的,不再提供人才公寓)。
 
  (五)配偶就业及子女入学待遇
 
  配偶愿意一同来洛宁工作的,由县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按其原单位性质协调相应工作。引进人才的子女在洛宁上学的,可根据引进人才意愿,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六)健康体检及旅游待遇
 
  用人单位每年为引进人才组织一次健康体检,引进人才享受免费游洛宁县内景区政策。
 
  (七)其他待遇
 
  政录企用专项引进人才入企服务期内,拥有事业单位编制身份,工资社保由县财政负担。除享受以上各项引进人才待遇外,入企服务期间由用人企业根据人才发挥作用情况发放绩效奖励,绩效奖励2000元/月(24000元/年)。
 
  六、管理措施
 
  (一)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县属公立高中、县人民医院引进人才
 
  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县属公立高中引进人才聘用后按照全供事业编制办理入编手续,分配至相关用人单位工作。县人民医院引进人才聘用后按照差额补贴事业编制办理手续,分配至县人民医院工作。用人单位负责做好引进人才的日常管理和转正考核等工作。引进的人才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约定:引进人才在对应的最低服务期内(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县属公立高中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县人民医院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10年,均含1年试用期),除组织调整外,个人不得申请调离洛宁县,擅自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且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已发放的安家费、人才津贴等须全额退回。除报考洛宁县编制管理的职位以外,用人单位不予开据其他考试同意报考证明。
 
  (二)政录企用引进人才
 
  政录企用引进人才除需服从一般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管理措施外,还应服从以下管理:
 
  1.岗位分配。引进人才与县人才发展中心和服务企业签订三方协议,接受县组织人事部门和服务企业双重管理,并按照“志愿优先、服从分配”的原则,派遣至服务企业工作2年(含试用期1年)。入企服务期内,保留事业编制,工资社保执行事业单位标准由县财政负担,人事档案由组织人事部门代管。
 
  特别约定:入企服务期间(2年,含试用期1年),除组织调整外,个人不得申请调离洛宁县,擅自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且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已发放的安家费及人才津贴须全额退回。入企服务期间,考生本人不得报考其他各类编制考试,用人企业不予开据考试同意报考证明。
 
  2.期满双向选择。引进人才派驻企业2年服务期满后,可进行双向选择,选择回归体制内的,结合企业服务2年期间的年度考核结果、工作业绩、所学专业和能力特长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并经县编办和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安排至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岗位工作(须遵守5年服务期特别约定,入企服务的2年计算在内)。对表现特别优秀的人才,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优先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选择留在企业继续发展的,在办理完事业单位辞职手续后与服务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收回之前占用的事业编制,不再享受县财政工资、社保及人才津贴等待遇。入企服务已满2年且自愿脱编留企的,不受上述政录企用引进人才特别约定限制。
 
  七、纪律与监督
 
  1.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2. 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3. 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应履行诚信原则,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并监督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
 
  八、其他事项
 
  洛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oning.gov.cn/)和“最爱洛宁”微信公众号为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的指定平台,有关人才引进的相关通知均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指定平台,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由于个人原因错过相关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洛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9-69981168;
 
  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岗位咨询电话:0379-66231077;
 
  县属公立高中、政录企用、县人民医院岗位咨询电话见附件;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附件:
 
 
 
 
 
  中共洛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6日

2024年广西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8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精神,桂林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度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80名(详见附件1《职位计划表》)。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3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六)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被桂林市公安局,各县(市)、分局或其他单位开除、辞退、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含合同期未满辞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属桂林市公安局在职在岗警务辅助人员的;
 
  11.全日制在校生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原则
 
  招聘秉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设置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流程。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上门、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0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桂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桂林市金鸡路11号)
 
  报名时提交《桂林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两份(附件2)、2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须提供个人信用报告(详细版)。以上材料未带齐,不接受报名。
 
  3.报考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4.资格审查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设置见附件3。
 
  报考人员须参加全部三项体能测评。参加者凡有其中一项不达标或放弃,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仅为1次。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报考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建议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上机考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上机考试。上机考试时限45分钟,满分100分,现场评分,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考试范围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上机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原则上按照报考人员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职位拟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将在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于考场外公布,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
 
  (五)个人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对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按1:1比例,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有关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政治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政治面貌、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个人信用记录、应聘资格、回避情形,以及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桂林警讯”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经核实后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八)聘用及管理方式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适合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凡在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作待遇不以招聘公告薪酬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每月3000元(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部分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根据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确定工资。享带薪年假、四险一金、年度健康体检、人身意外险等待遇。
 
  五、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我局可结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六、其它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填报的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报告招聘单位。凡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已通过桂林市公安机关组织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各项环节,非因不可抗拒原因,放弃受聘资格的或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的,不得再次报考。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0773—8995187。
 
  附件:
 
 
 
 
  桂林市公安局
 
  2024年9月9日

2024年山东滨州博兴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50人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城市社区治理需要,强化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配备,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博兴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过程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人员的岗位、数量
 
  岗位:博兴县城市社区工作者
 
  数量:共计招聘50人,详见《博兴县2024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公开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
 
  4.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触犯法律法规,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审查的;
 
  2.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曾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黑涉恶涉黄涉赌涉毒受处理的;
 
  4.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受撤销党内职务或撤职以上处分的;
 
  6.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
 
  7.有危害公共利益、集体利益和居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或侵占挪用公共资产、集体资产的;
 
  8.带头搞封建迷信活动,参与邪教组织的;
 
  9.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10.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9月19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天元购物广场路东东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0543-2300190
 
  (三)报名方式:报名面向街道(镇)专项招聘岗位的,由所在街道(镇)统一组织报名,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汇总后报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的,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要提交报考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报考相关材料包括(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自己留存,复印件交工作人员)。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及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信息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2024年博兴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
 
  4.《诚信承诺书》(附件3);
 
  5.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微警务”自行打印);
 
  6.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7.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请携带资格证件及其复印件(笔试加分用);
 
  8.二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报考人员报名表格下载方式:登录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下载《2024年博兴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无工作单位的不需提供)。有招聘计划的街道(镇)下载《2024年博兴县面向街道(镇)专项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汇总表》(附件5),汇总报名人员信息和材料后,报送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人员须将《2024年博兴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邮箱:guohuarenli2022@163.com,邮件名统一:岗位代码+姓名+联系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不实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每人仅能报考一个岗位。
 
  (四)资格初审:报名同时,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
 
  四、笔试
 
  笔试时间请及时关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在网站发布的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社区工作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满分100分。
 
  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的专门身份证明)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笔试完成后,笔试成绩将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加5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分数线,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报考岗位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对因放弃面试或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发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网站发布的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其他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岗位中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再重新组织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六、考察体检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考察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主管部门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招聘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以及对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博兴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与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问题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有工作单位的,须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再办理入职手续。
 
  八、人员管理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执行试用工资标准。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合格者,管理及待遇按照《博兴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落实“3岗18级”薪酬体系。招聘人员由街道党工委(镇党委)负责日常管理。社区工作者“3岗18级”薪酬体系标准:街道(镇)事业编制试用期满执行定级工资标准人员平均应发工资×0.8倍×等级对应薪酬系数,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十、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的各环节均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发布,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43-2300190;
 
  监督电话:0543-2395387,0543-2395935。
 
 
 
 
 
 
  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总部招聘公告

  
 
  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成立于2005年2月6日,是致力于高雅艺术发展的非营利表演艺术集团,以“坚持原创性、民族性和公益性,彰显经典性、国际性和艺术性”为宗旨,积极发挥集成优势、整合资源,围绕上海文化品牌和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目标,努力建设成为中国最具品质和国际影响力的演艺文化机构。目前下辖上海大剧院、凯迪拉克·上海音乐厅、上海文化广场、上海歌剧院、上海芭蕾舞团、上海民族乐团等六家剧场和院团以及正在建设中的上海大歌剧院。未来,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将继续壮大剧院管理品牌,运营好YOUNG剧场,走向长三角及全国市场,力争形成全国剧场空间版图,擦亮管理服务和内容输出的金字招牌。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党政办公室干事1名(基建项目管理方向)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党政办公室干事(基建项目管理方向,管理岗位)
 
  招聘对象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
 
  2、五年以上基建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建设工程审批、报建、竣工验收等相关流程;
 
  3、熟悉国家及地方政策、报批报建流程,熟悉土木工程或造价管理,有资质证书的优先;
 
  4、具有1个以上完整基建项目管理的工作经历;
 
  5、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乐于发现问题和承担责任,工作有规划及主观能动性。
 
  岗位职责说明:
 
  主要负责艺术中心及所属单位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工程管理及质量、安全、合规等方面的监督工作。
 
  1、负责基建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和申报工作;
 
  2、负责基建项目的流程管理,包括申请、验收等节点的现场踏勘工作;
 
  3、负责基建项目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流程管理工作;
 
  4、负责收集、编辑、归档与基建工程相关的重要电子、纸质资料和文档;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5日17时止。
 
  2、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通过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招聘页面进入报名系统。为确保附件资料能顺利上传,推荐使用电脑端进行报名操作。
 
  招聘页面网址如下:
 
  https://hr.sgtartsgroup.org.cn/r.do?
 
  method=portal&o=5DE3EAACECC4FC3B8AEDE916D324F9ADAC0B6880C439241D&
 
  p=01908913EC48146D906AF314C1BC72A2A35E29A953DA1FD6&oursInWindowDialog=true&windowId=win_142022093994870156
 
  应聘人员需要提供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上传至报名表“作品或其他附件”一栏):
 
  (1)身份证(正反面);
 
  (2)外省市社会人员需提交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3)最高学历、学位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详见“学信网”),留学回国人员请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笔试范围包括行政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日期、地点另行邮件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若报名考试人数较少,该岗位比例最低可调整为1:2)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日期、地点另行邮件通知,未进面试名单者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面试现场,在面试前进行再次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及团队合作意识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
 
  (五)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该岗位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如有考生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录用体检人选。
 
  (六)考察
 
  由本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如有考生考察不合格,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邮箱:hr@sgtartsgroup.org.cn(电子邮箱仅供咨询,不接受报名)
 
  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
 
  2024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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